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开论证会再释“以房养老仅是小众选择”信号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25日讯,民政部昨天(9月24日)举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表示,“以房养老”只是“小众”选择,不会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责任,建议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体系。
早在9月20日,民政部以“答记者问”方式对外澄清舆论对“以房养老”出现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称《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此番民政部专门开会再次谈及“以房养老”,对外释放官方对养老“兜底”的态度。
“以房养老”要符合中国国情
民政部网站对本周二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作了介绍。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在会上提出,从理论上说,若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会政策,须具备一个基本条件,即住房必须是老年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而现在住房多为家庭主要财产,且多数老年人会选择把房产留给子女。因此,“以房养老”只是“小众”选择,影响不了老年保障和老年服务大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也表示,“以房养老”既不可能成为养老保障的主流方式,更不是应当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的替代品,而只是让老年人多了一种养老方式选择,以便更加从容地安排晚年生活。
“因此,客观上它只与少数有需要的人相关,大多数公众没有必要过分忧虑。”郑功成强调。
作为企业的代表,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监事长孟晓苏则认为,在“以房养老”试点过程中,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体系,完善相关的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相关衍生产品的创新,使“以房养老”更符合我国国情,更能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政府应给公众一个稳定的养老预期
中国政府网9月13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同时,《意见》要求,今后,政府将在四方面保基本、兜底线: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二是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在会上表示,《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不会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责任。
“政府可以通过这些积极作为,给公众一个稳定的养老预期,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党俊武说。
发稿:张威/曹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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