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英地方举债难控的四大原因
杨国英
如果是企业融资,那么其必然会权衡融资规模、融资成本与企业收益的匹配度,而金融机构亦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现状和信用记录,从而考虑是否满足其融资需求。
可是,地方政府显然远非企业可比,其挟政府信用可以随意转换资产存量,以及保增长的正义口号,可以在行政主导型投资效率益发趋低、地方债务存量企高不下的情况下,持续增加其举债规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政信合作余额为6548.14亿元,同比增长160.85%。与此同时,今年一季度我国城投债累计发行2831亿元,同比增长亦高达104%。
一季度我国政信合作余额,以及城投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均呈倍数扩张的态势,充分表明在银行信贷持续遭受抑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举债渠道已作调整,政信合作和城投债已成为满足其融资需求的主要通道,而自去年初至今政信合作和城投债规模的加速放大,则更表明当下地方举债冲动已呈失控之势。
尽管,去年底财政部等四部委针对“政信合作”,及时发布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便对政信合作及时踩刹车,但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这不仅没有取得实质效果,而且政信合作余额却呈不减反增的态势。
那么,地方政府究竟意欲何为?又是何原因导致了地方政府举债冲动难控的格局?通过对地方政府的投资需求、存量债务压力、政府信用优势,以及关联人利益进行解读,我们对此形成更为全面的了解。
之于投资需求而言,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持续震荡下行之下,地方政府“保增长”的压力持续加大,而在这一大前提之下,相较2010年之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大幅降减,而保障房等民生支出又在大幅上升,故而在整体可支配财力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达到“保增长”的目标,显然有持续加大行政主导型投资的需求,而加大行政主导型投资,则又会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加大举债规模。
之于存量债务压力而言,在近两年地方政府整体债务并未实质减少(2010年为10.7万亿元)之下,仍呈巨量规模的地方存量债务,除部分政策许可进行债务滚转(或展期)外,相当一部分债务已进入偿还高峰期,尤其是以城投债、政信合作形式存在的存量债务,更存在刚性兑换的压力,在这种格局之下,地方政府显然需要通过持续举债以便“借新偿旧”。
之于政府信用优势而言,与市场化的企业相比,地方政府融资显然更具信用优势,这种信用优势的背后,不仅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地方财政担保,更存在可以随意转换的土地等资源的有形资产担保。正是基于这一因素,地方政府才敢于在存量债务高企的情况下,持续增加举债规模,而亦因为此,金融机构亦才敢于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禁令之下,违规(或变相)满足地方政府的举债需求。
之于关联人利益而言,其实,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已相对饱和之下,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之所以仍难消退,除与“保增长”的政绩诉求相关外,还与部分地方政府主政官员的关联利益有关。众所周知,在地方政府财政预决算体系仍不健全、招投标仍存在形式(或实质)的不透明之下,地方政府通过持续举债,不仅可以推动相关行政主导型投资,从而既可实现“保增长”的短期政绩,更可以由此为关联人的利益输送提供便利。
基于上述四大原因,地方政府当下持续大规模举债,不仅其动力和手段均依然存在,而且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更基于对地方债务背后的政府信用担保,不仅不会排斥地方政府发行的城投债和政信合作类理财产品,反而会追逐投资。
从2010年催促地方政府清理地方债务平台至今,监管层对地方举债冲动的抑制,可谓一直在强化,但因对地方举债冲动背后的结构性成因,缺乏相对系统的考量,导致实际效果一直难以彰显。
之于当下而言,针对地方举债冲动持续难控的格局,我们有必要尽快形成系统思维,以对其进行系统破解——应结合地方负债率、环评指数,以及创新指数等,对地方的经济增长形成更为科学、更为长效的评估机制;应对各地负债率,以及相关的银行贷款、城投债、政信合作的额度、成本、期限等内情,形成定时发布的公开机制;此外,还应在预算法修改完善的前提下,尽快以更公开、更透明的市政债,全面取代当下的政信合作和城投债,从而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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