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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壮大是百姓增收关键

发布时间:2013-3-8 11:04: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本报记者 杨毅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滨海浙商投资集团董事长连良桂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说,支持中小及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是促进就业,增加百姓收入的关键所在。
    通过认真的调研分析,连良桂委员认为,中小及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增加百姓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中小及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发展环境不容乐观,诸如行政审批设限,税收征管过头,社会支持氛围不够等困境重重,制约了中小及小微企业的发展。
    为此,连良桂提出三项建议,呼吁支持中小及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减少审批事项,弱化政府对市场的指导作用。审批只是加强了政府的权力,限制了市场的效率,同时,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可以把不必要的审批改为核准或者备案,政府不应该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
    政府一直以来总想为企业做好事,发展这个行业引导那个产业,到最后却不讨好。原因是政府一扶持一号召,媒体一宣传分析师一忽悠,企业就会一窝蜂地跟上来,甚至不少企业还会抛弃原有的产业改投政府支持的产业,不到两年就出现产能过剩。企业的生产目的变成了跟风,纯粹为了补贴而从事这个行业。很多中小企业过去吃亏就吃亏在老是瞧不起自己做的事,不停地东张西望,好不容易积累一点东西,受点诱惑又给扔了。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在选择投资领域、技术路线、产品性能,服务模式等方面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是征税目标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设定,防止只增不减,增加企业税收负担。近几年来受经济不景气等影响,税收量较往年下降,而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完成的任务量则较往年要增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要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要对非税收开展监督清理,对不应向企业征收的非税收入予以清退。对税务部门实行弹性考核机制,让征税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即当经济下行时,税收指标也下降一定的百分比。政府应与企业共渡难关,而不是“杀鸡取卵”。要鼓励企业资本积累,扩大再生产,为社会增加就业和财富,对有利于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将减税负与促就业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为企业家提供保障,营建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住房等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力度。对于困难的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应更多给予重视和关心,在社保、救济、医疗等政策上相应倾斜。
    发展好中小企业,最缺的就是一批企业家队伍,要为企业家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环境。现在有几千,甚至近万人报考一个公务员岗位,这是社会的悲哀。如果有上万个大学生竞争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岗位,竞争一个小微企业经理人的岗位,我们的中小民营企业就有希望了。政府要研究出台政策,如职称待遇保障等,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部分大学生去民营企业或自己创业,培养和稳定一批中小型企业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