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大的红利”释放“最大的潜力”
迟福林
我们说“改革是中国的最大红利”,就在于抓住国内巨大需求潜力释放的最大机遇、发掘人口城镇化的最大潜力,直接取决于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就是说,要以“最大的红利”,抓住“最大的机遇”,释放“最大的潜力”。对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着力推进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初步测算表明,到2020年,我国内需规模有可能接近百万亿元的级数。如果潜在的消费需求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释放,就有条件支撑未来10年7%—8%的增长。能否抓住国内需求潜力释放的重要战略机遇,取决于消费主导转型与改革的实际进程,即能不能用5—8年的时间形成以释放国内需求支撑可持续增长的基本格局。这就需要:以改革破题投资转型,实现投资与消费的动态平衡。实践证明,长期依赖投资驱动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没有消费需求支撑和引导的投资,在保短期增长的同时,会给中长期的增长积累更多的结构性矛盾。改变投资结构,要把投资的重点转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领域以及加大消费供给能力的投资。以公益性为重点调整国有资本配置,使广大社会成员能够分享国有资本增值创造的社会福利。
二是着力推进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于:从城镇化的规模型扩张转向人口城镇化的有序发展,并以制度创新为重点破题人口城镇化。建议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使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人口城镇化的制度框架,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人口城镇化保持1.3%—1.5%的增长速度,人口城镇化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42.5%左右;用8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初步接近60%左右的名义城镇化率。
三是着力推进政府的转型与改革。实践证明,通过深化改革收获内需红利和城镇化红利,越来越依赖政府转型与改革的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改变“增长主义”倾向,在经济生活领域坚持市场主导下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导下有限发挥市场的作用;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需要改变“大政府、小社会”局面,建立有活力的“大社会”,逐步走向社会公共治理。这就需要: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带来投资增长过快、投资—消费失衡、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等问题的同时,还造成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的缺位。推进结构性改革,优化行政权力结构,以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为目标实现政府放权,以权力有效制约和协调为目标实现政府分权,以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政府限权。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有效约束政府自身利益。
(摘自2013年6月19日《人民日报》,作者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以人为本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林浩
城镇化包括土地的城镇化和人口的城镇化。当前我国城镇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大规模的城市周边及农村土地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由于这一阶段城镇化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新兴城镇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比较依赖财政支出和资源投入,相对忽略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下一步应以人口的城镇化为重点,推动加强农业人口非农化、非农人口市民化,把以人为本作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也唯有走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通过深化制度改革,打破现有体制的约束,转变发展方式和观念,让全体人民共同享受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发展成果,才能保证经济的健康持续增长,实现社会安定和民众幸福。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经过一段时期的跨越式发展,城镇面积的扩大已经不是未来我们所要追求的目标,唯有质量的提升才能真正改善民生,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相关政策也应当围绕“人”这个核心来展开,牢固树立人本思想,把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着力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良好的民生服务,用新型城镇化建设助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城市公共服务。要破除现有城乡二元结构对城镇化发展的桎梏,首先就要改革当前的户籍制度,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福利待遇。只有充分发挥城市的人口聚集作用,接纳农业和其他非农转移人口在当地居住落户,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才能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劳动力要素的充分流动,保证新型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在于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其真正目标是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差异,保障新市民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和住房等基本公民待遇的公平性,真正改变其生活和生产状态,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合理规划城镇布局,注重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城镇化的目标在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而这一切都以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前提条件。要从宏观层面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充分发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互补作用,合理确定城市群中各个节点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保障体系,做到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对于城镇化发展的内容,不能仅仅追求大项目、大投资,而要注重发展资源集约和生态环境友好的产业项目,打造生态宜居空间,走绿色、低碳城镇化之路,实现人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将城市打造成为人民安居乐业之所在。
(摘自2013年6月16日《光明日报》,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我们说“改革是中国的最大红利”,就在于抓住国内巨大需求潜力释放的最大机遇、发掘人口城镇化的最大潜力,直接取决于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就是说,要以“最大的红利”,抓住“最大的机遇”,释放“最大的潜力”。对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着力推进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初步测算表明,到2020年,我国内需规模有可能接近百万亿元的级数。如果潜在的消费需求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释放,就有条件支撑未来10年7%—8%的增长。能否抓住国内需求潜力释放的重要战略机遇,取决于消费主导转型与改革的实际进程,即能不能用5—8年的时间形成以释放国内需求支撑可持续增长的基本格局。这就需要:以改革破题投资转型,实现投资与消费的动态平衡。实践证明,长期依赖投资驱动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没有消费需求支撑和引导的投资,在保短期增长的同时,会给中长期的增长积累更多的结构性矛盾。改变投资结构,要把投资的重点转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领域以及加大消费供给能力的投资。以公益性为重点调整国有资本配置,使广大社会成员能够分享国有资本增值创造的社会福利。
二是着力推进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于:从城镇化的规模型扩张转向人口城镇化的有序发展,并以制度创新为重点破题人口城镇化。建议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使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人口城镇化的制度框架,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人口城镇化保持1.3%—1.5%的增长速度,人口城镇化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42.5%左右;用8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初步接近60%左右的名义城镇化率。
三是着力推进政府的转型与改革。实践证明,通过深化改革收获内需红利和城镇化红利,越来越依赖政府转型与改革的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改变“增长主义”倾向,在经济生活领域坚持市场主导下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导下有限发挥市场的作用;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需要改变“大政府、小社会”局面,建立有活力的“大社会”,逐步走向社会公共治理。这就需要: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带来投资增长过快、投资—消费失衡、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等问题的同时,还造成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的缺位。推进结构性改革,优化行政权力结构,以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为目标实现政府放权,以权力有效制约和协调为目标实现政府分权,以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政府限权。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有效约束政府自身利益。
(摘自2013年6月19日《人民日报》,作者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以人为本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林浩
城镇化包括土地的城镇化和人口的城镇化。当前我国城镇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大规模的城市周边及农村土地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由于这一阶段城镇化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新兴城镇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比较依赖财政支出和资源投入,相对忽略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下一步应以人口的城镇化为重点,推动加强农业人口非农化、非农人口市民化,把以人为本作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也唯有走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通过深化制度改革,打破现有体制的约束,转变发展方式和观念,让全体人民共同享受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发展成果,才能保证经济的健康持续增长,实现社会安定和民众幸福。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经过一段时期的跨越式发展,城镇面积的扩大已经不是未来我们所要追求的目标,唯有质量的提升才能真正改善民生,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相关政策也应当围绕“人”这个核心来展开,牢固树立人本思想,把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着力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良好的民生服务,用新型城镇化建设助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城市公共服务。要破除现有城乡二元结构对城镇化发展的桎梏,首先就要改革当前的户籍制度,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福利待遇。只有充分发挥城市的人口聚集作用,接纳农业和其他非农转移人口在当地居住落户,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才能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劳动力要素的充分流动,保证新型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在于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其真正目标是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差异,保障新市民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和住房等基本公民待遇的公平性,真正改变其生活和生产状态,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合理规划城镇布局,注重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城镇化的目标在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而这一切都以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前提条件。要从宏观层面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充分发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互补作用,合理确定城市群中各个节点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保障体系,做到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对于城镇化发展的内容,不能仅仅追求大项目、大投资,而要注重发展资源集约和生态环境友好的产业项目,打造生态宜居空间,走绿色、低碳城镇化之路,实现人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将城市打造成为人民安居乐业之所在。
(摘自2013年6月16日《光明日报》,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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