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李旭利案二审 激辩“疑罪从无”

发布时间:2013-6-3 9:12:00 来源:时代周报 【字体:

  本报记者 柯智华 发自上海

  李旭利案二审再掀波澜,一场折射出金融司法困境的案件,甚至吸引了其他法院的法官前来旁听。

  5月23日,站在上海高院的第五法庭上,一审获刑4年的李旭利几乎让所有人意外—他否认了此前所有的有罪供述,其辩护律师要求排除非法证据。此前的2012年12月3日,李旭利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提出上诉。

  “你们媒体从哪些方面关注(这个案子)?”上海高院大法庭上,通过视频直播旁听庭审的上海某法院法官向时代周报记者提问。

  “其一,李旭利是资本市场的名人;其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在2009年刑七修正案后入刑,罪名本身也让人关注。”时代周报记者回应上述法官。

  时代周报记者参加了多次旁听,但遇到法官前来旁听,并主动与记者交流却是首次。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这类金融证券犯罪在司法上和美国存在截然不同的区别,在美国一般都是采取‘自证清白’的原则;而中国则需要花费纳税人大量钱财,通过检方来寻求证据,确认嫌疑人有罪,另一方面嫌疑人很可能已获得了巨额的违法收益。”该法官称,这导致了金融证券类犯罪成本极低,对纳税人是不公平的。

  “现实是领先于法律条文的。改变(金融证券类犯罪采取‘自证清白’原则)需要全国人大作出相应的努力。”该法官补充说,“实际上在这类案件的司法理解上,上海公检法方面在中国也是比较领先的。”

  当天庭审从上午9时半开始,一直持续到18时30分结束,当庭未作出判决。


发送好友:http://www.sixwl.com/shishiyaowen/98584.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