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市的“强盗市场学”
《理财周刊》:
任志强“开发商没购房者赚得多”之观点,基本符合他一贯“似是而非、以偏概全”的诡辩原则,乍看是对的,但经不起推敲。
警惕房市的“强盗市场学”
文/蔡为民
近期任志强与潘石屹这两位房地产界重量级开发商,不约而同均身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各种纠纷、争议中,甚至是陷弊案之中难以自拔,果真应验了中国人的古谚:人怕出名猪怕壮。
老任自封财神爷?
其中一件是任、潘两人共同的“杰作”,即遭另一社会争议人物司马南的微博指称:此两人在多年前以违反规定之私相授受方式转让土地,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另外,则有山西“房姐”龚爱爱耗巨资购置SOHO中国之房产,潘石屹涉嫌协助洗钱,及从此衍生出“小潘已将SOHO中国全部持股转移其妻张欣名下,而张欣并非中国人”之重重疑云中,乃至小潘与复星集团掌门人郭广昌的上海“外滩8-1”地块的争夺主导权之官司,犹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恼人之事如此之多、之艰难,足以动摇S0HO中国“国本”,不难想见小潘何以大打悲情牌而泪洒微博!
至于任志强则是不改“大炮”本色,除了重磅回击司马南之指控“子虚乌有”外,仍然张着大嘴到处“危言耸听”,终于因为近期“购房者赚得比开发商还多”的谬论,招致新华社的强烈抨击,直指老任说法,犹如自封招财送宝的财神爷,而天下岂有这等好事云云。
司马南高估了任志强的智慧
在我看来,潘、任二人上述种种作为,多数是可以被理解与接受的。以潘石屹来说,“房姐”要买房,小潘岂有不卖之理?如此将之定位为“洗钱”似过于轻率,而与老任的土地转让、SOHO中国股权疑云、张欣已入籍外国,等等,在当前“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皆属自保之商业运作乃至个人隐私范畴,外人无从置啄。否则,多少高官子女及影视红星如:斯琴高娃、赵本山等,将无地自容。而在各种责难中,尤其以华远土地“贱卖”,任志强涉嫌收贿及图利潘石屹最为荒谬,好像老任真有神通,知道房价会涨到如今地步似的,实在是高估了当时的任志强之智慧。
倒是任大炮“开发商没购房者赚得多”之观点,有点意思与值得一驳。
开发商的利润来自于跑量
此一说法其实是他长期以来所再三强调的,非始于今日,论述基本符合他一贯“似是而非、以偏概全”的诡辩原则,乍看是对的,但经不起推敲。
是的,就单一房产来看,开发商确实没有购房者赚得多,关键在于开发商的核心利润是来自于跑量,透过滚动开发模式,周而复始地圈地、圈钱,进而如雪球般愈滚愈大。而消费者呢?除非手中持有两套以上房屋,否则难言其赚。因为一套房只能用于自住,未来换房则需卖掉再买,而在买房时,你的房子涨了,人家的房子可也没闲着,不也一样涨了吗?到头来,换房仍属贴上巨额白花花的老本。反之,如果房价下跌了,消费者卖房看似亏损,但买房时却同样不需要多花什么钱,因为大家都跌了。
拥有两套房才是受益者
所以有些“专家”言之凿凿地指出“房价下跌了,七成拥有房产的家庭会不乐意”,企图以此鼓励风潮、混淆视听,其实是不合逻辑、牵强附会,同属任志强们的“强盗市场学”。因为房价涨与跌,真正意义上的受益者,只能是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人。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潘石屹与任志强的现在处境,我深表同情,而且不认同有些人士对这两位指标性开发商无限上纲式的指控,令人产生“拿鸡毛当大刀耍”的感受,但这并不妨碍我长期以来,对任志强“强盗逻辑”所持的否定态度。
任志强“开发商没购房者赚得多”之观点,基本符合他一贯“似是而非、以偏概全”的诡辩原则,乍看是对的,但经不起推敲。
警惕房市的“强盗市场学”
文/蔡为民
近期任志强与潘石屹这两位房地产界重量级开发商,不约而同均身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各种纠纷、争议中,甚至是陷弊案之中难以自拔,果真应验了中国人的古谚:人怕出名猪怕壮。
老任自封财神爷?
其中一件是任、潘两人共同的“杰作”,即遭另一社会争议人物司马南的微博指称:此两人在多年前以违反规定之私相授受方式转让土地,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另外,则有山西“房姐”龚爱爱耗巨资购置SOHO中国之房产,潘石屹涉嫌协助洗钱,及从此衍生出“小潘已将SOHO中国全部持股转移其妻张欣名下,而张欣并非中国人”之重重疑云中,乃至小潘与复星集团掌门人郭广昌的上海“外滩8-1”地块的争夺主导权之官司,犹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恼人之事如此之多、之艰难,足以动摇S0HO中国“国本”,不难想见小潘何以大打悲情牌而泪洒微博!
至于任志强则是不改“大炮”本色,除了重磅回击司马南之指控“子虚乌有”外,仍然张着大嘴到处“危言耸听”,终于因为近期“购房者赚得比开发商还多”的谬论,招致新华社的强烈抨击,直指老任说法,犹如自封招财送宝的财神爷,而天下岂有这等好事云云。
司马南高估了任志强的智慧
在我看来,潘、任二人上述种种作为,多数是可以被理解与接受的。以潘石屹来说,“房姐”要买房,小潘岂有不卖之理?如此将之定位为“洗钱”似过于轻率,而与老任的土地转让、SOHO中国股权疑云、张欣已入籍外国,等等,在当前“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皆属自保之商业运作乃至个人隐私范畴,外人无从置啄。否则,多少高官子女及影视红星如:斯琴高娃、赵本山等,将无地自容。而在各种责难中,尤其以华远土地“贱卖”,任志强涉嫌收贿及图利潘石屹最为荒谬,好像老任真有神通,知道房价会涨到如今地步似的,实在是高估了当时的任志强之智慧。
倒是任大炮“开发商没购房者赚得多”之观点,有点意思与值得一驳。
开发商的利润来自于跑量
此一说法其实是他长期以来所再三强调的,非始于今日,论述基本符合他一贯“似是而非、以偏概全”的诡辩原则,乍看是对的,但经不起推敲。
是的,就单一房产来看,开发商确实没有购房者赚得多,关键在于开发商的核心利润是来自于跑量,透过滚动开发模式,周而复始地圈地、圈钱,进而如雪球般愈滚愈大。而消费者呢?除非手中持有两套以上房屋,否则难言其赚。因为一套房只能用于自住,未来换房则需卖掉再买,而在买房时,你的房子涨了,人家的房子可也没闲着,不也一样涨了吗?到头来,换房仍属贴上巨额白花花的老本。反之,如果房价下跌了,消费者卖房看似亏损,但买房时却同样不需要多花什么钱,因为大家都跌了。
拥有两套房才是受益者
所以有些“专家”言之凿凿地指出“房价下跌了,七成拥有房产的家庭会不乐意”,企图以此鼓励风潮、混淆视听,其实是不合逻辑、牵强附会,同属任志强们的“强盗市场学”。因为房价涨与跌,真正意义上的受益者,只能是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人。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潘石屹与任志强的现在处境,我深表同情,而且不认同有些人士对这两位指标性开发商无限上纲式的指控,令人产生“拿鸡毛当大刀耍”的感受,但这并不妨碍我长期以来,对任志强“强盗逻辑”所持的否定态度。
标签:房地产楼市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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