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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分治”尾声分会授权被收回

发布时间:2013-1-25 8:33: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郭丽琴

  始于去年的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其分会的纠纷,终于有了一个尾声。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在1月22日召开的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表示, 已经终止了贸仲委上海分会和华南分会的业务授权。贸仲委认为,这也是改革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

  贸仲委在发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材料中表示 ,去年5月,贸仲委上海分会和华南分会违反贸仲委《章程》的规定,相继对外自称为“独立的仲裁委员会”,拒绝适用经依法修订的贸仲委2012年《仲裁规则》,全面拒绝继续接受贸仲委的业务领导,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贸仲委国际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上述材料亦指出,贸仲委“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依法终止了贸仲委上海分会和华南分会的业务授权,禁止两分会继续使用‘贸仲委’名称和品牌,禁止两分会以贸仲委分会名义从事仲裁活动,努力消除不良影响……”

  而贸仲委与其分会的纠纷,则起于去年5月,贸仲委颁布实施了新的《仲裁规则》,并对仲裁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但这引起了其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的反弹。

  新《仲裁规则》公布以来,当数份针锋相对的“声明”和“公开信”分别出现在贸仲委和其上海分会官方网站上,这起争议便开始持续发酵。

  争议中,同样有所反应的还有贸仲委华南分会,在贸仲委《仲裁规则》出台后,华南分会已向深圳市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与相关专家等人士分析《仲裁规则》可能对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法制环境带来的影响。

  贸仲委对本报记者表示,新仲裁收费表采纳了国际仲裁机构对仲裁收费普遍实行的最高限额的规定,大幅降低了大额案件的仲裁费收费标准;在各档次具体费用标准上仍保持低收费,仲裁费各档次标准远远低于其他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新仲裁收费标准科学合理,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的竞争力。

  而在总结去年一年的受理案件情况时,贸仲委的统计已经去掉了上海分会与华南分会的数字。

  贸仲委负责人表示,贸仲委及其天津分会和西南分会2012年全年共受理案件1060件,涉外案件331件,国内案件729件。其中,北京总会受理案件975件,与2011年同比增加307件,增长46%。

  贸仲委及其分会2012年新受理案件争议金额总计人民币155亿元。其中,北京总会案件争议金额人民币139亿元,同比增加35亿元,增幅为34%,新受理案件的当事人涉及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46个国家和地区。

  在新受理的案件中,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案件3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