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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奶”风波再起 李途纯实名举报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3-8-21 14:02:00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浏览: 【字体:

  证券日报记者 李冰

  曾是央视广告标王的太子奶集团,正不断陷入另一场危机旋涡之中。

  近日,原太子奶董事长李途纯发起实名举报,称有人在其企业重组过程中帮助他人“抢劫”,再次引得硝烟四起。

  作为当时太子奶株洲三公司破产重整的资产管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8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针对近日媒体报道有关太子奶破产重整事件,发出了《严正声明》,从而把整件事摊开在公众面前。

  8月18日,针对此声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原太子奶董事长李途纯,对此他并未给与回应,表示想通过短信形式给予回复,但最终并未给与回复。经过记者努力,李途纯表示想通过邮件方式收取采访提纲,但直至记者截稿时,却并未提供邮箱地址。

  李途纯股东身份之争

  据了解,太子奶进入破产程序是经债权人申请,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株洲中院”)于2010年7月23日裁定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太子奶”)破产重整,于2010年9月19日裁定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株洲太子奶”)、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下称“供销公司”)破产重整,于2010年11月17日裁定上述三家公司(下称“太子奶株洲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2011年9月28日,太子奶株洲三公司债权人表决通过《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2011年11月8日,株洲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

  在太子奶破产管理人发表的声明中,记者注意到,该声明针对有报道称:破产涉嫌违法,并引用李途纯原话称“我作为太子奶的最大股东和创始人被羁押在监狱,没有签过任何字,没有任何对太子奶破产进行表决的机会,也不允许我的律师进入破产大会表决现场,这完全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做法。”

  而破产管理人声明中称湖南太子奶的股东为:中国太子奶日升有限公司(31.21%)、中国太子奶日出有限公司(20%)、湖北太子奶(48.79%);株洲太子奶的股东为:硕润控股有限公司(100%);供销公司的股东为:硕润控股有限公司(100%)。因此,李途纯不属于太子奶株洲三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

  为了证实此事,本报记者从内部人士手中拿到当时针对湖南太子奶、株洲太子奶、供销公司的重整草案。

  本报记者在该草案中发现重整之前,太子奶股权结构中湖南太子奶是由中国太子奶日出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中国太子奶日升有限公司持有31.2%股权、湖北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8.79%股权。

  其中湖北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太子奶日升有限公司持股100%,那么从该股权结构中可以看出湖南太子奶真正意义上的大股东为中国太子奶日升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供销有限公司及株洲太子奶分别由硕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而在中国太子奶日升有限公司及硕润控股有限公司则由中国太子奶食品公司(开曼)公司持股100%。

  那么从整个股权架构中能看出最终持股人为中国太子奶食品(开曼)公司。这其中李途纯持有开曼公司股权61.6%,三大投行等投资人持有31.26%的股权,部分原太子奶高管持有不足8%的股权。

  但李途纯持有的是太子奶食品公司(开曼)公司的股权,而非破产重组几家公司的股东。

  破产重整管理人陈海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法律程序上来说,破产清算的这三家公司,只能是破产三家公司的股东才有权管理及投票表决。”所以,破产重整管理人认为,湖南太子奶的股东为:中国太子奶日升有限公司(31.21%)、中国太子奶日出有限公司(20%)、湖北太子奶(48.79%);株洲太子奶的股东为:硕润控股有限公司(100%);供销公司的股东为:硕润控股有限公司(100%)。因此,李途纯不属于太子奶株洲三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所以他个人并没有股东的投票及表决权力。

  最终受害者仍是“太子奶”

  本报记者找到当时接手破产清算的相关人士,他对记者表示“开曼是开曼,湖南太子奶是湖南太子奶,他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两个公司,开曼有4家股东,跟湖南太子奶扯不上直接的关系,并不能代表他是湖南太子奶的股东。”

  随后本报记者翻阅资料发现,湖南太子奶的股东之一为湖北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途纯。通过此,法律意义上李途纯是可以代表湖北太子奶进行投票的。

  对此,太子奶破产管理人陈海波对本报记者解释称:“对此管理人并未规避,都是按照法律程序走,也依法向李途纯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李途纯依法委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清辉律师代理其参加了债权人会议,行使了表决权。并且也签了字,并非李途纯所说没有签字表态。”

  但当时太子奶破产清算的一个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当时李途纯是投了反对票的。按照法律程序,破产清算一事是三分之二同意即有效,当时现场股东大多数是持同意态度,并且普通债权人则通过公正以邮寄方式传达给各位债权人,反馈回来也是50%以上通过,进入破产程序。”

  湖南省纪委宣教室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关注到网上的举报信息,但还未收到举报。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则称:任何一件事情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太子奶破产重组事件另有隐情的议论势必会对重整后的太子奶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其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所以目前这一事件对控股股东的影响仅停留在经营层面。

  针对此事的后续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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