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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罚单引发地方保护质疑

发布时间:2014-4-16 14:34:00 来源:中国企业报 浏览: 【字体:

  湖北咸宁商贩投诉当地动检部门:卖外埠肉被恐吓吊销执照还拘留

  本报记者 江丞华

  凌晨3点半,李德冒着初春的寒意,静静地等在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某一小区的角落。突然,前方传来阵阵轻微的汽车行驶的声音,李德赶忙将嘴里的香烟丢下来用鞋子踩灭,这时,汽车的照明灯正慢慢向他靠近。车停下,司机摇下车窗递给了李德几张文件,李德接上纸张,两人走向车尾,打开货车门,开始熟练地把货物运下……

  这场诡异神秘的接头情景,并非是贩毒式的非法行为,而是最正常不过的接送货物——咸宁市猪肉贩李德正在接收湖北双汇公司为他送来的猪肉。

  “不悄悄地没办法,前些日子买双汇肉的时候,他们就找到我告诉我,如果再敢买双汇肉,就吊销我执照,或者拘留我。” 李德无奈地告诉记者。

  写了保证书可以不缴罚款?

  “在咸宁,很多农贸市场的猪肉老板都愿意上我们双汇的猪肉,因为我们的猪肉价低,平均每个白条比咸宁当地屠宰场批发价便宜320块钱,当地的猪肉贩每天卖我们一头猪,一个月都要多出1万元左右的收入,你说他们能不愿意进双汇的猪肉吗?但是他们不敢(卖),因为要是被当地执法部门发现他们在卖双汇肉,他们就会扣猪肉,开罚单。当然,他们并不是仅仅针对我们双汇一家企业,他们针对的是所有外埠猪肉。”双汇公司咸宁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样在宏大农贸市场做猪肉生意的汪东日前的经历印证了这一点。

  2014年1月3日,汪东和往常一样,在自己摊位上切肉、卖肉,唯一与往常不同的是,汪东当时卖的猪肉是双汇猪肉。这时,一队人的到来打断了他的工作。

  “他们都是动检站的,当时饶站长带队,走过来问我买的谁的肉,我说双汇的,他们又说让我拿出检疫证明什么,后来就把我的肉扣了,还给我开了一张罚单。” 汪东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名为鄂(咸)动卫违处字2014第003号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经查你2014年1月3日在咸安区渔水路宏大市场经营未申报检疫双汇肉,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条和《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1、2、3款之规定,拟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其中第三天处罚是罚款1000元。告知书右下角落款为咸安区畜牧兽医局。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这笔罚款汪东并没有上缴。

  “当时,检疫站一个姓饶的站长让我写一份保证书,就写我再也不卖双汇肉之类的话。饶站长告诉我,如果我写了这份保证书,那么我的1000元罚款就不用交了,我为了不缴罚款,就写了保证书。” 汪东如是说。

  据双汇方面表示,他们曾向咸宁市动检部门提出要看这份保证书的要求,但检疫站工作人员以“保证书已存档”为由拒绝了。

  一份由国家执法部门开出的违法处理告知书,明确写着具体罚金的违法处理告知书,居然被猪肉贩一份保证书抵消?

  猪肉贩半夜悄悄卖双汇肉

  “他们(动检部门工作人员)并不是真的想罚小汪这点钱,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不敢卖我们的双汇肉。”双汇相关负责人说出了这份违法处理告知书的真正用意。

  汪东和李德告诉记者,“动检部门的人还给我们上过思想课,结果,现在咸宁市内的猪肉老板,仅有几个还敢卖双汇肉,但也只是敢悄悄地卖。他们会在半夜悄悄地上货,在家里悄悄地分割,再趁着天不亮悄悄地送到客户手里,反正一切都要悄悄地在地下进行。要是被屠宰场知道了可不得了。”

  记者了解到,咸宁市区共有2家屠宰场,分别为咸安区屠宰场和温泉区屠宰场。咸宁市区所有猪肉经销户所卖猪肉都是从这两个屠宰场处批发。

  记者在宏大市场暗访时,该市场一位正在卖肉的猪肉摊主气愤地告诉记者,“这两家屠宰场通过卖肉经营户互不批发的手段来进行市场垄断。屠宰场通过垄断两头挣钱,一方面,屠宰场不给我们这儿的养殖户的牲猪进行加工屠宰、批发净肉。他们只收购毛重自己加工,这个过程中,他们会以低于市场价格去收购养殖户的猪卖给屠宰场,因为价格低,养殖户赔钱,不卖给屠宰场,猪就只能在自家继续养,更赔钱。另一方面,屠宰场低价进来的猪肉通过加工,再高价批发给我们这些经销户,比如现在,屠宰场给我们的批发价是19.4元/公斤,而双汇的批发价是15元/ 公斤,每公斤的价差高达4块多。而且屠宰场限量销售,本来每日杀150头猪,现在只杀100头,造成经销户每天都去抢猪,去晚的经销户价格还要高,” 

  “虽然批发价高出其他公司那么多,但我们也只能去屠宰场进货,因为这是唯一的渠道。真不明白,为何双汇集团这么便宜、质量好并通过检疫的猪肉,却不能在咸安市场出售。现在检疫站以对双汇肉不报检为由限制双汇猪肉进市。”上述经销户如是说。    

  双汇公司送货车被堵、经销户所卖双汇肉被执法部门扣押,双汇经销户被动检部门工作人员开罚单、上思想教育课……

  如果说,屠宰场对双汇的敌意是因为双汇肉抢了他们的客户,降低了他们的批发量,影响了他们的收入,这些皆可以理解。但咸宁市相关主管部门为什么也极力阻止双汇肉进入咸宁农贸市场呢?

  “动检部门之所以这么积极地阻止我们双汇肉进入咸宁市区,不是因为我们的肉不好,而是因为我们的猪肉在出厂时,已经将每头的检疫费用交给了武汉动检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已经经过检疫的猪肉再进入任何市场都不用二次检疫了。如果双汇进入咸宁市区,凭借我们的价格优势、质量优势,当地屠宰场批发的白条量必然被冲击而下降,动检部门的税费收入自然也会下降了。”双汇公司武汉大区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道。

  打破垄断触及当地官商利益

  实际上,双汇肉与“地方保护”的拉锯战,从进入湖北之初就开始了。

  2002年初,河南双汇集团投资1.5亿元在宜昌建起现代化屠宰肉类加工厂,双汇肉开始进入湖北市场。一方面,双汇肉卫生标准高、质量有保证,而价格却比当地同类肉要低;另一方面,双汇肉的进入打破了当地屠宰场的价格垄断,竞争使肉价有所下降,双汇因此赢得消费者青睐,一些猪肉贩子也开始从双汇经销商处进肉。

  然而好景不长,双汇肉很快引起各地反映,一些市县的屠宰主管部门以种种理由禁止双汇肉销售,甚至出台相关政策造成壁垒。

  出现这种情况,说到底就是“利益”二字。

  “最大阻力集中在农贸市场上的批发。”据介绍,这是由于白条肉批发上量大,对当地屠宰场冲击很大。

  双汇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有两个:首先,双汇对当地市场的冲击,打破了各地小屠宰场的垄断,使得“铁板一块”的价格出现松动,屠宰场利润减少;其次,屠宰场每宰杀一头生猪,需向当地主管部门交纳相应税费,双汇的进入使得屠宰场业务量下降,从而影响到主管部门的收益。

  实际上,早在2007年,湖北省政府就曾下发了鄂政发[2007]67号文件,其中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凡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出境检疫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的猪肉产品,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流通,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禁止合格猪肉产品在本辖区销售。记者在咸宁暗访期间,曾就文中上述情况与当地动检部门工作人员核实,但受访者均以不知道、不清楚等为由没有接受记者采访。

  (文中猪肉经销户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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