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改革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透露三中全会可能有新部署
每经记者 张雯 发自北京
今日(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将胜利闭幕。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本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最后一次离京调研都先后落脚农村。据《法制晚报》统计,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三中全会公报289次提及“改革”和“发展”,125次提及“农村”,77次提及 “农业”,43次提及“农民”。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在农村领域达成什么样的改革共识,引人瞩目。
11月10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云南出席农产品对接活动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部署,农业改革的重点在于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各方信息了解到,本届三中全会将在农业领域更加强调通过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将在创新农业经营、流通体制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建立城乡供销流通体系、创新农业财政支持方式以及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等方面有所突破,重点是“如何既发挥市场的作用、又能保证农民利益”,以突围束缚农业经济发展的藩篱。
高层关注农业改革
35年前,中国的改革起步于农村。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五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重点。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最后一次离京调研中,考察黑龙江农业改革的李克强表示,“30多年前,改革之前的农民几乎没有决定自己生产什么、向市场提供什么的自由。通过改革,农民不仅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做着贡献,而且成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形式经营走上了致富路。”李克强强调,农村改革又到了新的阶段,推进农业现代化还得靠改革。
而习近平则选择湖南作为调研地。中山大学研究都市与乡村发展的教授周大鸣对媒体分析,习近平将本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最后一次调研选择在贫困地区湘西,预示着中央可能准备重点推进解决贫困。他认为,在城乡收入差距家大以及城镇化压力下,如何帮助贫困山区脱贫是个比较大的问题。
早在7月22日,在武汉调研时,关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问题的习近平,就特意来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考察。习近平表示,将在下一步的改革中研究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
习近平还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的重大问题,指出要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要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作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取向,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重点在于市场配置资源
11月10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云南出席农产品对接活动时表示,“农业在经历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型时期,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部署,对农业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市场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农业改革的重点在于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陈晓华说,农业不同于别的产业,既要保护支持,又不能完全躺在政府的保护和支持下,“市场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今后政府只能管护一些根本性的产业”。
一位业内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过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农业改革卓有成效,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先后延续近20年,征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虽然文件屡出但仍然成效甚微。该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涉及城乡及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一直难有实质性突破。”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和调研,特别针对“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试点,近期将可能“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家庭农场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方面出台细则。上述专家认为,从农民的收益角度来讲,在确保技术支撑的条件下,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的组织方式更符合农民的利益,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他对记者表示,中国还应着力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发展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模式,以及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和风险保障机制。
每经记者 张雯 发自北京
今日(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将胜利闭幕。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本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最后一次离京调研都先后落脚农村。据《法制晚报》统计,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三中全会公报289次提及“改革”和“发展”,125次提及“农村”,77次提及 “农业”,43次提及“农民”。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在农村领域达成什么样的改革共识,引人瞩目。
11月10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云南出席农产品对接活动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部署,农业改革的重点在于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各方信息了解到,本届三中全会将在农业领域更加强调通过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将在创新农业经营、流通体制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建立城乡供销流通体系、创新农业财政支持方式以及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等方面有所突破,重点是“如何既发挥市场的作用、又能保证农民利益”,以突围束缚农业经济发展的藩篱。
高层关注农业改革
35年前,中国的改革起步于农村。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五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重点。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最后一次离京调研中,考察黑龙江农业改革的李克强表示,“30多年前,改革之前的农民几乎没有决定自己生产什么、向市场提供什么的自由。通过改革,农民不仅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做着贡献,而且成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形式经营走上了致富路。”李克强强调,农村改革又到了新的阶段,推进农业现代化还得靠改革。
而习近平则选择湖南作为调研地。中山大学研究都市与乡村发展的教授周大鸣对媒体分析,习近平将本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最后一次调研选择在贫困地区湘西,预示着中央可能准备重点推进解决贫困。他认为,在城乡收入差距家大以及城镇化压力下,如何帮助贫困山区脱贫是个比较大的问题。
早在7月22日,在武汉调研时,关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问题的习近平,就特意来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考察。习近平表示,将在下一步的改革中研究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
习近平还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的重大问题,指出要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要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作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取向,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重点在于市场配置资源
11月10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云南出席农产品对接活动时表示,“农业在经历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型时期,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部署,对农业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市场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农业改革的重点在于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陈晓华说,农业不同于别的产业,既要保护支持,又不能完全躺在政府的保护和支持下,“市场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今后政府只能管护一些根本性的产业”。
一位业内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过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农业改革卓有成效,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先后延续近20年,征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虽然文件屡出但仍然成效甚微。该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涉及城乡及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一直难有实质性突破。”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和调研,特别针对“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试点,近期将可能“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家庭农场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方面出台细则。上述专家认为,从农民的收益角度来讲,在确保技术支撑的条件下,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的组织方式更符合农民的利益,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他对记者表示,中国还应着力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发展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模式,以及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和风险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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