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税负“自白书”
本报记者 杜涛 北京报道
考察了一番周边的城市后,周飞打算为公司换个注册地和结算地。
周飞在北京一家大型物流公司担任财务副总,年底将近,他感觉今年的结算和报税比往年麻烦了许多。
“8月营改增全国推开后,好多账单现在都僵在那儿,没法去结算。”周飞说,下游的客户不能拿着物流公司的增值税票去抵扣,所以不同意加价帮忙转移税负,可是上游的供应商已经加价了,周飞觉得他夹在中间等于两头受气。
周飞本来希望依靠当地的财政返还来勉强做平账本,可他打听了一圈,得知“那要等9个月,而且申请太难了”,所以他准备效仿同行,来一次“乾坤大挪移”。他看中了天津,因为那里的武清开发区可以“搞定一切”。
但更多的企业仍在观望,他们在等待政策是否会起变化,这些公司的财务室里,同样堆满了已经完成、还没结算的业务清单。
抵扣的麻烦
周飞给自己所在的这家物流公司算了一笔账。
公司主要的成本是买车、烧油、修理费,还有各种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还包括人员费用。其中,买车的费用、过路过桥费和人员费用这三个是大头,也恰恰是这三个,没法抵扣。“对于做物流行业来讲,人员费用一个大头,但是人工这块没有增值税发票可取。”
在营改增实施之前,这家物流公司的汽车已经采购完毕,上百万的费用已经付出,显然也不能抵扣。“因为按照规定,已经支出的项目不能抵扣。”周飞说,而路桥费属于杂费,税务规定杂费不能抵扣,而且路桥费很多属于行政性事业收费,开出的收据不是正规的增值税票,不能作为税前进项抵扣凭证。
剩下的就是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保险费还好说,在周飞看来,燃油费和修理费能否抵扣掉进项税额,主要取决于运气——并不是所有的修理厂和加油站都能够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个体修理站和民营的小加油站来说,增值税发票闻所未闻。即使在中石油、中石化,也只有购买加油卡且金额全部消费完,才能在退卡时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金开不了增值税票,在当地有权开增值税票的点又不认异地加油小票。
像周飞所在的公司一样,很多物流企业并不是全程都自己服务,在货物的终点一般都会委托第三方物流。“有些第三方的物流就是个体户,没有增值税发票提供,这也没法抵扣。”
这还仅仅是成本方面的进项抵扣,到了提供服务的环节,客户千差万别的纳税人身份,更是让周飞头疼的事。
“如果客户是增值税纳税人,把增值税转嫁给对方,他们是能接受的,因为他们自己也能通过下游抵扣来转嫁。”周飞说,他们已经通过向一些客户提价来解决了税负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客户都是增值税纳税人,一些加工企业、外贸企业客户,增值税对他们都没有用,收到税票也不能抵扣。
周飞坦言,这些问题,在今年8月份以前是看不出来的,因为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期间,两种税是可以互相进行差额抵扣的,这是双向同时并行的,8月份以后的数据才有说服力。
“营改增是8月全国推开,我们与客户签订合同都是年初签订。如果客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我们就坐下来谈判,挨个客户去谈加税点的问题。”周飞说,毕竟价格提高了,而且要提前把这个钱交付了,有的客户会一时难以接受;但如果对方连增值税纳税人都不是,就根本不会接受。
财政返还难
上月周飞去当地的国税局参加了一次税负座谈,国税局的人说,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的问题,你必须向下游转移,转移后税负就会降低。但周飞觉得,对于物流行业这样一个激烈竞争的市场,一个企业强行向下游转移税负,基本上等于自杀。
对于这一点,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深有同感。他认为,税率上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大量增加,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强,以致不能将税率上升后增加的税负转嫁给客户,这几方面的原因共同造成部分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税负上升。
“增值税全程抵扣,那是完美的情况,但现在是衔接不下去的。”周飞说,他曾向当地的税收征管人员抱怨税负过高,得到的答复是,不管政策有多大问题,都要在运营一段时间获得数据之后,再就问题进行处理。
但被动等待显然不是办法,周飞开始转向寻求政府扶持。
此前,为了帮助税负增加的企业解决问题,不少地区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周飞了解到,上海市2012年对月平均税负增加5000元以上的3000户试点企业,提供约10亿元的财政扶持资金,北京市也在2013年审核下达了专门针对营改增的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1.23亿元,涉及314户税负上升企业。
虽然按照规定,只需要按照公司以前的税收情况,以及营改增之后税负增加的情况,向税务局递交申请,但实际的申请,在周飞看来,太麻烦了。
他举例说,假设税务局算出以前我们交的税收是4万,现在交的税收是6万,多交了差不多2万,但税务局不是100%给企业返还。
首先,因为原来是含营业税的营业额,现在是不含营业税的营业额,税务系统都要求将营业额倒算回到原来价税合一情况下,以这个营业额提取税收。其次,要进行税负增加情况的对比,还需要将两个税收额度再还原回去,计算税负增加多少之后再递交申请。
这几乎像一个迷宫。“最好的地区是能退差额的70%,而且要等很长时间,有九个月的等待期,在资金周转上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周飞说。
许多交通运输企业不想等到政策变化的那一天,开始自谋方法,改变注册地和结算地是一个无奈的选择。
“一个城市里,哪个区有财政返还,就去哪里注册,还有一些企业,甚至挪到国外去,优势是回避了价格转移。”周飞说。
但周飞也明白,明明是境内业务,变成了境外业务,只是为了回避增长的税负,这显然会造成国内税收流失,他认为税务局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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