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遏制炒新需配套措施 首日可设涨跌停板
最近一个时期,交易所对新股炒作的限制几乎达到了“残酷”的地步。自3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以来,深市上市的新股全部在上市首日出现停牌现象,新股上市首日最短的交易时间只有几分钟。
这种“逢新必停”的现象并不是我们乐意看到的。根据深交所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2011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深交所将着力遏制题材概念股、新股过度炒作,防范重大恶性风险。因此,“逢新必停”可视为是深交所遏制新股炒作的重要成果。
深交所对新股炒出此重拳,同时表示要遏制题材股炒作,显然与证监会今年以来的监管思路有关。自从郭树清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郭树清多次强调要遏制绩差股、新股、小盘股的炒作,同时积极倡导价值投资,提倡投资蓝筹股。受此影响,一些绩差股在去年12月到今年1月间受到市场的严厉打压,很多ST股的股价出现腰斩。而到了今年2月、3月,新股炒作又成为监管部门严厉控制的对象,“史上最严厉的炒新限令”——“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通知”也因此而出台。
新股炒作是中国股市的一大恶习,加强对新股炒作的监管,这是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但采取严厉的停牌制度,使新股在上市首日长时间处于停牌状态,甚至出现“逢新必停”这种局面,这其实并不能真正解决炒新问题,此举无非是将新股炒作的周期向后推延罢了。虽然最近新股炒作确实出现降温现象,但这一方面与当前股市行情的低迷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市场投机力量暂时回避一下交易所监管的风头,没有人会傻到与监管者对着干的程度。而一旦行情转暖,不排除炒新之风以全新的方式卷土重来。
笔者建议将股票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直接对接,通过我国股市的金融创新彻底改革股票发行制度。对于具体的操作,首先,新股发行一律采用网上集合竞价方式;其次,可以将早上9点15分到11点半为前市阶段作为新股发行集合竞价的阶段,13点以后为后市阶段作为连续竞价阶段;接下来,可以施行集合竞价阶段双优先原则,撮合成交等四大规则,形成市场化的发行价格;再者,在发行阶段,规定集合竞价阶段报价的上限和下线;最后,可以规定每个机构认购比例,防止大机构操纵价格。
另外,可以通过交易制度来缓解炒新问题。比如,目前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停板,可以将其改为在IPO发行价上采取与老股同样的涨跌10%制度。因为新公司与老公司,作为股票交易品种来看,并无多大差别,实现完全对等的交易制度,可防止人为的基于某种特殊的利益开盘与炒作。而随着市场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可考虑实施与国际股市相同的T+0与无涨跌停板制度,让其风险与收益充分放大。而这个制度设计也可延伸至重组类公司的首日复牌,因为对各类股票交易品种推行完全相等的交易制度和涨跌停跌制度,是保证公开、公正与公平的体现。只有加大市场交易制度的公平体现,才会体现退市公司与优质公司的差异化。如果配合退市制度、分红制度、财务法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相信新股、重组股首日恶炒的局面将会大为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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