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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鼓励地方进行国企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2013-10-31 9:44: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 【字体:

  国有企业有共同的地方,但身处不同行业,存在很多差异,这就有必要从宏观方面予以分类,按国企的不同给予不同的监管,要使改革措施更具针对性。

  见习记者 张文晖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9至12日在北京召开。据媒体猜测,三中全会或定调国企改革,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国企,拟打破国企在一些行业长期垄断的格局。

  “对于国企改革在这次会议上不一定会有显著突破,因为一项政策的出台不只考虑到政策的本身,还涉及相关具体方案的设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有企业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政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此次国企改革是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点,都应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国企改革或从地方国企入手

  “我们以前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可是现在已经到了深水区,石头摸不着了。”张政军认为,从中央层面来讲,如果要出国企改革新的方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很多的改革方案,包括国企改革,实际涉及很多利益结构的调整,其中不仅包括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还涉及到可行性问题。

  张政军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不一定会有显著突破,但是企业改革未来很有可能从地方着手。

  “地方可能会有一些先行的创新尝试,地方国企可能没有中央国企规模大,但覆盖面却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表示,地方国企很大一部分是围绕地方的公共产品、城市经营运行而发展成长起来的。这些地方国企如何改革?张政军表示,有可能会设立试点,在地方先走出创新的举措。比如分类管理,如果从中央政府的层面进行分类监管,有可能会遇到较多争议。但地方可能更注重监管的效率,或者更注重地方的经济目标、公共产品的提供等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公司治理也可以有所创新。可以通过一些措施,进行机制的创新,从而提高国企效率。

  民资进入国企垄断领域应避免监管成本的提高

  国企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针对当前的国企改革,国家开始逐步提出开放的政策,在具有竞争性的领域鼓励允许民企进入,从而打破国企的长期垄断。

  国有资本会不会不愿意让民营资本进入合作,“我认为这取决于一个条件,就是民营资本进入到底会带来什么?”张政军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公共产品领域或者自然垄断外部性较强的领域,甚至国家安全的领域,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民营资本的独立性与这个领域的企业业务运作的公共性,包括国有资本追求的公共性会不会产生矛盾?如果产生矛盾,很有可能会降低企业运作效率,导致企业无所适从。自然垄断领域,比如电网的输电和配电,如果民营资本进入后,监管手段可能和国有资本在控股的时候就有所不同,监管的成本会提高。

  经合组织曾在一项研究中明确提出,总结西方各国国有企业存在的一些原因,发现在自然垄断行业领域,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会带来监管成本的额外提高,这些国家就倾向于将自然垄断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

  “我认为这个道理对中国同样适用。”张政军表示。

  分类管理是改革措施落实的前提

  “对于国有企业应该实施分类管理,这是当下改革的一项任务。”张政军表示,分类管理包括分类监管和分类治理。如果对企业不分类,接下来很多的改革措施都很难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国有企业有共同的地方,但身处不同行业,存在很多差异,这就有必要从宏观方面予以分类,按国企的不同定位使改革措施更具针对性。“不进行分类就明确不了不同领域的国有资本目标,改革就没有办法展开。”张政军认为。

  张政军还提出,对于国有资本股权多元化等都已探讨多年,方向肯定没错。可是现在已经到了“深水区”,既要有顶层设计,同时还要有具体方案。具体方案拿出来需要局部先试行。“所以我认为国企改革,下一步应该鼓励地方进行国企改革创新。”张政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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