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呼吁以收入改革实际成果造福劳动者
今日社评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者共同的节日。我们向所有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
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日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习主席高度评价了劳动模范和广大劳动者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出的贡献,深刻阐明实现中国梦必须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以改革开放实际成果造福劳动者,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劳动的内涵和价值,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鼓励诚实劳动的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分析劳动的价值和劳动者的贡献,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国民收入分配“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态势有增无减,劳动者的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因此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为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公平参与的初次分配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国家十二五规划和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都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内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改革开放的实际成果造福劳动者,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渐改变国民收入分配“强资本弱劳动”之势,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内在地需要劳动者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自己作为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含量。但是,我国劳动力供应相对充裕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通过市场机制提高报酬比重的难度较大。在市场作用之外,政府主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限高、扩中、提低”的收入调节目标,对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比重负有重大责任。政府应把提供就业支持和职业培训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帮助劳动者通过提高素质和技能来增加劳动报酬。同时要履行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职能,根据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资指导线,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并通过严格劳动执法,协调劳动力供需双方在市场上的公平博弈,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是注重分配公平的必然要求。收入分配改革的另一项任务,是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这要求政府充分发挥“掌勺”职能,合理运用累进税率、提高个税起征点、为企业减税等税收手段,以及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公共服务特别是民生领域的投入等政策措施,将高收入者阶层、行业或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再转化为社会的收入,使普通劳动者在再分配中获得应有的收益。
劳动创造财富,劳动铸就尊严,劳动支撑起美好梦想和幸福生活。要以改革开放的实际成果造福劳动者,每个劳动者都需要付出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和创造性劳动,政府也需要着力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积极履行公共服务和经济调节职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进步。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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