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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专家建议地方负债比例可由省级政府决定

发布时间:2013-8-28 7:10:00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 【字体:
  ■本报记者 李木子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近日表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虽然存在,但目前是可控的。”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中国总的地方债务规模占GDP的比重仍在安全范围内,所涉及的36个地方政府中,有12个地区截至2012年年底债务余额比2010年减少了1417.42亿元;另外24个地区,虽然债务总额有所增大,但增量在减少,原来的存量有所下降。
  虽然可控,增量也在减少,但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有所减轻。实体经济复苏并不十分强劲,外部经济环境也充满了不确定因素,土地财政的现状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于是,在巨额债务压力下,土地财政依旧难以改变。
  伴随着住宅成交市场的回暖,土地市场的温度一路上升。今年以来,“地王”接二连三地出现在各大城市,从单价地王到总价地王,房企狂砸巨额资金买地,不断刷新楼面价。
  “地王”的产生,或许不仅仅是开发商的“冲动”,还有地方政府偿债压力的推动。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出让合同价款1.7万亿元,增幅达77.3%,其中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同比增幅超过90%。
  从今年起,各地进入地方债务偿债高峰期,其中相当规模债务需用土地收入偿还。有媒体称,在地方债务偿债压力下,多地拟提高基准地价。国家审计署此前发布的数据表明,多个承诺用土地收入偿还债务的省市,其债务量是土地收入的1.25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化解地方债应另寻他路,而不是加大卖地力度。
  中国社科院农研所研究员冯兴元表示,目前,涉及地方政府的债券都是“准市政债券”,与国际上标准的市政债券仍有距离。由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只要少数省市在试点发行,多数省市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而且所有地方政府债券均由财政部代理还本付息。
  “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在发现、掌握和利用分散在不同时间、地点的局部知识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有优势,确定地方负债比例上限的权力最好下放到省。”冯兴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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