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的“泡沫”会吹破吗?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移动终端上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的繁荣。然而,当前五花八门的APP市场却面临产品同质化危机,背后凸显的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模式不清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的困境
今天,不管是上班挤公交,还是出差等火车,越来越多的人依赖手机打发时间:玩游戏、看新闻、订酒店……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一个个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客户端的支撑。
APP产业的繁荣并不是没有危机。每个人的手机中,都有“僵尸”应用长期占据着大量资源,应用商店中充斥着大量同质化的应用,应用开发市场始终缺乏科学的盈利模式。因此,有人预测APP市场也会像很多互联网泡沫一样破裂,从群雄逐鹿进入寡头时代。看似热闹的APP国内市场现状究竟如何,有何种困境等待突围,移动互联网的春风还能吹多久,这些都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淘金时代还是产能过剩?
在采访中,绝大多数智能手机用户表示从未花钱下载过APP。支付太麻烦是主要原因。
即使曾经有付费经历的很多手机用户,也表示如果有同样的应用程序,自然会考虑免费的。
大部分用户表示自己手机上存在“僵尸”应用,也都有删除应用的经历。他们说,很多APP平时用的很少,尤其是游戏类软件玩两天就躺在那里了,白白占用空间。有些软件更新太慢,半天打不开,用着别扭。
“据统计,平均每个用户大概60%左右的APP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客观地讲,APP的闲置率过高还是APP的创新力不够,无法持续为用户提供使用兴趣。”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新闻发布会上说。
去年,我国的手机网民数超过使用台式电脑上网的网民数,达到4.2亿。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应用商店、在线支付的繁荣,共同助推了国内APP市场的快速增长。
然而,在APP淘金热能赚到钱的是少数。据美国调查公司 Canalys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12年11月的头20天里,前25 名的APP开发商在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两大应用市场里共创收 6000 万美元,占到了这两个平台整体APP收入的一半。而这个少数当中绝大多数还是游戏开发商:25 家开发商中只有一家不是游戏开发商。
在我国,手机游戏赚钱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艾媒咨询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有收入的个人开发者(团队)产品收益金额72.9%通过广告获得,而机构(企业)开发者获利的主要途径则为游戏和广告,各占60.2%和27.7%。无论是个人开发者还是机构开发者,无论是 iOS 还是安卓平台,通过付费下载获得收入的比例不高,并且有逐步减少的趋势,这一现象在安卓平台尤其显著。同时,在100万的手机应用开发大军中,实现盈利的仅占13.7%。
“一个是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一个是产能过剩。”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易认为,APP市场高速增长的背后,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薄弱、行业低水平抄袭严重的乱象。
山寨为王还是盈利模糊?
山寨之风在我国互联网和IT行业横行已久,但在APP市场尤为激烈。打开任何一个应用商店,各种版本的捕鸟、捕鱼、连连看、斗地主游戏琳琅满目,实质内容却基本一样。
北京掌上飞鱼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饶欢就选择从游戏入手。捕鸟达人、单机斗地主、捕鱼人生、单机德州扑克等就是饶欢和团队推出的主要产品。饶欢的合伙人朱金彪说,在起步阶段开发这些游戏,“主要是为了赚钱”。
APP基本编码并不复杂,简单些的游戏程序一个人两个月时间就能独立完成,这让山寨变得极为容易。“有的公司直接把我们的源代码反编译,然后加上自己的广告条,直接上传到市场了”。
一般而言,一个APP产品的研发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对于小公司来说,聘请程序员的成本并不高,这也是为何当前APP市场创业者众多、竞争异常激烈的原因,但随着应用市场和广告平台日益标准化,对小开发者来说,门槛越来越高,生存日益艰难。
即使产品开发出来,也并不意味着成功。事实上,比APP开发更难的是后续的运营和推广。“APP是要养的,这是当下APP研发者的共识。”一名小型手机游戏开发者张明说,“目前互联网推广渠道鱼龙混杂,而大家最关心的也是推广渠道。”
而在推广渠道,泛滥的“水军”几乎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据业内人士透露,在APP领域,刷榜是普遍存在的。一款APP如果要刷到前几页,需要动用数千“水军”共同作业,每下载一次付费几毛钱,并附带评论打分等各项服务。要在有影响的应用商店中冲到前列,每天的“刷榜”费用高达几万元。
开发成本仅10欧元的愤怒的小鸟,至2012年底已为其开发者Rovio赚了5000万欧元。这样的成功在当下中国有可能复制吗?
“当前APP应用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仅靠广告盈利还是太单一,应该探索多渠道的融资和盈利渠道。”李易说:“欧美的主流商业模式是收费,但是这一套在中国行不通!”
对只能依靠APP产品和服务来盈利的创业公司而言,盈利模式不清晰让不少创业者一次次碰壁。在游戏中插入广告条和积分条,是国内游戏类APP公司常见的盈利模式。虽然不少APP游戏中有付费会员或付费买游戏装备等项目,但远未像PC网游那样成为其主盈利渠道。
手机游戏APP研发公司一般也不会选择对用户收费。朱金彪说:“我们的应用以前在iOS平台上尝试过收费,但是效果不好。现在我们公司的APP都不收费,主要靠广告。广告公司不给钱、扣钱、压钱,团队一度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局面,好在我们坚持下来了。”
微创新还是保护不够?
不少游戏开发商称抄袭山寨属于“微创新”。李易对此并不认同:“所谓的‘微创新’并不足以支撑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即使对于中小型创业者来说,‘微创新’背后的侥幸心理也将束缚其今后的发展。”
“第一,未来国内免费型APP研发商会死掉一大批;第二,一旦大型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巨头竞相抄袭小公司,小公司生存将更加困难;第三,‘劣币驱逐良币’,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坚持原创的APP研发商会日益减少,最终危害到用户的利益,也将威胁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他这样评价当前混乱的APP市场。
当下中国APP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确实令人忧心忡忡。“我国互联网产业无形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即使有政策也很难执行,‘板子小’,违法成本低。”李易说:“用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足,一般不会选择收费应用,也并没有觉得盗版有什么不对,而且盗版的成本非常低。两头都不能对知识产权做到有效保护,是当下我国APP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困境。”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iOS作为其主要研发平台,主要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李德成说:“如何有效地解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未来互联网创新的重要问题。”
“虽然现在关于‘越狱’是否违法还存在争论,但大多数‘越狱’用户都会安装使用盗版应用,这就侵犯了应用开发者知识产权。从法理上讲,任何人不能白拿别人的东西,未经过权利人许可且不属于法律强制许可的几类情况,通过‘越狱’的手段免费下载收费游戏,肯定侵犯知识产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晓青指出:“之所以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既和我们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有关,法律制度上也确实还有亟待完善之处。”
“其实不管是百度文库被诉侵权还是整顿网上盗版音像作品市场,通过处理部分典型案件并加以宣传,确实能够对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冯晓青表示。
针对不少研发商提出的判断山寨是否侵权困难的问题,冯晓青说:“判断是否侵权,有三个标准,一是构成实质性的相似,二是对受保护作品有接触,三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但他也坦言,被山寨方想要举证确实比较困难。
“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就是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规定过于严格,反而可能限制了技术创新的可能性,必须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尤其是对国内相对较弱的APP产业来说,知识产权标准规定太高,反而不利于我们在学习中创新。”冯晓青认为,必须辩证地看待微创新问题。
“微信的成功也表明,微小的创新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关键在于通过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创新是辩证的、有层次的,既要有模仿型创新,更要有开拓型创新。但是一定要区分抄袭与创新,杜绝打着学习旗号的侵权。”冯晓青说。
今天,不管是上班挤公交,还是出差等火车,越来越多的人依赖手机打发时间:玩游戏、看新闻、订酒店……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一个个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客户端的支撑。
APP产业的繁荣并不是没有危机。每个人的手机中,都有“僵尸”应用长期占据着大量资源,应用商店中充斥着大量同质化的应用,应用开发市场始终缺乏科学的盈利模式。因此,有人预测APP市场也会像很多互联网泡沫一样破裂,从群雄逐鹿进入寡头时代。看似热闹的APP国内市场现状究竟如何,有何种困境等待突围,移动互联网的春风还能吹多久,这些都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淘金时代还是产能过剩?
在采访中,绝大多数智能手机用户表示从未花钱下载过APP。支付太麻烦是主要原因。
即使曾经有付费经历的很多手机用户,也表示如果有同样的应用程序,自然会考虑免费的。
大部分用户表示自己手机上存在“僵尸”应用,也都有删除应用的经历。他们说,很多APP平时用的很少,尤其是游戏类软件玩两天就躺在那里了,白白占用空间。有些软件更新太慢,半天打不开,用着别扭。
“据统计,平均每个用户大概60%左右的APP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客观地讲,APP的闲置率过高还是APP的创新力不够,无法持续为用户提供使用兴趣。”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新闻发布会上说。
去年,我国的手机网民数超过使用台式电脑上网的网民数,达到4.2亿。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应用商店、在线支付的繁荣,共同助推了国内APP市场的快速增长。
然而,在APP淘金热能赚到钱的是少数。据美国调查公司 Canalys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12年11月的头20天里,前25 名的APP开发商在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两大应用市场里共创收 6000 万美元,占到了这两个平台整体APP收入的一半。而这个少数当中绝大多数还是游戏开发商:25 家开发商中只有一家不是游戏开发商。
在我国,手机游戏赚钱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艾媒咨询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有收入的个人开发者(团队)产品收益金额72.9%通过广告获得,而机构(企业)开发者获利的主要途径则为游戏和广告,各占60.2%和27.7%。无论是个人开发者还是机构开发者,无论是 iOS 还是安卓平台,通过付费下载获得收入的比例不高,并且有逐步减少的趋势,这一现象在安卓平台尤其显著。同时,在100万的手机应用开发大军中,实现盈利的仅占13.7%。
“一个是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一个是产能过剩。”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易认为,APP市场高速增长的背后,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薄弱、行业低水平抄袭严重的乱象。
山寨为王还是盈利模糊?
山寨之风在我国互联网和IT行业横行已久,但在APP市场尤为激烈。打开任何一个应用商店,各种版本的捕鸟、捕鱼、连连看、斗地主游戏琳琅满目,实质内容却基本一样。
北京掌上飞鱼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饶欢就选择从游戏入手。捕鸟达人、单机斗地主、捕鱼人生、单机德州扑克等就是饶欢和团队推出的主要产品。饶欢的合伙人朱金彪说,在起步阶段开发这些游戏,“主要是为了赚钱”。
APP基本编码并不复杂,简单些的游戏程序一个人两个月时间就能独立完成,这让山寨变得极为容易。“有的公司直接把我们的源代码反编译,然后加上自己的广告条,直接上传到市场了”。
一般而言,一个APP产品的研发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对于小公司来说,聘请程序员的成本并不高,这也是为何当前APP市场创业者众多、竞争异常激烈的原因,但随着应用市场和广告平台日益标准化,对小开发者来说,门槛越来越高,生存日益艰难。
即使产品开发出来,也并不意味着成功。事实上,比APP开发更难的是后续的运营和推广。“APP是要养的,这是当下APP研发者的共识。”一名小型手机游戏开发者张明说,“目前互联网推广渠道鱼龙混杂,而大家最关心的也是推广渠道。”
而在推广渠道,泛滥的“水军”几乎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据业内人士透露,在APP领域,刷榜是普遍存在的。一款APP如果要刷到前几页,需要动用数千“水军”共同作业,每下载一次付费几毛钱,并附带评论打分等各项服务。要在有影响的应用商店中冲到前列,每天的“刷榜”费用高达几万元。
开发成本仅10欧元的愤怒的小鸟,至2012年底已为其开发者Rovio赚了5000万欧元。这样的成功在当下中国有可能复制吗?
“当前APP应用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仅靠广告盈利还是太单一,应该探索多渠道的融资和盈利渠道。”李易说:“欧美的主流商业模式是收费,但是这一套在中国行不通!”
对只能依靠APP产品和服务来盈利的创业公司而言,盈利模式不清晰让不少创业者一次次碰壁。在游戏中插入广告条和积分条,是国内游戏类APP公司常见的盈利模式。虽然不少APP游戏中有付费会员或付费买游戏装备等项目,但远未像PC网游那样成为其主盈利渠道。
手机游戏APP研发公司一般也不会选择对用户收费。朱金彪说:“我们的应用以前在iOS平台上尝试过收费,但是效果不好。现在我们公司的APP都不收费,主要靠广告。广告公司不给钱、扣钱、压钱,团队一度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局面,好在我们坚持下来了。”
微创新还是保护不够?
不少游戏开发商称抄袭山寨属于“微创新”。李易对此并不认同:“所谓的‘微创新’并不足以支撑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即使对于中小型创业者来说,‘微创新’背后的侥幸心理也将束缚其今后的发展。”
“第一,未来国内免费型APP研发商会死掉一大批;第二,一旦大型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巨头竞相抄袭小公司,小公司生存将更加困难;第三,‘劣币驱逐良币’,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坚持原创的APP研发商会日益减少,最终危害到用户的利益,也将威胁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他这样评价当前混乱的APP市场。
当下中国APP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确实令人忧心忡忡。“我国互联网产业无形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即使有政策也很难执行,‘板子小’,违法成本低。”李易说:“用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足,一般不会选择收费应用,也并没有觉得盗版有什么不对,而且盗版的成本非常低。两头都不能对知识产权做到有效保护,是当下我国APP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困境。”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iOS作为其主要研发平台,主要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李德成说:“如何有效地解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未来互联网创新的重要问题。”
“虽然现在关于‘越狱’是否违法还存在争论,但大多数‘越狱’用户都会安装使用盗版应用,这就侵犯了应用开发者知识产权。从法理上讲,任何人不能白拿别人的东西,未经过权利人许可且不属于法律强制许可的几类情况,通过‘越狱’的手段免费下载收费游戏,肯定侵犯知识产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晓青指出:“之所以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既和我们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有关,法律制度上也确实还有亟待完善之处。”
“其实不管是百度文库被诉侵权还是整顿网上盗版音像作品市场,通过处理部分典型案件并加以宣传,确实能够对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冯晓青表示。
针对不少研发商提出的判断山寨是否侵权困难的问题,冯晓青说:“判断是否侵权,有三个标准,一是构成实质性的相似,二是对受保护作品有接触,三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但他也坦言,被山寨方想要举证确实比较困难。
“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就是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规定过于严格,反而可能限制了技术创新的可能性,必须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尤其是对国内相对较弱的APP产业来说,知识产权标准规定太高,反而不利于我们在学习中创新。”冯晓青认为,必须辩证地看待微创新问题。
“微信的成功也表明,微小的创新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关键在于通过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创新是辩证的、有层次的,既要有模仿型创新,更要有开拓型创新。但是一定要区分抄袭与创新,杜绝打着学习旗号的侵权。”冯晓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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