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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垃圾处理目标或需扭转政策思路

发布时间:2013-12-25 15:23: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 【字体: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针对北京市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等32万个非居民单位,上调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标准。其中,非居民垃圾处理费由当前每吨25元提高到每吨300元;餐厨垃圾处理费由当前每吨25元提高到每吨100元;建筑垃圾费由当前每吨16元调整为每吨30元;清运费调整为运输距离6公里以内每吨6元,6公里以外每公里按照每吨1元增收。

  《通知》一经发布,诸如“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上涨11倍”的报道迅速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焦点,也随即引发“垃圾处理谁是谁非、处理费用高低与否”的又一轮讨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膨胀式发展,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各大城市日常城市管理范畴中必须正视的一大难题。北京作为较早实施有关工作的城市,在针对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指导和减量宣传工作之后,终于瞄准了非居民垃圾治理,被外界认为是“动真格儿”。

  然而,此次垃圾处理费用大幅上涨的政策初衷是什么?企事业单位态度怎样?政策执行难题又在何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旨在一探《通知》执行前夕的各方观点。

  提价意在矫正扭曲的价格杠杆

  有统计显示,2012年,北京生活垃圾产量为648.31万吨,其中,非居民生活垃圾约占三分之一。餐厨垃圾年产量约72万吨,建筑垃圾年产量最高,约3300万吨。

  而与垃圾产生量成正比的是,垃圾处理成本也在与日俱增。据有关测算显示,目前,北京市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成本约为每吨400元—500元左右;餐厨垃圾的全过程处理成本约为每吨243元;建筑垃圾的处理成本为每吨37元。

  显然,现有的收费标准远低于实际处理成本。据记者了解,北京市执行的现有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非居民生活垃圾费为每吨25元,餐厨垃圾也照此执行,建筑垃圾费为每吨16元。

  “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收取的标准多年一直没变,但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条件10多年来却发生了较大变化,污染治理难度及治理成本也不断加大。”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9倍—17倍,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16倍—20倍。

  由此可见,多年来因收费过低导致价格杠杆扭曲,对垃圾减量、污染减排的确产生了不利影响。这也与居民垃圾处理工作中贯彻执行的“谁污染、谁治理”和“多排放、多负担”的有关原则严重背离。因此,《通知》才被赋予矫正扭曲的价格杠杆的使命。

  正如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所称,“这次上调垃圾处理费用就是要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使垃圾产废单位能够拥有垃圾处理的成本意识,主动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和手段进行源头减量和分类。”

  餐厨垃圾处理或将成最大阻力

  对于《通知》的即将实施将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带来哪些影响?政策执行又将面临哪些阻力?本报记者走访发现,尽管主动表示愿意展开垃圾减量宣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占据主流,但相较于日常生活垃圾而言,企事业单位普遍对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理以及费用征收颇有微词。

  “我们的车间一直大力宣传在日常生活垃圾上减量,这也是为企业减少经营、生产成本所应该做的。”一家位于北京大兴区的某集体所有制服装厂车间主任孙赵军对本报记者表示,该企业的日常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员工居住产生的垃圾以及生产中产生的碎料,除生活垃圾需要经过正规的垃圾回收外,诸如碎料等垃圾类别已经能够在产业链上进行消化,比如作为小件产品的原料使用。

  对于《通知》中对餐厨垃圾的费用调整和回收要求,孙赵军表示,这或许将让企业面临“两难”选择。他告诉记者,该企业拥有一个为近200名员工提供午晚餐的食堂,日常餐厨垃圾处理都是与一些小的垃圾回收站合作,不仅不用交钱,还可由此赚取一部分利润,即由小的垃圾回收站出钱购买这些餐厨垃圾。

  相较于企业面临的问题,本属于餐饮行业的各类餐馆将成为受政策影响最大的领域。一位主营火锅生意的餐馆老板告诉本报记者,他的餐馆每天会产生6桶—8桶餐厨垃圾,而这些餐厨垃圾的消化渠道与前文所述相同。

  “我们的餐厨垃圾也是和一些私人回收站合作,基本上是按照每桶20元回收,每月下来也是笔不小的数字。”该老板坦言,附近经营各类餐馆的经营者对餐厨垃圾的做法基本类似,毕竟餐厨垃圾也是资源,“物尽其用是餐馆经营者的普遍想法。”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持有类似观点的经营者不在少数,而这也让《通知》中要求“垃圾产生单位如果未将产生垃圾废物交给具有资质的企业单位进行收集运输的,将处以5000元到5万元的罚款”的规定能否落地画上了一个不小的问号。

  专家建议政策思路应部分调整

  对于《通知》的发布和实施,专注固体废弃物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数十年的清华大学环境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居民垃圾处理而言,非居民垃圾的处理就应该由企业自身来承担,而不该由政府独自承担,这也是对“谁污染、谁负责”原则的最好诠释和贯彻。

  “但对餐厨垃圾处理要区别对待。”在聂永丰看来,前文所述餐厨垃圾面临的“两难”困境,由餐厨垃圾自身的资源属性所决定。“政策层面普遍将餐厨垃圾当成废物来对待,而非当成资源来看待,造成了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理倾向的加剧。这也直接造成了垃圾处理成本的上升。”

  据聂永丰介绍,当前,我国餐厨垃圾的主要利用出路是发酵制肥,但同时也有一部分成为地沟油生产的原料,由此也酿成了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他认为,对此,管理和决策层普遍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即单纯强调无害化处理而不考虑资源化利用。

  聂永丰强调,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中最大的问题是粮食安全,而粮食短缺又是其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粮食浪费规模却与日俱增。“无节制的浪费带来的结果就是产生大规模餐厨废弃物。而应对政策又孤注一掷地大搞无害化处理,由此便造成了粮食浪费、资源浪费以及资金浪费。”聂永丰说。

  对于缓解这类恶性循环的治本之策,聂永丰认为,除了在节约和减量上进行政策引导外,对垃圾的后端处置思路也应有所调整,要避开简单上调垃圾处理费用的政策思路,转而运用引导、吸引产废单位主动将餐厨垃圾等具有较高资源价值的垃圾品类交由具有合格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产生资源价值的政策思路。

  “与此同时,要对商家私自出售餐厨垃圾给不具资质企业制造如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形成有力监督。”聂永丰表示,如此形成政策合力,才能逐渐扭转餐厨垃圾面临的“两难”困境,继而促进垃圾处理目标的最终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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