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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型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发布时间:2013-7-17 8:33:00 来源:国际金融报 【字体:

  长远来看,传统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员工和企业仅仅只是雇员和雇主的关系,机械而单调,缺乏以人为本的观念

  日前,由交通银行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合作研究的第四期中国小微企业成长指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当下中国中小微企业对员工激励形式主要为传统的与绩效挂钩激励机制,大多数企业并未施行如利润分享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分享型激励机制。

  员工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动力,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是决定企业创造产出能力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激励企业员工,一直是企业经营者不断探索的问题。

  调研结果显示,在中国,73.6%的中小微企业表示采用了与绩效相关的激励机制,其中绝大多数与销售额挂钩。这种传统的激励计划不涉及考核,主要以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进行量化,忽视了员工的作用、价值和主动性。中小微企业对员工的关注多集中在工作环境、报酬、福利、培训等方式上,并未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导致企业员工潜在生产力没有充分发挥、创造力低、流动频繁等后果。

  在中国大部分企业虽然有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但采用企业利润分享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模式的却相对较少,分别为42.1%和13.7%。

  报告显示,从七大区域来看,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北采取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的公司比例较高。其中,华中和西北地区的企业采取该措施的比例最高,均达到了81%。而采取利润分享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比例最高的华南地区也不过为54%,其他地区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愿意采用利润分享计划。

  从不同规模企业来看,中型企业对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的应用比例达到87%,小、微型企业的应用比例分别有76%和60%。而采用利润分享计划的企业在小、微型企业均不足一半,分别只有41%和36%。在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模式中,运用该机制的小微型企业更少,小型企业只有8%,微型企业占4%。

  采用利润分享计划的公司中,造纸、印刷业和医药制造业占比较高,达到60%。采用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机制的公司则相对较少,医药制造业占比最高,但比例不到40%,大部分行业在10%至20%左右。

  业内专家指出,传统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虽然在短时间内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但长远来看,这种激励机制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员工和企业仅仅只是雇员和雇主的关系,机械而单调,缺乏以人为本的观念。利润分享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这种分享型激励模式相对来说则更为人性化,将员工和公司整合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加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对于目前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并没有采取分享型激励机制的原因,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管系孙金云指出,这些企业在企业机制和企业文化的建设中还处于初步阶段,更多的只是关注企业当前利益,尚缺乏对员工社会责任的意识,忽略了员工利益。但随着企业对于社会责任认识的加强,其激励机制也会逐步发生转变,向分享型激励机制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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