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除了免费高速路还能做什么
昨天,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能力的意见》,其中包括建立应急通行机制,适时启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收费公路社会车辆暂时免费通行的措施。2014年年底前,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系统将实现试运行,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将提前30分钟以上发出。
在去年7·21暴雨的时候,北京的高速路照常收费,车辆排队积压,无法疏散,不仅造成汽车被泡被浸甚至报废的后果,也给车主和乘客的生命带来威胁。这样的行为,不是用迟钝、麻木解释得了的,它近乎冷血,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新的应急预案,包括了重大突发事件时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条款,属于还利于民,也是应对灾难最切实的措施。人的生命与财产是最重要的,收多少过路费都换不回来。
应急预案如何迅速落实,让收费路能有明确的“免费信号”,也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按照《意见》的时间表,2014年年底整个预警系统才能试运行,显然,“免费”措施是不该等到那个时候的,而是应该立刻开始。这很可能需要交通管理、气象甚至公安部门迅速建立一个联动机制,及时给收费的公司发出指令,而收费公司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从预判、做出决策、指令发出到开始执行,还需要压缩在最短的时间段之内。这都需要尽快地协调,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
其实,收费公路本身是有着一定的应急能力的,例如在遇到大的雨雪或者雾霾天气时,就可以自行决策是否关闭。同样,什么时候免费的决策也可以自行做出,只要暂时放下利益的包袱,去年7·21的问题就完全可以避免。这是责任感和自觉性的问题,刚开始可以上级驱动,以后则应逐步下放决策权,减少时间上的消耗。
免费通行只是应对灾难的最直接的措施,此外更值得细究的,是现有的、在建的收费公路能不能提供给使用者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
在商店购物,商店就有责任对消费者的安全负责;在饭馆吃饭,饭馆也要保证顾客不会出现意外。收费公路也一样,从本质来说,它也是消费场所,所有行驶在这条路上的车辆,包括乘员,都有享受安全保障的权利。
因此,收费公路也应该有自己的预防灾害措施,比如抗震、排涝等能力要达到什么程度,比如低洼、危险处该用什么办法去改善,还有,是不是可以考虑设置一些紧急出口,平时可以关闭,在出现危险状况的时候,则可以及时打开,进行紧急疏散,等等。未雨绸缪,现在就该督促路桥公司排查、检修、拿方案,摆脱在灾害中的被动。
北京出台应急意见的时候,正好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在这个工作中,只要有正确的认识,收费公路达标并不难,应该赶紧行动,别让上上下下再操那么多心了。
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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