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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发展现状官家斗草根 相煎何太急

发布时间:2013-6-3 13:43:00 来源:理财周刊 【字体: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不少人可能还记得,2009年10月1日新《邮政法》实施后,舆论曾对法规中的“50/100禁令”掀起过一阵强烈的抗议浪潮。按照新规,“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企业专营”。尽管随后这几年来,这一涉嫌行政垄断的规定并没有在民意声浪中有过丁点修正,可实际上这条法规却成了一只一捅就破的纸老虎。

  因为在快递这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里,每个消费者都会出于理性选择收费低、服务好,即所谓性价比最高的快递公司。然而同样的快递,邮政EMS的价格可能比民营快递贵一倍,但服务却差一大截,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快递公司有生意做自然也不理会什么禁令。而邮政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也无可奈何,因为在每年全国近60亿个快递中找出50/100克以下快递的执法成本远远高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收益。从经济学角度说,这种法规一点也“不经济”,不可能被落实。

  其实早在1986年版的老《邮政法》里,就有“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由邮政专营”的规定,但当上世纪90年代民营快递进入到这个竞争性行业后,就意味着依靠法律给予中国邮政行业垄断地位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然而这次民营快递业遇到的却是“真老虎”。因为法律无法改变竞争性行业的现状,但价格战却可以改变。而中国邮政开打价格战的底气来自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及补贴,更来自民营快递上缴的“份子钱”。这种天然的不公平,使得这场价格战还没开打,结局就已注定。这不是当年只是喊两嗓子博眼球的京东苏宁价格战,多少还带有点娱乐气息,而是“官家”(中国邮政)斗“草根”的宏大悲剧。假如5元同城件今后在全国各大城市推广,“草根”被“官家”斗死将指日可待。

  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新《邮政法》承认邮政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它同时存在带有公益性的普遍服务业务和营利性的竞争性业务(快递),那么按照“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公益的归公益,营利的归营利”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则,属于全民所有的“邮老大”就应该退出竞争性业务,在享受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及补贴的背景下,全心全意做好公益性的普遍邮政服务。因此我们不但反对这种“挂羊头、卖狗肉”式的普遍服务业务“升级”,更希望中国邮政尽快彻底退出邮政竞争性业务。如果暂时无法全面退出,也应尽快启动对中国邮政系统的彻底改革和拆分,将邮政普遍服务和EMS、邮储银行、中邮人寿等竞争性子公司彻底分离,将这些子公司彻底切割成与邮政毫无关系、不能再享受丝毫哪怕是隐性的政策倾斜。既然你一定要在竞争性行业里分一杯羹,那就和所有参与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吧。

原标题:官家斗草根 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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