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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不应鼓励工商资本圈地 做大宗农产品生产”

发布时间:2015-1-7 9:16:4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字体:

  党国英主张,当下不应该鼓励工商资本在农村圈地做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也不应对此提供补助和支持,而应重点发展家庭农场。最新的部委政策对补贴有具体的规定,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这差不多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的面积。一定要避免非农业种植的企业拿到农业补贴。他同时建议,在全国划定农业用地保护区,尽可能连片划定30亿亩左右的土地。这样的连片划定,监督成本比较低,也能把农业保护区保护住。

  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些重要举措,随后,2014年9月和12月,中央深改小组先后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而在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等。

  2014年的种种改革部署在2015年将有怎样的实践?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带着这些疑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探讨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现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了要避免“非粮化”“非农化”,党国英认为,当下改革的重点是保住耕地,在全国划定农业用地保护区,调整政府土地规划管理体制;同时,不应当鼓励在农村圈地做大宗农产品生产,而应提倡家庭适度规模经营。

  当下改革的重点是保耕地

  《21世纪》:土地制度改革备受关注,2014年农地改革的整体趋势是什么?

  党国英:首先值得关注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规范土地流转。文件中的一些规定比原来更加明确和具体。

  2014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备受关注的问题并没有重点提及,一切还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最后文本的颁发。

  土地制度改革关键性的问题,就是落实已经确立的关于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的改革主张,这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有提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土地规划管理的体制不改的话,中央担心的问题很可能会发生。如果政府的规划体制改革不到位,很容易出问题。

  《21世纪》:当下土地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党国英:土地改革当下最关键的是两点:微观上要明晰土地财产权,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体制上建立分权管理体制,更大幅度下放土地管理权限,在中央政府层面上建立农业保护区,强化农地保护。

  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其他的改革才能大胆推进,不然会导致“一放就乱,一乱就收”。

  我主张在全国划定农业用地保护区,尽可能连片划定30亿亩左右的土地。这样的连片划定,监督成本比较低,也能把农业保护区保护住。现行的耕地“红线”实行起来很困难,原因在于基本农田切割得很细碎和农村各类建设用地混合在一起。

  与之对应,农业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土地,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这个区域的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整体推向市场。只把经营性用地推向市场,农民的宅基地不动,这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因为在实践中,很难划定经营性用地和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边界。

  另一个重点是征地制度改革。我们需要大的思路改革,严格区分公益项目用地和其他用地。公益项目用地可以征收,其他的不能用一刀切的办法征收,而应用市场化的办法实现地权转化。按照以前的规定,改变土地用途一律需要先收归国有,这个必须改。城市建设用地也可以有集体所有。工商业用地即使符合公共利益要求,也不必一刀切由国家征收。

  不鼓励企业大规模圈地

  《21世纪》:近年来,许多资本大佬纷纷转战农业,你觉得有哪些原因?

  党国英:一方面,说明他们确实有钱,投下去部分资本不影响企业经营;其次,农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第三,国家土地制度改革还不明确,不乏一些人想大量圈地,并期待改变土地用途,以后有机会可以大捞一笔。最后,有一些大企业注资农业时,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招商引资的程序来走,企业可以套取国家补贴。还有的机构在打各种农业补贴的主意。

  《21世纪》:你怎么评价这些类型的资本下乡?

  党国英:我和一些企业有过交流,一般的模式就是圈地几百甚至上千亩,雇佣工人来进行种植。上述四种情况,后两种尤其需要防范。

  中国农业最根本的是农业竞争力弱,产品成本高,这是国家关乎未来经济发展的大事,我们必须降低农业成本,不然会危及农业安全。我比较赞成家庭规模化经营,不认同公司化的大规模的农业雇佣经营。

  当下不应该鼓励工商资本在农村圈地做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也不应对此提供补助和支持,而应重点发展家庭农场。最新的部委政策对补贴有具体的规定,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这差不多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的面积。一定要避免非农业种植的企业拿到农业补贴。

  城市资本可以进入特种农产品生产领域,尤其适合进入农业机械生产、农资与农产品流通、农业投入品生产等领域。从长远看,更应该鼓励合作社进入这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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