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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改革和出台政策落实创新驱动战略

发布时间:2013-9-24 9:22: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 【字体:

  今天的中国科技进步和新技术产业化应当转向自主创新方式,这是我国科技进步战略的重大调整。而这样的转型,必须在体制上也进行重大的转变和改革。今天的科技改革,已经不再完全是“官产学研协调”等这样笼统的提法,而是更加细致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形成。

  周天勇

  从一些后起国家的经验来看,都经历过了一个技术引进、模仿、扩散和普及的发展阶段。中国也不例外。但是,开放30多年以后,今天的中国科技进步和新技术产业化应当转向自主创新方式,这是我国科技进步战略的重大调整。而这样的转型,必须在体制上也进行重大的转变和改革。今天的科技改革,已经不再完全是“官产学研协调”等这样笼统的提法,而是更加细致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形成。

  第一,需要形成科技创新的制度安排。

  一是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法律和法规,克服地方行政和司法保护主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二是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的市场估值、交易、价值投入、抵押等体系,使其作为资产得以商业运作;三是政府、工商和民间协会等组织,引导和培训拥有技术的人员,使其单独或者与资本合作设立公司,只有公司制度才能使技术快速地产业化;四是需要技术人员学习企业和商业理念,或者与商业人才结合,形成制造生产、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整合资源、控制风险等方面的能力。目前来看,一些技术不能产业化的问题就在于,许多技术人员不懂得技术怎样估值和实现价值,不知道怎样去办一个公司,不熟悉谈判契约,没有形成合作精神,不善于市场的推广,在治理结构上不熟悉如何将投资、技术和经营通过制度设计既分工又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需要适应科技的发展,用有利于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形成能商业运营的环境,去推动技术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比如传统的店铺商,在一些销售领域,被电商和快递所代替;又如手机将大量应用集成在了一个终端上,不仅使其有通信功能,还有视频、在线支付、游戏、电子书阅读、拍照、理财等一系列服务;再如电动车的逐步普及,可能需要有充电系统、销电等装备和设施的配套,形成为其服务的相关制造和服务产业。没有商业模式的创新,没有新的适应创新的配套条件,新技术也无法市场化和产业化。

  第三,需要改革和创新,形成促进创新的科技金融体系。从目前中国技术产业化的障碍环节看,关键问题是 “技术—资金—试验—资金—小规模生产—资金—规模化产出—市场”链中,没有完善的创新资金支持机制。特别是新技术的创意、研发、中试、完成试验等关键阶段,少有资金进入予以支持。2012年,美国有创业投资公司841家,创业投资基金1269只,创业投资规模达1992亿美元,共投向3143家创业企业。自2002年以来,美国创业投资每年向创业企业投资额维持在200亿—300亿美元,2012年募集资金达206亿美元,投资总额为215亿美元。而中国风投规模最高的2011年,虽然拥有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创业投资备案企业882家,管理创业投资规模也达2206.56亿元人民币,但是其中至少85%左右没有按照创业投资固有的要求来运作,打着风险投资的旗号,做的是去购买已经完全可以产业化而等待上市稳赚钱项目的股权的(PE投资)勾当。2012年,中国风险投资名义总额为37亿美元,同比下降40%;扣除PE性质的投资,真正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估计只有34亿元人民币,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0.009%,而美国这一数据约为0.66%。中国风投占国内投资规模的比例仅仅为美国水平的1/73。美国目前世界排名前500的公司中,微软、苹果、谷歌、FACEBOOK等许多著名大企业都是风投培育的;而中国排进世界前500的公司很少,即便是榜上有名的500强企业中,没有一家是风投培育的。

  从科技项目的贷款融资看,更谈不上能得到银行的支持。一是由于专利技术等等,大量的研发投入成本,形成潜在的市场价值,不能进行估值抵押,并且几乎没有信用贷款;二是专业型风投少、财务型风投多,中长期的VC投资少、短期投机性的PE投资多,无法形成一种由专业风投替代银行贷款前识别风险的搭便车机制,无法实现风投与银行的投贷联动;三是对科技研发和企业的贷款担保机构很少,不成体系。

  因此,需要尽快并认真研究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体制及其机制的形成:(1)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率、人员往来便利等政策方面,鼓励海外专业和财务兼容型人才和团队回国创业,带动和引导国内风投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大批真正的风投公司;(2)放宽准入,对真正的VC风险投资和注重短期利益的PE投资,在财政税收、信贷和上市退出等方面,设计和实行差别化的政策;(3)吸引直接投资方面,过去我们需要的是制造业投资,今天我们更加需要的是创新和创造型投资,因此,在保护中国自主知识产权、资金只是进入并退出的制度安排下,放开国外风险投资的进入,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学习、引进、消化其组织模式和管理经验,为中国创投事业的发展服务。(4)间接融资方面,培育和发展为研发和科技企业服务的专业型银行,在知识产权估值和抵押、税收、担保等方面设计体制和出台政策,形成创业风投和科技信贷的联动机制。目前,浦发银行与美国擅长对科技企业贷款的硅谷银行合资,在上海成立了“浦发硅谷银行”;但是由于在人民币贷款业务上还有限制,发挥不了其专业经验对所在区域科技企业贷款的应有作用。因此管理层应当特事特办,提前准许办理人民币业务,让其运作,形成示范扩散效应,带动国内银行业向科技企业进行融资服务。

  第四,需要改革税收体制,出台鼓励创新的财税政策。从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企业技术创新看,前期的研发投入,即沉没成本相当大,现在的增值税抵扣制度,购买设备房地产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研发投入却不可以,这是不合理的。另外,45%的工资所得税率,再加税后工资45%左右的社保基金,使创新企业的高智能人力成本太高,对人才的薪酬激励程度下降。因此,应当对科技企业和企业的研发投入,实行增值税抵扣制度;工资边际所得税率应当降低到30%为宜,社保基金占工资的比例也应当下调到30%合适。

  第五,从理念、体制和政策上,需要正确处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的一些重大关系:

  一是处理存量知识、专家权威与理论创新、学科交叉、边缘知识、科技新人的关系。理论创新是永无止境的,原有的知识不断被新的理论创新所补充、完善,甚至颠覆和替代。许多新的创意和理念,甚至技术发明来自于民间的研究机构和人员,许多创新来自一线但没有学术地位的年轻人,许多新的知识来自于回国但不为国内知识权威所知的海归。而我们科技人员的职称、职级,向有关部门所报的科技项目,有审定权的,都是国内院校所的专家,是专家库的国内专家,是国内年事已高和德高望重的权威院士,许多不为他们所知的新人交叉突破边缘型创新,往往受原有知识、专业领域、前沿信息缺乏,甚至知识和威权利益可能被颠覆等因素影响,得不到认可、支持和促进。因此,需要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效果承认成果、摒弃门户之见、允许颠覆权威知识等利于落实创新战略的氛围和体制。

  二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方面,正确处理政府推进与调动民间和市场力量、企业为创新主体等方面的关系。既要发挥国家队,即国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企业等国家队的创新力量,有政府财力支持的专项科技创新重大攻关,且重大专项引入不同所有制公平竞争和平等投入,又要从政策和体制上鼓励社会和民间热带雨林式的、社会积极投入的科技创新活动;对科技创新项目的选项,既要有政府有关的决策、计划和预算执行支持,又要有社会对科技形成的新需求,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研发用市场需要去调节;对创新成果的认定,既要形成以政府有关部门筛选和指定的专家组来评价,也要根据社会和市场对其功能的认可来作为依据。

  三是在科研体制的改革方面,既要推进原有体制的改革,如事业向企业的转型,从向上要项目和完成计划任务向响应市场需求转变,从科研为了评职称等向技术为产业发展服务转型;也要大力发展新的科研体制,如创意沙龙、民间研发工作室、私营和外资企业研发中心,并且允许体制内科研人员兼职,国家体制内的研究所与市场需要项目相结合等这样的方式,逐步用市场力量,以发展新型研发增量,让增量冲击存量的方式,改革和消化原有科研体制。

  四是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处理好市场发育需求与政府引导、政务国防采购支持的关系。要对中国自主创新知识技术的产业化,给以舆论引导和采购政策支持。一些学者和部门认为,这不符合WTO世界贸易有关规则。其实,无论是从韩国支持自己民族工业发展,还是美国对国内新技术的国防采购看,许多新技术的产业化,新兴产业的大规模市场化,都有政府支持的背景。因此,要从舆论宣传等方面,形成支持自主知识技术、民族品牌和国内产业的民众需求氛围,首先是政务用车及其他产品和服务,不能崇洋媚外,要支持国货;其次是国防采购,无论是从支持新技术产业规模化,还是从安全方面,应当优先采购国内产品和服务;再次是政府采购,在质量、成本、性能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还要从国家产业安全、支持民族工业的角度考虑产品和服务的选择。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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