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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落地

发布时间:2013-6-26 9:17:00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字体:

  从政策批准到企业入驻,前海——这个迄今为止国务院批复的最小的一块战略发展区域——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

  这一千多个日夜,前海的每个员工每天都忙碌得如同高速运转的陀螺。对他们而言,“快一点”是生活常态。“这三年,前海已经顺利实现‘十年三步走’的第一步,即由初创阶段进入攻坚阶段。”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经营发展处处长王锦侠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六月大考

  “十年三步走”,今年是前海第一步走的正式落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前海的22条先行先试政策2013年上半年要确保全部落地。记者得知,临近6月“大考”的期限,前海22条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里有16条政策已经落实或基本落实,剩下的6条也有望在近期全部落实。

  记者从前海管理局独家获得的一份《关于前海深港合作情况复函》资料显示,目前前海落地的政策包括:在金融创新领域,已初步落实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允许香港银行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建立前海股权交易所等。

  未来将进一步落实的金融创新有:支持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支持前海注册的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港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做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支持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及开展业务的准入条件;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管理总部等。

  在税制改革领域,前海已落实园区内的境外高端人才与紧缺人才暂由深圳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注册在前海的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正在落实的则是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法律方面,粤港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已基本落地,在条件成熟时,前海还将允许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在人才服务方面,已落实包括加快境外人才在前海的生活、就业、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如香港注册税务师)为前海直接提供服务的执业资格互认;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政策。尚未落实的政策内容则包括将前海纳入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试点范围,促进前海、横琴、南沙三地开展跨境跨区人才交流合作。

  教育方面,已落实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人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医疗方面,卫生部在2012年9月批准了前海第一家港资独资医院——由香港希玛国际眼科医疗集团在深圳设立的深圳希玛林顺涵眼科医院;同时,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审批权也由卫生部一并下放,转交广东省卫生厅。电信方面,前海第一家两地电信运营商组建的合资公司——深圳中新电信科技与香港亚太环通合资公司于近日成立;广东、香港两地电讯监管部门协商前海地区两地长途漫游自费方案也渐有眉目;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则正由专项小组进行协调解决。

  各项优惠政策的加速落地,推助了今年入区企业数量的井喷。记者从前海管理局处获悉,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批复入区的企业达到895家,其中金融企业占比约七成,总注册资金达到1240亿元人民币。

  前海向香港借“法”

  与香港一岸之隔的深圳,其经济总量在2010年便已接近老大哥香港了。然而,尽管城市化进程迅速,深圳并没有发展成如同香港一样的国际金融中心,其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金融业依然面临升级难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深圳特区似乎已经“不再特”。

  自呱呱落地伊始,因涉及“体制创新”、“制度改革”而备受关注的前海,成了破解“特区不特”困境的第一试验场。前海立足于现代服务业,而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就必然带来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再造。

  “前海的历史使命,是由现代法制来促进行政制度改革。”王锦侠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第一稿里曾有这么一句话: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可以不适用于前海。这是希望借鉴香港的法制建设。当初在制定前海条例时,曾经建议前海建立一个迪拜模式的法制环境,取得国际投资者的信任,从而快速聚集国际资本。

  作为中东地区的经济和金融中心,迪拜对国际企业放开管制,并意在用国际民商法处理内部商业纠纷,吸引了众多国际投资者。

  “如果参照迪拜金融中心的做法,是设立国际仲裁中心,将前海地区的商事纠纷交由仲裁中心处理;具体到前海,可以参照香港法律,设立香港在深圳(前海)的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律师甘清洪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解释。

  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仲裁中心将由深圳市组建,同时经广东省的司法登记部门登记,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深圳市拥有绝对的主导权;仲裁中心的裁决无需申请承认,便可以在内地申请执行。

  “这样既解决了前海地区内地法人、民事主体不能选择境外仲裁机构的问题,且有利于公平保护前海地区内地企业的合法利益。作为前海地区的内地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前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内地仲裁员保护自身企业的利益。同时,前海(国际)仲裁中心如按照国际标准组建,其国际化程度将高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辐射面也更广。”甘清洪表示。

  上述种种提议,的确会让人产生疑虑。2010年,深圳市人大举行的立法研讨会上,出现了“是否同意批准‘现行法律不适用于前海’”的激烈辩论。支持者说,“因为前海无历史遗留包袱,可直接接轨香港的,为高端服务业提供现代法律服务”;不同的意见则是认为,前海“应在体制内进行改革”。深圳人大经反复讨论,前海条例一稿中提出的“现行法律不适用于前海”的设想被修改、订正。直至三审稿和最终出台的条例中,前海条例只保留“由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这种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的主调,“借鉴迪拜法制”、“申请获得各种授权和政府部门事权移交”、“仿照香港的廉政公署,设立独立的监督专员公署”、“前海管理局理事会理事、局长、副局长、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督专员和助理监督专员公开其收入以及与其决策有关联的利益情况”等等,没有出现。

  2010年,国务院对前海条例的批复强调,“一国两制”框架下,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同时,人们也注意到,批复要求,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

  人人在热议,前海这条依靠法律权威、不靠行政权威的路子,在现行体制下是否能够走得通、走得远?

  2012年12月7日,刚刚履新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将深圳考察的第一站放在了前海,对前海的金融创新、法制建设做出指示:“既然授权给你们,就要大胆地向前走!”

  一周后,12月14日,人们注意到,前海关于法制建设的提法又有所调整。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周子友在公开的讲话中称,前海将通过学习借鉴香港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建立国际通行的规则,研究制定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规范发展的法制环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示范区。

  同时,前海条例草案第一稿中提及的“设立前海监督专员”再度有了眉目。2013年5月8日,前海管理局廉政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只是其属性并非一稿中提到的港味十足的“监督专员”,而是“监督机构”。

  此外,前海商事法庭的成立同样驶入了快车道,2013年6月1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正式挂牌。

  香港向前海借“地气”

  香港同样审视着前海未来将带给它的“利益”。三年前,香港对前海特区的规划并不积极,有不少港人甚至觉得,“不知道前海到底要干嘛”。三年后,香港对前海有了180度的转变。

  从政府到企业再到金融机构,香港各界表现出对“深化与前海的合作”前所未有的积极性。2013年年初,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京表示,希望未来在建筑地产、金融以及法律服务三个方面,香港能直接参与前海的发展。

  她指出,前海可以降低香港企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进一步鼓励香港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落户;应考虑其园区内的企业在遇到商业纠纷时,采用香港法律作为适用法律处理,并以香港为首要仲裁地;配合前海重点发展大方向,巩固香港为主要离岸人民币市场。

  6月11日,香港财务司以及库务局副局长梁凤仪公开表示,前海发展将以吸引众多私募基金为重点,香港政府愿于此加强与深圳的合作。

  17日,香港金银贸易场理事长张德熙在港宣布,该贸易场将来可能在前海设置金银仓库及验证中心,期希推动香港黄金ETF市场的发展。

  曾经还对前海抱有犹疑态度的港商、企业乃至国际金融机构,如今更把前海当成了一块“香馍馍”。有怀揣上亿美金的香港老板,清早便从深圳湾过关,连口气都不喘就直接走进前海管理局的接待室,迫不及待打听第二批入驻企业的准入时间与标准。

  数据可以说明一切,截至发稿前,前海内入驻的港资与外资企业的数量占总体入驻的900家企业数量的11%,而在一年前,港资企业的数量仅为12家。

  这样的转变可谓意义非凡。“香港现在有三大的瓶颈,一是没有广大的经济腹地,二是国际地位面临新的挑战,三是未能成为内地走出去的通道,因此香港有着被逐渐边缘化的忧虑。前海发展高端服务业,重点引进香港的金融服务与高端人才,这是在为香港当前的发展瓶颈破局”,香港恒生管理学院商学院院长苏伟文将香港各界积极参与前海的合作解读成“接地气”。

  “香港从前海能够得到的最直接的益处,就是利用前海发展带来的商机,去开拓内地的市场。”苏伟文这样认为。他表示,借助前海带来的政策和各项优惠,香港服务业得以获得一个庞大北上空间,因此能更直接入内地市场。同时,不断提升的服务业,将令香港培养与吸引大量高端人才。

  此外,苏伟文更加看好未来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香港金融机构可在前海成立合资机构,意味着人民币回流方面会有重要突破,这对香港的离岸人民币的定价权制定有巨大帮助,因为随着人民币的引进来和走出去,人民币的资金链也陆续成形,紧接出现的便是离岸市场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的定价”。

  “以香港在人民币离岸业务上现行的优势,在香港银行体系孕育的人民币定价会是具影响力的。换言之,前海的金融发展除了给予两地商机之外,也还有将人民币定价权留在中国境内的重要战略考虑。”苏伟文说。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同样表达了类似的观点。穆迪在近期发布的报告中称,前海对于香港意义重大,称“前海将为过剩的离岸人币资金带来新出路”。该机构认为,由于香港人民币资金池体量有限,香港银行可以有选择性的向前海企业提供贷款,因此促进跨境贷款自由化。

  在两地建设者的规划目标中,前海将成为拓展深港国际国内的双向平台:借助前海,香港能够切实获得广阔的经济腹地,通过在前海注册的港资、外资企业的服务,解决多年来中国经济“大门打开,小门不畅”的问题;而深圳同时也能把香港的高端服务业和内地转移中产生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实现其向国际金融中心转变的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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