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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你有一个名字叫“分红”

发布时间:2013-3-26 7:07: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编者按: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承担着稳定经济增长、解决人民就业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责任,同时,也必须按照市场经济一般原则,回报股东。可以说,无论是资金缺口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还是全民社保账户安全,还是公共医疗卫生,都需要国有企业承担责任。所以,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红利上缴制度;并进一步调整红利支出结构,真正做到红利为全民所分享。
  “傅成玉之怨”折射央企上缴尴尬:三块三是多还是少

  ■本报记者 刘丽靓

  近年来,随着央企盈利能力的与日俱增, 要求央企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的呼声日渐高涨。特别是在今年的两会中,一则财政部的数据和央企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的一番言论更是将央企分红的争议推向了高潮。
  据财政部2012年度财政报告显示,2012年央企上缴红利970.83亿元,不到财政收入的1%;且仅有7.2%用于民生支出,大部分收益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项目、改革脱困补助、国有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重新回到央企内部。因此,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将目前15%的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提高。
  然而,作为央企老板的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却在两会期间大吐“苦水”。他表示,目前15%的上缴比例已经较高,还要考虑后续企业发展的问题。他举例称,2011年中石化给国家上交税款3298亿,每天上交超过了10个亿,2012年国内经济放缓,每天上交税款8.8亿。国家拿去后做扶贫、办教育、办交通、转移支付等,国家做这些事的时候,每100块钱里就有中石化的3块3。
  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傅成玉“吐苦水”内因:
  可支配利润仅占1/4
  伴随着改革与发展,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部分大型央企盈利能力与日俱增。
  以2006年为例,当年中央企业利润总和达7500余亿元,同比增长近20%,其中绝大部分的利润都来自石油、煤矿、电力、交通、电信等垄断行业。金融危机后,央企利润有所下滑;但去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有所起色,央企利润也开始好转。
  据国资委数据显示,2012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累计实现营收22.5万亿元,同比增长9.4%;实现利润总额1.3万亿元,同比增长2.7%;累计上缴税金总额1.9万亿元,同比增长13%。
  养鸡终归是为了生蛋。2007年9月,央企开始向国家支付红利。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三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继续提高。“十二五”期间,将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至此,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为10%,资源类央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为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为5%,烟草类央企为20%。
  取得了万亿利润的央企,其红利上缴却平均仅有15%,针对应大幅提高上缴红利比例的呼声,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曾解释道,“央企的利润总额这几年确实增长明显,但这是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反映的是央企的经营状况,并不说明企业真正能拿到这些钱。扣除所得税、归属少数股东收益以及法定公积金等,央企母公司可支配利润仅有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央企对社会的贡献不仅体现在上缴红利上,还包括上缴的税金。央企红利和税金为国家财政做出了很大贡献。”
  “央企红利低的主要原因是央企社会负担仍然很重,企业仍然面临发展的需要,如果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分红,将损害央企的可持续发展。”该负责人指出,央企红利的上缴,既要考虑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也要考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要处理好企业自身经营积累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需要的关系,避免计划经济时期“寅吃卯粮”、“杀鸡取卵”等问题的再次出现。因此,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需要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综合考虑,现阶段不宜过高。
  红利上缴应调至30%
  但尚未到“最佳时机”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在“两会”期间也指出,目前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确实比较低,但是这是一个历史问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来看。国有企业目前还面临很多发展问题,诸多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解决,同时还履行着部分国家职能和一些特殊社会职能,特别是现在面临转型升级的问题,企业需要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等领域,过高的上调征收比例有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从大方向看,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应该逐步上调至与上市公司的30%一致,但这需要条件成熟。
  按照目前的规定,资源类央企将按照15%的比例上缴红利,作为资源类垄断企业的代表,不仅仅是中石化“大吐苦水”,另一家石油巨头中石油,言语中也表达出大幅上调央企红利比例的忧虑。
  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周吉平近日表示,“中石油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我们会按照国家规定,来对待这些事情。应该说中石油的经济效益不错,但是中国油气工业依然处在加快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很大投入。比如说我们的利润有1800多亿元,但是我们的投资要4000多亿元,我们要勘探开发,加强管道建设,这个投资对保证石油产业稳定增长,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非常重要。这样的投资才能保持增长,满足国民发展的需要。”
  还有些央企负责人表示,和此前的飞速发展不同,目前大量央企都在亏损边缘徘徊,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事是集中“火力”在困境中突围。目前并不是提高红利上缴比例的最佳时期。
  上缴利润多渠道“回流”
  个别奢侈消费令人发指
  然而,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结果总是大相径庭。
  傅成玉所提出的“每100块钱里就有中石化的3块3。”在微博中引起了民众的广泛热议。有网友提出,“中石化每100块的收入就有十块是靠垄断得来的,没有垄断,能捐的起3块3?你每上交一元钱,国家给你投资和补贴又是多少钱呢?”还有网友感叹道“这钱可是全国人民承受高油价带来的啊!”。
  “国企凭借自身垄断优势,充分享受国家赋予的种种优惠和扶持,在获取巨额利润的同时,其红利上交比例一直低于国际社会中同类企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称,我国的国企是由全民投资的企业,其产权为全民所有,其经营所得理应由全民共享,这在理论上没有任何异议。但目前国企利润上交比例依然保持在5%―10%的低水平,还在通过种种名目返回到国企。这是造成我国目前社会分配不公平和国企内部腐败、管理混乱、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的根源。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严重不对称,对国家长远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都是不合适的。他提出,提高国企利润上交比例不该推诿拖延,应一次性把国企上缴红利比例提升至25%的国际基本水平,所交红利全部划入社保基金账户。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更是质疑政府对央企“有些偏心”。据朱列玉掌握的数据,2013年烟草行业央企计划向中央财政上缴利润300亿元,但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2012年就实现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净利润过千亿元。
  “央企赚得多,交得少。”据朱列玉研究发现,2010年时,中石油全年实现净利润1399亿元,中石化盈利707亿元,二者相加已超过2000亿元。而2013年石油石化企业上缴中央财政的利润,合计仅287亿元,仅为2010年“两桶油”收入十分之一多一点。将2013年中央国资预算收支相减后,朱列玉发现,中央财政不仅没有从央企获得好处,反而在赔钱。预算显示,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1011亿元,而支出预算为1083.11亿元。朱列玉质疑称,“中央财政对央企安排有些偏心,收的本来就很少,付出更多,这不公平。”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提交的提案中指出,我国国有企业向国家分红比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国家应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扩大上缴利润中央企业的范围,特别是将国有金融企业等高管收入争议较大的国有企业纳入征缴范围,将移动、电信、烟草等垄断企业的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有专家还指出,央企分红的起点不是毛利,而是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是指企业营业收入扣除成本和税金以后的余额。显然,这其中已经不含职工工资和退休工人退休金,可以说是在职工吃饱饭后才讨论利润分配问题。
  不仅如此,近年来,关于央企奢侈消费的新闻屡屡见于报端,2009年,中石化爆出“天价灯”事件,中石油则深陷“购房门”;2011年,中石化再爆“天价茅台”事件;2011年5月,审计署通报了对17家央企的审计结果,部分企业出现领导职务消费不清、违规发薪酬、少缴税收等问题。其中,违规薪酬成为主要问题。例如,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亿元,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可见,央企不仅有利可分,还正在私底下独享国资盛宴。
  国有银行
  也应该上缴红利
  “央企既然从性质上说是全民企业,还利于民,服务于民,就是其职责所系。”一位业内专家指出,在央企利润超万亿的情况下,适度提高其分红比例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央企的基本职责所要求的。由于国家承担了国企改制和发展的很大成本,所以,人民有理由要求央企进行必要回报。另外,像银行等金融类央企也应纳入红利上缴范畴之内,因为国家对银行支付的改制成本非常高昂,但现在它们都盈利丰厚,因此必须要求它们也缴纳红利。
  此外,除强制央企向国家分红外,如何使用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上缴的红利通过其他渠道返还到企业,这就变成了“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从而使得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意义大打折扣。央企红利无论是投向资金缺口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还是用于填充全民社保账户,减少养老金亏空,或者投向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其效果都比流向企业好得多。因此,需进一步调整红利的支出结构,真正做到央企红利为全民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