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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单发行交易细则出炉 可设定投资人范围

发布时间:2013-12-11 5:33: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 【字体:
    每经记者 朱丹丹 发自北京

    同业存单业务发行、交易细则于市场期盼中出炉。
    继央行宣布启动同业存单业务发行之后,12月9日晚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了《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规程》(以下简称《交易规程》)。
    同时,昨日(12月10日)有消息称,信托产品等可能被排挤在交易之外,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交易规程》发现,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也可以参与交易。发行人还可通过发行系统为每期同业存单设定投资人范围。
    信托可参与同业交易
    昨日,有消息称,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由于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主要为法人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分行,这意味着信托产品等可能被排除在交易之外。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可以作为投资人参与同业存单业务交易。
    《交易规程》中规定,“投资同业存单的机构 (以下简称投资人)应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级基金类产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
    “信托公司可以参与交易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是同业机构;而同业存单就是针对金融同业发行的存单,因此他们可以参与投资。”东莞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陈龙指出。
    一家证券机构的郭姓分析师也指出,虽然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主要为法人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分行,但信托公司也属于同业机构,而一些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也包括信托产品的。
    发行规模或不大
    上述 《交易规程》中还规定,“发行人可通过发行系统为每期同业存单设定投资人范围。”
    “此规定的意思就是设定白名单,限制投资人范围,一般不超过100家,这有利于发行,因为银行间市场毕竟是场外市场,设定投资人范围使得发行人在前期的发行工作有针对性。”陈龙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关于发行额度的具体细节并未公布,而是规定“发行人设定范围内的投资人可以点击报价,在发行人设置的单笔最大点击量范围内发行系统自动成交,报价一经点击则不可撤销。投资人单次点击量不得少于1000万元。”
    中投证券研究员何欣在研究报告中表示,此次央行最主要的是从发行额度上控制,规定发行需要制定年度额度,关于额度的具体细节没有公布,预料监管层对于同业存单在初期是较为谨慎的。何欣预计,整个2014年同业存单的规模都不会太大。
    此外,针对同业存单业务发行的方式,《交易规程》中规定公开发行包括招标发行和报价发行,而招标发行又包括价格招标和数量招标两种方式。目前,价格招标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进行。
    所谓单一价格招标标的包括价格、利差和利率。招标时,按照发行人设置的招标约束,将有效投标按照投标价自高向低 (或者利差、利率由低而高)的顺序排列、依次中标,直至满足计划发行量(当有效投标总量大于计划发行量时)或所有有效投标中标(当有效投标总量小于计划发行量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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