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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安居房面临10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2013-6-14 8:21:00 来源:深圳商报 【字体:

  【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秀瑜)今年5月,市住建局对永福苑、阅景花园安居房配售中涉嫌骗购的32户申请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并下发处罚预告知书。其中,有20户申请人享受过政策性住房、10户转让自有住房未满5年、2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市住建局昨日举行听证会,就14户申请听证家庭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当场未做出是否处罚决定。市住建局表示,将根据听证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申请人可于20日前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上述申请人违法事实成立,将面临10万元罚款,这将是深圳迄今对保障房申请违规行为开出的最高罚单。

  福利房归前夫后又申购

  记者了解到,在32户涉嫌骗购的申请家庭中,有20户家庭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而这些申请人普遍表示,他们对政策理解有误。市住建局表示,将根据这些家庭的申诉理由,再决定是否给予罚款10万元的处罚。

  一位女士在听证现场介绍,她在离婚之前,与前夫曾拥有一套单位的福利房,离婚后,房产归前夫,自己得到了20万元的经济补偿。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但是在离婚之后归其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之后不满五年的不得申购,我个人就是依据这个理解。如果判定我不能申请,是因为我对条例的理解有偏差。”这位女士认为,自己没有故意骗购的动机。

  市住建局房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位女士离婚时房产归对方,其实是把权利让给了对方,但不能因为离婚就表示没有享受过政策性住房优惠,何况当时这位女士还拿到了20万元的经济补偿。

  10户家庭卖自有房未满5年

  王某凯因为转让自有住房不满5年被住建局下发处罚告知书,而对“涉嫌骗购”,王某凯“喊冤”。

  “自己家以前有过一套住房,但这套房子已于2007年底转让出去。”王某凯在听证会现场表示,如果按照5个年头来理解,自己符合申请条件。接到处罚告知书后经过查询才得知该房的实际成交备案时间为2008年2月。住建局计算的时间则以备案时间为准。

  据市住建局统计,在32户涉嫌骗购家庭中,有10户由于转让自有住房不足5年而被下发处罚告知书。

  涉嫌超生者称计生部门搞错了

  32户涉嫌骗购的申请家庭中,有2户家庭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下发处罚告知书。记者在听证会现场看到了涉嫌隐瞒计划生育情况的魏某辉。魏某辉有3个孩子,其中2个孩子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魏某辉申辩说,是老家计生部门搞错了,他已向住建局递交了申辩书,并强调自己的确没有隐瞒计划生育情况,也未填报虚假信息。

  他还向听证员提交了老家紫金县九和镇在上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该材料称魏某辉家庭另一名孩子是其妹妹的小孩。工作人员在清理清查工作中,误将该小孩录入魏某辉家庭信息卡内。

  市住建局表示,目前,除3名当事人无法联系外,29名当事人均提出申辩,其中14名当事人提出要听证。听证结束后,将根据申辩意见和听证情况做出是否处罚的决定,当事人收到处理决定后,如对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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