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改增”试点政策发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包括新增的广播影视服务将按6%税率征税。
这份名为《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此次发布的《通知》包括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
税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对于外界关注的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如何征税问题,《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通知》还对纳入试点的应税服务范围进一步做了说明,其中广播影视服务主要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欣华
这份名为《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此次发布的《通知》包括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
税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对于外界关注的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如何征税问题,《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通知》还对纳入试点的应税服务范围进一步做了说明,其中广播影视服务主要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欣华
发送好友:http://www.sixwl.com/shishiyaowen/97195.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
标签:新版“营改增”试点政策发布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广播影视服务
上一篇:快讯美拟对从中国进口冰冻温水虾征反补贴税
下一篇:李克强松绑服务业 打造成经济可持续发展新引擎
·服务外包 中国越来越内行2013.05.30
·上海大学生创业注册“零首付” 七成企业活下来2013.05.30
·广东养老金盈利计入滚动发展2013.05.30
·全国股转系统首批企业挂牌2013.05.30
·莫小兵的核电生活2013.05.30
·市场不景气金融毕业生不再是香饽饽20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