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围,下一个是谁?
牵动各方利益的营改增已至中途,下一个会是谁?
本月初,国务院宣布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定为11%。至此,整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均已纳入营改增。
不过,此前传闻的铁路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两个行业中,一直呼声较高的电信业并未入围试点;而且由于税额无法完全抵扣,最先入围的物流行业中,一些企业营改增后税负有所增加,市场对新入围行业的税负状况也颇为担心。
那么,新入围行业有哪些机会和挑战?经济观察报就此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刑丽、普华永道中国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和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
经济观察报:整个交通运输业都纳入营改增范围,对此前物流和货运代理税负增加的问题是否会有一定缓解?新入围的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税负是否会出现明显增加?
刑丽:我认为,整个交通运输业都纳入进来,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更加完整,对整个行业来说是直接的利好。具体来看,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来说,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铁路运输费用的抵扣率将从7%提高到11%,物流企业的税负会有所降低。
我们知道,“营改增”的税率选择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设计的。从“营改增”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大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呈下降趋势,但也有部分行业部分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其中,物流业表现较突出。
这一方面和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及投入时间有关系,另一方面和物流业的发展模式有关。目前很多物流行业采用“轻资产+社会运力”的模式,绝大部分运输业务不是在物流企业内部完成,而是通过分包链条由一些独立的个体运输户或小运输公司来完成。这些下游的个体运输户或小运输公司大部分进行的是现金交易,且无法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导致上游的物流行业无法取得抵扣发票。
李军:长期来看,整个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整体税负将会获得减轻。对于流通行业比如物流、货运代理等,其成本中的铁路运输及邮政服务部分将能够获得进项抵扣,对其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问题,将会产生一定的缓解,对行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对于新入围的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短期来看并不乐观。铁路运输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3%的税率。营改增扩围,将适用11%的增值税。按实际税负考量,根据业内测算,11%税率偏负面。虽然铁路运输企业的税负情况,最终将取决于能否向下游企业转嫁。但短期内,由于存量设备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等问题,铁路运输企业的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
邮政服务业原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11%。较高的销项税和较少的进项抵扣,使邮政服务业企业的税负在短期内可能增加。
李华:铁路运输改征增值税以后,交通运输业势必可以统一税制、均衡税负。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也会改变目前邮政服务、快递行业各地不统一的税收政策,同样具有完整增值税链条的效应。当然,对于这两个行业而言,可能会因为前期投入不能抵扣、成本分布特点以及增值税税率相对于以前营业税税率有所上升等原因,税负水平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有所增加。
经济观察报:此前大家认为这次营改增会扩围至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最终是哪些原因导致邮政服务业入围,而电信业没有进入?
刑丽:邮政服务业是一个与生产环节关联性较强的行业,对其实行营改增,有利于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消除重复征税,从而保证纳税人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展开竞争。另外,邮政服务具有财务核算复杂、分支机构层次多且分布广的特点,不适合在部分地区先试点,只能全国同步推行,因此,选择时下这个节点进行营改增时机恰当。而邮政服务业在我国是微利甚至是亏损企业,营改增有利于降低行业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而电信业的营改增,对于目前已经开征增值税的国家来说,都是一个重点难点行业。随着电信产业链上主体日益增多、利润分配日益复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电信业务形式日益丰富,新营销模式层出不穷,要准确界定电信业务划分和增值额有很多技术层面的问题,另外,对于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电信业务,其增值税纳税地点确定较为复杂和困难,而这恰恰是电信业营改增税制设计和完善的前提。因此,此次暂未将其纳入营改增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进。
李军:邮政服务业之所以被纳入,除完善增值税链条外,可能也由于目前价格受控的邮政服务(国家邮政普遍服务等)的金额相比电信来说要小得多,较易调控。另外,邮政服务业其中一项为快递行业,作为完全市场化的行业,其价格相对可调,对营改增可能导致的税负增加,可以通过价格磋商,转嫁给下游公司,减轻负面效应。
而通信业之所未被纳入,可能与电信业营改增需要更细致的研究相关税率、补贴机制等问题有关。电信业在营业税税制下税率为3%,营改增后税率可能会显著提高。同时,电信资费增加的税负较难通过价格变动转嫁给下游企业或最终消费者。整个行业成本费用可抵扣的项目少,不可抵扣的人工成本较高。
营业税税制下,电信业的很多营销行为,如预存话费赠送终端等,可作为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但在营改增后,可能作为视同销售征收17%的增值税,虽然企业可以获得进项抵扣,但是如果隐含的销售毛利较大,实际的增值税税负可能明显增加。
另外,刚刚发布牌照的 4G业务将在12月下旬正式启动,为了保证4G的顺利推出,营改增为其让路也是较为合理的安排。我们预计,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电信业可能在2014年上半年纳入营改增的范围。
李华:电信业之所以未被纳入,我认为是因为该行业营改增尚需明确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进项抵扣的问题。首先是固定资产投资,电信企业在正常运营中,其固定资产的建设和投资购进存在阶段性,由于中国通信企业刚刚结束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大规模建设期,在这一代技术较长的一段生命周期内,通信企业基本不会再有较大的投资建设。而营改增改革的铺开恰巧处于这一特殊的时点,改革后,由于通信企业无法向制造类企业一样,大量购进原材料和可抵扣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投资不予追溯调整的规定下,通信企业的进项税额会在改革后的一定时期内,因这块抵扣的缺失而难以提高。
其次是租赁费和电费。通信企业需要大量基站的覆盖以保证自身服务,这往往需要租用居民楼或农村、郊野等地方或线路以放置及维护基站运营,由于出租方并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一部分租赁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
同理,由于租用这些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房屋或设施进行安置的基站使用的是转供电而非直供电,通信企业难以向出租方索取电力公司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造成这一部分电费无法得到抵扣。由于通信企业基站基数庞大,而且大部分基站均属于上述情况,这部分无法抵扣的转供电产生的电费占企业总电费的50%左右,是企业经营成本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其他包括维修费和代办酬金在内的成本也无法通过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以上几部分成本占到通信企业日常经营成本的50%以上,无法得到抵扣必定会使通信企业进项税额占总成本的比例极大降低,进而提高通信企业的应纳税额。因此,在确定进项税额可抵扣项目时,应针对通信企业的特殊经营情况具体分析。
经济观察报:在交通运输业全部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之后,下一次营改增会将会是哪个行业?理由是什么?
刑丽: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选择是按照稳步推进,注重衔接的原则进行的。分行业在全国实行“营改增”,关键是要抓好重点和难点行业的改革。重点行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以及电信业和建筑业;难点行业则包括金融服务业、不动产交易和公共服务。目前,交通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的营改增已启动,其他行业将择机稳步推进。
李军:金融保险业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行业特性明显,业务极其复杂。因此,从税制平稳改革的角度,该行业可能会是最后加入营改增的行业,即2015年被纳入。
对于建筑业和不动产,作为上下游行业,如果其中一个先行加入营改增,则可能导致整个产业链不完整,无法形成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因此,这两个行业可能会一起进入营改增的范围,我们预计可能也在2015年左右。
而对于娱乐业及其他生活性服务业,根据之前的纲领性文件(即财税2011年110号文)的规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算方法。对于这些行业,国家可能在2014年下半年出台一些政策措施。
此外,对于转让无形资产,财税2013年37号文已经将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等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
李华:个人认为,金融业因行业特征和业务复杂,且现行国际税收实践也各不相同,纳入营改增的进程需要相对稳妥和后置。建筑业需同步或领先于不动产的营改增进程,以保证形成有效的抵扣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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