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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求刚性 理解可多元

发布时间:2013-9-27 8:12:00 来源:国际金融报 浏览: 【字体:

  9月26日9点半,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一天,夏俊峰的骨灰被领回家了。

  两起案件,同时落幕,并非有意安排,而是2013年,大案审判之密,很难不碰巧。几场重头庭审,逐次开锣,高潮迭起。有高官,如薄熙来之流,有小贩,如夏俊峰;有大富豪,如丁书苗,有富二代,如李某某。这些审判以及审判背后的讨论,正在逐点扫描我们在当下社会生活的全部,包括成功与挫败。

  具体案例已无需赘述。但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任何一场审判之前,提前的舆论审判更为多元,甚至对立,这与过去完全一面倒的道德预审不同。审判之透明,信息之丰富,交流之激烈,前所未有,令人惊叹。因此,没有人来引导我们该批评什么,也没有人来告诉我们该反思哪些。所有能上桌,不能上桌的东西,都摆在那里,法律审他们的,我们也在审自己的。

  没有哪一个观点没有反对者。信息交流之畅通,让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渠道,他们可以找到同道者,但更容易找到“异见者”。声音看似嘈杂,但问题却愈辩愈明。比如,同情夏俊峰的人哀叹小贩不易。但支持死刑者也反驳,城管就是“鲁提辖”?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讨伐李某某者,矛头对准权贵,但支持者也在呼吁,富二代也是少年,法律不是人人平等吗?

  只有一个声音,确实有效率,如劳作喊号子,喊不齐,劲不到,这是“做事”的态度。但千人千面,众口难调,实在喊不齐,就用鞭子打?尊重多元,理解多元,这是“做人”的态度。从事到人,这是物质条件到了一定水平后的必然转变,也是进步。至于到底谁对谁错,其实不重要。夏俊峰死刑之物议,最高法难道不知道?法外施恩可不可以?问题在于有法就必依。法是亿万人之法,不是谁某一人之法。只有对法忠诚,最高法才让每一个人安心。

  那么什么才是对的?天下大势才最对。孙先生说:“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们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需要包容个体多元需求的时代。

  解放之初,吃饭有问题,随时有危险,不按计划调配力量,珍惜每一份人力物力,就有亡国之险,这是大势,所以我们搞计划经济,甚至大跃进,都是出之于此。1978年之后,粮食稍安,但穷困依然,工业不兴,政府无钱。于是走小康之路,又渐成大势,所以我们开始改革之路,搞活企业,调配资源,改走市场化之路。

  现在呢?小康渐成,但复兴尚远。一个中国梦,再次燃起改革之焰。但既然是梦,当然因人而异,就应承认个体的不同需求,正如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审判一样,每个人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我们捍卫每一个人做梦的权利,因为我们也在其中。我们捍卫每一次不偏不倚、不被左右的审判,因为我们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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