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节约集约用地
■施耀忠
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是传统的扩张用地冲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仍沿用传统的通过扩张用地带动经济发展的粗放型增长模式,重眼前轻长远,土地资源稀缺的意识十分淡薄。
二是用地方式粗放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有的地方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支撑经济增长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经济增长付出的土地资源代价仍然非常大。
三是体制机制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还不相适应。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利用效率还不是很高。
四是存量建设用地闲置与低效利用现象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有的地方对多占少用、浪费土地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制约,尚有大量闲置与低效利用的土地亟待盘活利用。
五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大利用粗放。2011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为4.186万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超过16万平方公里,大约是城市建设用地的4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大,粗放用地造成了不小的浪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人多地少是我国城镇化的最大制约因素,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保障用地需求的根本出路在于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提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率,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发展理念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3号)精神,以节约集约用地为荣,以浪费和粗放用地为耻,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我国土地利用的国情、国策、国法,大力推广城镇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用地的规划统筹与政府引导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统筹安排和指导城镇化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用地,发挥各类专业规划控制城镇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土地供应总量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转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方式,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镇化建设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着力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健全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取得成本和占用、使用成本,完善城镇化建设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土地价格和土地税费的调控作用,着力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提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效率。
四、推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提速提效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加大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力度,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加快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加强对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鼓励充分利用和立体开发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建设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开发速度、提高单位用地产出率,提升现有城镇化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
五、充分挖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潜力要逐步调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粗放利用和浪费,引导农村住宅逐步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实现农村住宅用地集约化,引导乡镇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农村非农建设用地集约化,挖掘农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潜力,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腾出更多的城镇化建设用地。
六、依法依规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监管要依法依规加强对城镇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监督管理,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把预防和查处结合起来,确保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典型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要重拳打击,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七、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要把城镇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成果运用,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程度高的地区,要在下年度城镇化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上给予政策性倾斜,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程度低的地区,要核减下年度新增城镇化建设用地计划。
(作者系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标签:城镇化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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