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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不如认干儿子

发布时间:2013-11-28 9:52:00 来源:时代周报 浏览: 【字体:

  罗天昊

  近日,“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掌门人孟晓苏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以房养老适合中国国情,可能明年推出”。面对“以房养老”引发的争议,孟晓苏认为“以房养老”只是商业性的养老保险补充产品,是一个金融产品,并总结了“以房养老”——或者称住房反向抵押的几大好处,包括释放房产消费潜能、现钱资助子女等。

  孟晓苏特别强调,以房养老针对的人群,主要是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目前,我国空巢家庭老人已经高达6200万,几乎相当于法国总人口,全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

  “以房养老”提出多年未有实质进展,在多地遭到冷遇。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但至今仅成功6例;2012年,中信银行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是国内较早试点“养老按揭”的银行,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今年9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孟晓苏或许因此有了底气,试图从“以房养老”项目中抓住巨大商机。但从目前情况看,他的判断恐怕要失误了。

  在客观方面,“以房养老”的具体实施还存在着很多障碍,比如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处置方法不明、房价波动等,而更大的问题在于老百姓的观念和情感不能接受。调查显示,“养儿防老”仍然是主流,反而年轻人比老年人更能接受“以房养老”,尤以“丁克”一族为甚。在官员和学者的支持下,“以房养老”被赋予了完善养老保障机制这样的积极意义,但它同时也放大了经济条件在赡养中的重要性,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情感和精神慰藉。

  老百姓不傻,简单算一笔账就知道,失独老人以房养老“不划算”。中国人口平均寿命为75岁左右,假设一位老人60岁退休颐养天年,至75岁死亡,以北京为例,北京城区房价目前至少每平方米4万,平均一套房400万,住家保姆每月4000元,15年是72万;老年公寓36000元一年,15年只是54万元。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也就享受政府15年服务,况且不管是哪种方式都很难得到面面俱到,全心全意的照顾。

  如果真的要用房子来交换照顾,还不如换个方式,比如送给一个富有爱心的青年或者中年夫妻家庭,结果或许还不一样。

  15年养老,一个青年家庭可以在下班时间和假日给老人更多的关怀,平时请个保姆。加上老人的退休金,如此十年养老费用基本可控,唯一不可控的是老人伤病,不过面对此项花销,如果老人有多套房,也可以卖掉一套,足以应付。

  这样做的结果是老人在专门的、贴心的、充满温情的余生中安详去世,走完漫漫人生路;青年家庭也可因为自己的爱心与付出得到福报。如此则两全其美:老人用自己的房子,换来幸福而服务周到的余生,买不起房子的青年,则得到了房子。有了房子无后顾之忧的青年,将全力投入到生产建设中,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以房养老”的受众面本来就狭窄,只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这种养老模式之所以在国外流行,是因为外国有高额遗产税又没有类似中国赡养观念的国情背景。放在目前中国来看,“以房养老”还不如认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尽管这种方式也同样掺杂利益,但老人起码能得到情感慰藉和家庭温暖,干子女在老人百年之后也能获益,比起老人和政府、银行间的交易更有“双赢”的感觉。

  更何况目前的“以房养老”政策并不能让人放心。比如房子一旦抵押出去,如出现赖账或者财富缩水,保障何在?又比如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老人持币在手但没有合适的养老机构,怎么办?“以房养老”的推行必须徐徐图之,当前要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和养老机制的方式还有很多,不如先把官民的养老金并轨?

  作者系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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