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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红算算央企交出的“养家钱”

发布时间:2013-3-26 7:07: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本报见习记者 徐科

  不久前,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一番“2011年中石化给国家上交税款3298亿,国家在民生上每花100块就有中石化3块3”的言论引发热议。3块3这一数字结论如何得出?其他大型央企对国家税收的贡献又是怎样的呢?
  2011年财政收支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720.31亿元。如果将中石化上缴税款3298亿元做分子,分母是全国税收总收入89720.31亿元,可以得出每100元税收中有中石化3.7元。之所以与傅成玉提到的3.3元有一定差距,可能与财政补贴有关。
  在此,我们不妨粗略测算一下他央企在税收方面的贡献。
  分行业来看,作为中国境内最大的原油、天然气生产、供应商,中国石油集团发布的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1年中石油集团共缴纳税费4015亿元。据此测算得出,每100元税收中有中石油贡献的4.5元。
  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1年工商银行向国家缴纳税收919.54亿元。据此测算得出,每100元税收当中有工商银行的1块钱。
  中国最大的工程承包商,中国铁建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1年共缴纳各类税费182.59亿元。据此测算得出,每100元税收当中有中国铁建的2角钱。
  当然,税收与股东红利是两回事。傅成玉说国家民生支出每100块钱里就有中石化的3块3,我们也得出了其他央企上缴税费对国家民生确有贡献,一般民企难以望其项背。但是必须要说,上缴利税是每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责任民企也同样承担: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同样向国家缴纳了应有的利税。
  央企自辩对税收贡献已经很多,并强调利润上缴多了会影响创新发展的说法站不住脚。如果把自己视为“长子”,觉得获得最大的资源是理所当然的,这是计划经济的思维。
  央企在土地、税收方面获得诸多优惠,若真认为是“长子”,就要对这个家庭承担更大的责任,应该把更多的红利让国民参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