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下水污染名单公布山东信发华宇上榜
截至昨日下午,除了山西,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四省市已对外公布了污染地下水的企业名单。
其中,曾于今年2月被曝向地下排污的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赫然上榜。
上周,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情况,检查共发现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环保部要求上述5省(市)公开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分别登录上述5省(市)环保厅网站发现,天津市环保厅、河北省环保厅、山东省环保厅、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均已公布了存在渗井、渗坑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
今年2月,媒体曾广泛报道山东潍坊等多地企业将污水注入地下一事,其中就包括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随后山东省环保厅的查处情况显示,媒体反映的该公司通过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水井实为该公司取水井,公司周边地下水检测井的水质监测结果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监测结果相比,各项指标未见明显变化。但该公司有1个赤泥存放池底部虽已铺设防渗膜,但围堤尚未完成防渗处理,池内存有约5万立方米的赤泥附液,深约40公分,存在侧渗风险,属未建成即投入使用。聊城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有14家存在利用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沟渠、坑塘贮存、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
这14家企业包括: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沈家小化工厂、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康家小化工厂、潍坊市高密市宋述信小电镀厂、潍坊市高密市金祥针织厂、潍坊市高密市华盛针织厂、聊城市茌平县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等。
上述14家企业分别存在废水渗排、无围堰及渗滤液收集设施,污水流入周围土壤、废油渣和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尾矿砂随雨水排入沟渠,以及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坑塘、水沟、水池等问题。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上述14家企业分别受到依法取缔、责令停产并处罚款、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治理等处理处罚。
天津市环保厅公布的《地下水专项检查天津市违法企业名单》中有天津大港制钉厂、天津大港远景热镀有限公司、天津永醇金属制品厂、中亿停车场蒸汽洗罐厂、大港新华电镀一厂、大港巨龙造纸厂等6家企业。
这些企业均位于天津大港区,但不属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及补给区。6家企业存在水处理设施闲置、废水直排沟渠、无水处理设施、蒸汽洗罐废水直排渗坑、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输送生产废水至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分别受到立案处罚、责令停产、拟取缔、限期改正等处理处罚。
河北省环保厅介绍,共发现6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进行违法排污问题,分别是保定市满城富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满城县海昌造纸厂、河间市燕中电料厂、河间市韩进宅热镀厂、行唐县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同心致远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保厅表示,已对上述违法企业采取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将结合全省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的“三查”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排污行为。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9日公布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环境违法企业明细表》显示,河南有违法企业29家,名单分别为:兰考县明达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兰考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济源市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漯河千耀实业有限公司,以及赵金喜等13家养殖场和张艳辉等12家废旧塑料加工点。这些企业存在采用渗坑存放生产废水、利用渗坑排放废水等问题,已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停水停电、拆除等处理处罚。
其中,曾于今年2月被曝向地下排污的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赫然上榜。
上周,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情况,检查共发现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环保部要求上述5省(市)公开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分别登录上述5省(市)环保厅网站发现,天津市环保厅、河北省环保厅、山东省环保厅、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均已公布了存在渗井、渗坑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
今年2月,媒体曾广泛报道山东潍坊等多地企业将污水注入地下一事,其中就包括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随后山东省环保厅的查处情况显示,媒体反映的该公司通过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水井实为该公司取水井,公司周边地下水检测井的水质监测结果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监测结果相比,各项指标未见明显变化。但该公司有1个赤泥存放池底部虽已铺设防渗膜,但围堤尚未完成防渗处理,池内存有约5万立方米的赤泥附液,深约40公分,存在侧渗风险,属未建成即投入使用。聊城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有14家存在利用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沟渠、坑塘贮存、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
这14家企业包括: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沈家小化工厂、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康家小化工厂、潍坊市高密市宋述信小电镀厂、潍坊市高密市金祥针织厂、潍坊市高密市华盛针织厂、聊城市茌平县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等。
上述14家企业分别存在废水渗排、无围堰及渗滤液收集设施,污水流入周围土壤、废油渣和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尾矿砂随雨水排入沟渠,以及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坑塘、水沟、水池等问题。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上述14家企业分别受到依法取缔、责令停产并处罚款、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治理等处理处罚。
天津市环保厅公布的《地下水专项检查天津市违法企业名单》中有天津大港制钉厂、天津大港远景热镀有限公司、天津永醇金属制品厂、中亿停车场蒸汽洗罐厂、大港新华电镀一厂、大港巨龙造纸厂等6家企业。
这些企业均位于天津大港区,但不属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及补给区。6家企业存在水处理设施闲置、废水直排沟渠、无水处理设施、蒸汽洗罐废水直排渗坑、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输送生产废水至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分别受到立案处罚、责令停产、拟取缔、限期改正等处理处罚。
河北省环保厅介绍,共发现6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进行违法排污问题,分别是保定市满城富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满城县海昌造纸厂、河间市燕中电料厂、河间市韩进宅热镀厂、行唐县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同心致远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保厅表示,已对上述违法企业采取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将结合全省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的“三查”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排污行为。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9日公布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环境违法企业明细表》显示,河南有违法企业29家,名单分别为:兰考县明达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兰考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济源市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漯河千耀实业有限公司,以及赵金喜等13家养殖场和张艳辉等12家废旧塑料加工点。这些企业存在采用渗坑存放生产废水、利用渗坑排放废水等问题,已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停水停电、拆除等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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