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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争当转变政府职能排头兵

发布时间:2013-3-13 13:35: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新一轮机构改革大幕开启

广东以缔造“小政府”、“好市场”、“大社会”为目标的这一系列改革举措,是契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向的,为各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谢建超

    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本轮改革方案最突出的亮点是将“转变职能”作为本轮机构改革的核心,要义在“简政放权”。说到底,就是要向市场、社会放权,把应该交给市场、企业、中介机构的事情交出去,政府则集中精力抓大事。
    这份《方案》的深层次价值,在于从职能转变上进一步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在体制、机制上着重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质认定、项目收费、工商登记以及社会组织管理等入手,简政放权,在最大限度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发挥市场规律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的同时,通过对市场准入的调整,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在活力与秩序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领改革风气之先的广东,已率先站在了“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新的起跑线上。 2013年3月6日,广东正式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省核准权限内的28类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其中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广东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积极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坚决不设定行政审批;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凡是能下放的事项坚决下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标是打造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与此同时,广东正在加快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设立管理体制,实行最快捷的企业设立程序,降低市场准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广东以缔造 “小政府”、“好市场”、“大社会”为目标的这一系列改革举措,是契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向的,为各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然而,行政体制改革毕竟是政府的自觉革命、自我革命,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各个层级,涉及到部门、地方利益,涉及到统筹协调,不能只靠各地区、各部门的自觉、自动。
    我们必须认识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多问题的解决只能一步一步来。长远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