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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控股商业银行五年内应达30%

发布时间:2013-3-8 10:52: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本报记者 姜业庆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国有控股制度的弊端与缺陷将逐步凸现出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日前表示,“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速中国银行业深度改革日显迫切。我认为,推进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民营化,是当前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方向与选择。”
    董文标介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从银行数量来讲,民营银行在主流商业银行体系中仅占5%。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上仍属于国有控股体制。
    董文标认为,这种国有控股的银行制度具有致命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在中国经济改革转型中很难再扮演重要角色,并可能成为经济改革的阻力。二是“一股独大”,无法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治理水平难以提升。三是商业银行大而不强。在政府呵护下,现行体制下的商业银行很难练出自身肌肉,非但培育不出中国的汇丰银行,反而容易使银行出现“三高症”。四是“走出去、国际化”困难重重。西方社会更认可市场行为,而非政府行为。目前我国银行业中有很多制度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仍存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能真正融入到发达国家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五是不利于促进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体制下的商业银行与民企、小微企业没有共同语言,民企、中小微企业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抑制。六是经济动荡、危机出现时商业银行风险传递会给政府带来巨大冲击,给政府财政带来潜在压力。
    董文标为此建议,政府应制定计划,安排时间表,让民营控股的商业银行五年内从数量和规模上双双达到30%。具体来说:
    一是加大对民营资本的开放程度。中央政府可以制定一个五年规划,下决心降低国家对大型银行的控股比例,鼓励民营资本大批量投资入股,优化大型银行的股权结构,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大型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
    二是推动地方政府逐步从地方性银行中退出。对144家城商行和212家农商行全面推行民营化战略,地方政府和政府平台投资从地方性银行全面退出,把相应的股权和控制权转让给当地最优秀的民营企业,彻底切断地方政府对地方银行的行政干预,将地方性银行改造成真正的民营银行。
    三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办民营银行。可以考虑由银监会制定相应标准,工商联牵头实行名单制,支持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发起建立一批区域性、全国性有特色的商业银行,比如高科技银行、现代农业银行、物流贸易专业银行、社区银行等。
    四是下大决心推进中型股份制银行民营化进程。对现有的10家全国性国有控股股份制中型银行也要有推进民营化方案,在3—5年内完成中型银行民营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