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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献言三中全会税制改革应提升直接税比重

发布时间:2013-10-28 5:29: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 【字体: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专家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的财税改革“提升直接税比重”。

    10月25日,在2013中国税法论坛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透露,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肯定有税制改革的方案,针对税制改革,财税法学界的设想是,总体趋势将增加直接税的比重,优化税收结构。

    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的税收结构中间接税仍占主导地位,提高直接税比重可以通过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间接税是在交易环节缴税,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主体的间接税占比达68%左右。从比例关系上来讲,我国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当下我国税制结构存在改进的空间。“十二五”期间,可以推进的是建立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直接税改革。“我们无法设想先有法然后退出,必须允许改革探索的空间。”

    李林军说,“逐渐增加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可以起到扩大内需和调节分配的作用。”

    由于间接税主要发生在交易环节,容易被交易双方接受,税源相对稳定,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开征直接税阻力似乎较大,业内学者担忧,如果真要提高直接税比例,那就必须同时降低间接税比例,而间接税是政府取得收入比较方便的方式,不会做大的调整,否则财政收入降低的压力也很大。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曾表示,我国间接税为主的结构不会变,不会取消间接税。但他同时指出,“我国直接税比重低是事实,未来改革会增加直接税比重”。

    在本次论坛上,关于遗产税的争议颇多,既有学者赞成目前正是开征的好时机,也有学者明确表示反对。

    此外,我国在遗产税方面还存在诸多制度瓶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征收遗产税的难题多,比如一些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无法确认。“征收遗产税,首先就要人们树立财产边界清晰理念,只有如此,征收遗产税才有基本依据。”

    如果说遗产税征收可能性不大,而房产税的脚步则越来越近了。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其中财税体制改革是八个重点领域改革之一。报告明确,要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高培勇表示,房产税开征是既定政策,需要全面推开,“随着这些新税种的扩围或开征,预示着中国税制的大变革——由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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