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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回归全民应成社会共识

发布时间:2013-5-6 11:15: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时下景区的门票越来越贵,公众旅游的成本越来越高。2012年的一项研究报告称,门票在旅游花销中所占比例最大(21.92%),高达89.2%的人认为“门票支出已严重影响到旅游热情”。纵然国家要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200余家景区提供优惠票价(整体优惠20%),但公众已然“不买账”。一些网民在看到优惠名单后“吐槽”优惠景点都是不为大众所熟悉的冷门景区:“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些景点,难道这是一次冷门推介会?”看似优惠的景区门票,实际却是“数字游戏”和“文字游戏”,惊得网民直呼“玩不起”!如,此番“优惠”过后,瘦西湖票价从150元回到120元,降幅与此前涨幅一致;峨眉山门票从185元降到165元,优惠后的价格较涨价前还高出15元,消费者除了“失望”就是“绝望”。不少网友表示,“面对旅游景区的数字游戏,着实玩不起,也伤不起。”

  与我国高票价相比,外国的风景名胜多是免费的。即使卖门票,也是“白菜价”。美国人均月收入3000多美元,开车到著名的黄石公园只要25美元,花50块钱办个年卡不限次数“免费玩”。与收入相比,门票可谓“九牛一毛”,根本不会使人有“贵”的感觉。首尔的王朝宫殿遗迹是去韩国的游客必到之处,但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景福宫和保存最完整的昌德宫的门票也只有3000韩元(约合16.7元人民币),约等于韩国街头一杯普通咖啡的价格;世界文化遗产宗庙的门票仅1000韩元(约合人民币5.5元),相当于一张地铁票,而买了门票也就没有另外的收费项目。

  旅游资源带有社会属性,旅游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门票价格超出公众的承受能力,表面上是风景让人“看不起”,实际上是剥夺了公众的福利,剥夺了公众旅游休闲的权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景区门票价格已到了一个高位,一百余个5A级景区中有一半以上已进入“百元时代”。其中,价格在100元至200元(含200元)的5A级景区占比最多,达35.38%,4A级以上的景区只有中等以上收入者才舍得花钱去观赏,而5A级以上景区除了高收入者有钱光顾外,中低收入者只能望“景”兴叹。

  看不起的风景,伤不起的心。风景名胜的“公益性”正渐行渐远,已成为普通百姓不再享有的权利。有网友调侃道:“李白要是活在今天的话,估计他的诗一大半以上会写不出来,因为名山大川的门票他根本买不起。”“不花钱就能去的地方越来越少了。如果徐霞客现在出游也只能在景区门口照相走人了,他的游记肯定写不了了!”

  一味地涨价,未必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门票涨价固然提高了短期收益,但却约束了公众的消费积极性。如果游人减少,景区没有了人气,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凤凰古城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旅游资源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法》第43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自然文化、珍贵遗产,一个是大自然的杰作,一个是祖先的遗作,应该是全体中国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共同享受的,不应该以有钱没钱来划线。”、“景观应归全民”,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这一旗帜鲜明的声音,特别能引起公众的共鸣,让“景观回归公众”是众望所盼。公共资源不应该限制公众的进入和接触,更不应成为小集团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从长远来看,风景名胜不但不应该涨价,反而应降低门票价格,让利于民,还景于民。如果“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旅游法》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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