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免快递费是好机制吗
自4月20日雅安遭遇地震后,中国邮政自4月21日起开通了赈灾包裹、救灾汇款免费服务,凡是运往灾区特定机构的赈灾物资都免收运费。中国邮政的决定一经宣布,快递行业纷纷跟进,顺丰、全峰等企业也开展免费业务,而顺丰甚至还将范围扩大到了“港澳地区”。
为灾区献爱心当然非常有意义,但是不是意味着“免费投递”就是一件值得赞赏的事?那倒未必。
有心人如果细看,就会发现只有极少数的几家机构能免费接收赈灾救援物资,无论是中国邮政还是顺丰,都对免费业务的接收主体有着严格限定。在中国邮政的名单上,只有灾区各县市的民政局、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及慈善机构等部门的赈灾邮政包裹才能免费。尽管顺丰的收件人比邮政更为宽泛,但还是严格限定了资格,按照顺丰在网页上的公告,只有3类收件方符合免费:一,明确的当地政府机关;二,明确的当地慈善机构,包括: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壹基金、世界宣明会、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三,委托顺丰慈善基金会转交上述指定机构,或委托顺丰慈善基金会在震区安排领用。换句话说,如果你要把救援物资发给灾民,那么就不能够享受到免费的待遇。
为什么只限定少数几家机构,而不是所有运往灾区的物资都免费?
第一个原因当然是因为成本因素。如果所有寄往灾区的物资都免收邮寄费用,这些公司的成本可能会不堪重负。作为营利主体,公司在做公益事业的时候当然要考虑成本,假如因为此而导致公司亏损那是得不偿失,这也不是社会愿意看到的景象。
其次,这样还可以避免道德风险。如果所有寄往灾区的物资都免费,可能就会产生道德风险,一些人为了省却邮寄费用而公器私用;同时,还可能会因为节省了费用而导致邮寄方寄出一些受让方不需要的东西,既浪费自己的资源,同时也耗费了快递企业的成本。将收件方予以限定,就可以避免这个风险。
无论是中国邮政还是顺丰快递,都明确将政府、红十字会等官方和准官方机构作为免费邮件的合格接收者,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些机构由于有着政府信用,还将在公益慈善领域发挥相当大的作用。不过在顺丰的免费名单上,还出现了“壹基金”等由民间发起的公益机构的名称,这意味着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中国的一些民间公益机构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声誉。而从这次各个基金会募集资金的情况来看,壹基金等非官方公益基金会的反应确实让人眼睛一亮。
当然,仅仅限定这几家机构作为合格的免费收件方,也有一些疑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就是,中国有非常多的公益机构,为什么只有这几家公益机构的接收者才能作为合格的免费邮件接收方?有什么样的区分标准?很多机构或许会这么认为,为什么我们比那些名单上的机构做得好,但是却不能享受免费接收捐赠物资的资格?这是不是一种不公平?
不过在我看来,最大的问题可能并不是在于所谓的公平竞争等问题,而是在于免快递费是不是一种好的捐赠机制?毫无疑问,面对雅安地震灾区,快递行业以自己的特长来帮助灾区居民渡过难关是一件好事,但是从某种角度来看,快递行业的免费邮寄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做是不效率的。
假如灾区居民缺乏帐篷,那么外地居民最好的捐助方式是什么?在没有免费快递之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钱捐给当地的慈善机构,由这些机构在成都或者离成都比较近的区域负责采购。但快递一旦免费,这个救助行为马上就会变成很多富有爱心的居民在所在地购买帐篷,然后快递至灾区。这种做法是一种善举,但并非完全值得赞许。
为什么将物资运送到灾区并不值得赞许?因为这样做是不效率的。由于邮寄免费,很多时候导致邮寄物品的价值低于或者与运费相等,像这样面积庞大但价值不高的物资就是如此。假如我在成都需要一个帐篷,那么身处上海的亲友断然不会在上海购买然后邮寄——中间耗费时间不说,同时还可能面对运费高于物品价值这样的情况发生。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但是救灾物资一旦免费,那么那种平时不会发生的不理性现象可能就会出现。既然不需要由我支付快递费,那么捐赠人就不会在意其中的成本,就会产生不理性的决策:本来可以由受灾周边地区购买的物资都通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快递企业运送,这样的做法浪费了快递企业有限的运力,同时也无法分辨出哪些是灾区居民最需要的物资——如果有运费存在,那么价格机制就会发生作用,捐赠者就会衡量运费成本和物资价值,只会运送那些灾区居民最需要、且无法在周边地区采购的物品。
由以上分析可知,免运费的方式既不利于捐赠者的理性决策,同时也给快递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本来它可以运送那些最有需要的物资给灾区。既然如此,为什么这种不理性的决策会出现,甚至是快递业全员跟进?一个很有可能的现象是,行业内某个机构突然决策失误,作出了一个免运费的决定;其他企业为了维持公众美誉度,也不得不跟进,于是这样一个不理性的行为就成为衡量快递“是否有爱心”的标志。
尽管我们不怀疑企业作出“免收运费”的决定是出于善意,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必须考虑到该行为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企业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在于免费,而在于其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以此标准进行判断,笔者个人认为,快递企业“免收运费”的举措并不值得提倡。当然,这还要和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相联系,我们的社会是否会包容那些坚持收运费的企业,考虑到王石(微博)在5年前因为“员工捐赠10元为限”而饱受的攻击,情况不容乐观。从这个意义而言,很多企业之所以跟进这个不理性的捐赠,可能也是一种被迫的行为,而非出自本意。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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