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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贪腐串案“第三季”张曙光情妇受审

发布时间:2013-11-8 5:26: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 【字体:


  继刘志军、张曙光、苏顺虎等原铁道部贪腐案的“主角”受审后,11月7日,同样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罗菲走上被告席,揭开了这一串贪腐案中“女眷”受审的序幕。

  另据媒体报道,原昆明铁路局局长闻清良的情妇钟华,因被控共同受贿1500万元即将面临审判;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的妻子叶晓毛同样因助夫掩饰、隐瞒受贿所得1300余万元被诉。

  铁道部贪腐串案中的“女眷”受审,将完整揭开高官贪腐案中“权、钱与情人”构成的“生态圈”。

  罗菲现年32岁,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法庭上,罗菲被控掩饰、隐瞒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198万余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据检方起诉材料,罗菲于2007年~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被查获,涉案款物追缴。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罗菲涉嫌受贿罪,该案被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在起诉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罗菲的刑事责任。因此,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方所起诉的罗菲所涉的198万余元,与张曙光案中所曝光的数额基本吻合。据张曙光起诉书,2000年~2011年间,先后多次收受杨建宇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其中,“情人与参评院士”始终贯穿张曙光的腐败之路。

  第一笔花在罗菲身上的钱来自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根据公诉人的起诉材料,张曙光于2005年~2009年间,先后三次向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

  张曙光也在供述中承认,800万中,一部分给罗菲买了房子,有一部分二人共同花掉,剩下的用于参评院士。

  2005年年底,张曙光刚刚认识罗菲。根据张曙光的供述,“非常喜欢她”。这一点,对张曙光有需求的人自然看在眼里。而被称为张曙光“私人秘书”的杨建宇显然熟知其脾性及其爱好。正因为此,杨建宇多次为罗菲提供“方便”。

  根据杨建宇的证言,在张曙光的默许下,罗菲多次向其提出物质要求并得到满足。

  2007年12月,罗菲要去香港玩,杨建宇安排人接她,买了一块手表。2008年年中,罗菲说想买辆车,杨建宇说要“赞助赞助”。没多久,他便履行承诺,给予罗菲30万元,让她买车。2010年“十一”长假期间,杨建宇陪罗菲购物时,罗菲看上一块表,杨建宇便提了50万现金,买了那块表。

  此外,从2009年初开始,杨建宇将罗菲安排至其公司,以公司员工的名义,每月付其工资1.6万元。杨建宇称,她没做任何事。前后发给罗菲共计三四十万“工资”。

  这一笔笔费用的背后,是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蓝箭”列车和列车配件销售的大笔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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