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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政策提示

发布时间:2013-3-27 8:50: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字体:
  1、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络发票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根据《承印境外图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

  成都市国税局温馨提示

  1、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于4月正式启动,宣传月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为更好地扩大税宣月活动的影响力,3月29日上午10:30—11:30,四川省国税局将联合省地税局、省注册税务师、成都市国税局在成都市中山广场、宽窄巷子、锦里分三个会场同时举行“懂税达人”税收常识有奖问答活动。活动采取与“主持人互动问答”和“抽签答题”两种方式,重在税收常识的普及性宣传,参与答题的纳税人均有奖品赠送,期盼广大纳税人的热情参与。税宣月活动期间,成都市国税系统将围绕税宣主题,开展局长访谈、“道德讲堂”宣讲、税收政策培训等一系列贴近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税收宣传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热情参与,共同为我市营造依法纳税、和谐诚信的治税环境。

  2、为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和《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国税发〔2004〕200号)的有关规定,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和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出2010-2011年度国地税共管户624户和纯地税征管的125户A级纳税人,纳税人可登录成都市国税局官方网站查询。

  3、4月2日,成都市国税局将组织税务干部参加“成都面对面·行风政风热线”国税专题直播节目,通过电波向广大纳税人介绍近期社会各界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互动,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咨询,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纳税人可以通过热线电话或者《中国·成都》网络参与节目互动。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AM 792千赫;FM99.8兆赫。热线电话:84336757。网络直播:《中国·成都》“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http://cdbidding.chengdu. gov.cn/onlinespeak/

  4、目前,成都市国税系统正在广泛开展“问需求、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纳税服务专题活动。纳税人对成都国税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国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同时,为充分了解纳税人需求,成都市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开通了“2013年纳税人需求问卷调查”,欢迎纳税人的积极参与。

  5、目前,成都市国税局正式启动了自助办税终端共享12366知识库项目。纳税人可以在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ARM机)上自主查询和分类收藏自己需要的涉税文件资料。同时可以通过自助办税终端(ARM机)向国税机关提出涉税问题,系统可通过纳税人留下的邮箱和手机号码,及时向纳税人推送相关涉税信息。

  成都国税发布

  成都国税门户网站:http://www.cd12366.gov.cn

  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成都国税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engdug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