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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无”农民新村被查处 新农村建设规范待补缺

发布时间:2013-6-14 4:44: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农村城镇化建设用地从何而来?重庆市合川区采用的办法是,先用地,把房子修起来,再想办法找补用地手续。这一大面积现象凸显了目前新农村建设中的规范缺失问题。
    6月8日,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察局对《第一财经日报》4月21日的报道《重庆一镇政府开发“三无”新村 当地企业称被强卖》做出反馈,部分责任人受到处理,但处理结果被指避重就轻。
    合川查处“三无”新村
    本报记者此前的调查显示,该区双凤镇政府在该镇保合场投资4600万元,规划了一个占地33亩的“保合新村”,这一农民新村无用地手续,无规划、建设等手续,且该镇政府官员强令周边企业按市价购买该房用作搬迁农户用房。此外,部分证据显示该镇3位主要负责人还涉嫌在此项目中“占干股”。
    合川区纪委及监察局6月8日提供给举报人合川区卓联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正奎的一份《反馈意见》称,经调查,“双凤镇保合新农村建设项目没有规划、国土、建设手续属实,区纪委、监察局已责成双凤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目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正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将坚决整改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不过,《反馈意见》虽然确认双凤镇政府部分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属实,但未确认双凤镇干部在保合新农村项目入“干股”的问题。
    《反馈意见》称,举报人此前所称的该镇党委书记张桂峰、纪委书记罗先德、“项目办”主任左启富在“保合新村”项目中“参干股”的事宜“目前查无实据”。
    徐正奎对此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他说,区纪委自称自3月19日就开始立案调查此事,两个多月以后才做出处理决定,处理的力度轻得让人无法接受。比如,这一处理决定根本没有就该项目是如何出台、“农民新村”如何未经招投标就由一名村支书出面投建等核心问题进行调查,也没有任何处理意见。
    并非个案
    本报4月21日的上述报道刊发后,当地几个乡镇的村民随即向本报投诉称,双凤镇建“三无”农民新村,并非个案,他们所在的乡镇的农民新村,也是违规占地,没有用地手续,未经规划许可,也没有建设手续就建起来了。
    “现在下了指标的(农民新村建设用地)有几百亩,但还没有上报到市里面去。”重庆市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6月2日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该区政府5月29日召开规范整顿农村建设用地的专题会议,责令该区所有农民新村停工自查。
    该负责人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农用地转用,都要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转用,不过,由于手续较为繁琐,且目前只能按照单个项目去报批,一个项目最快也需要几个月才能批下来,还必须具备测绘、规划、建设各种审批手续,甚至需要包括矿产资源等几十项手续,因此该区各乡镇“即使有了指标也没有去申报”。
    不过该负责人随即强调,这一现象并不只有合川区如此,该市各区县均有上述问题。
    “根据这个会上各乡镇初步上报的情况,现在全区在农村用地上的‘大数’(记者注:指大致数据)是5700亩,其中包括城镇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该负责人说,因此目前还没有准确数据表明究竟该区农民新村建设究竟使用了多少地。
    该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称,合川区目前规划了100个农民新村,2012年启动了19个“点”的农民新村的建设,其中官渡镇 、三庙镇、双凤镇等几个乡镇已经初步建成。但他无法确认这5700亩地,是已经启动的19个乡镇的占地,还是100个农民新村的总占地规模。
    合川区建委、农委均拒绝接受采访。
    “我们现在要求各乡镇先自行申报,否则在下半年的国土资源部卫星执法中,将面临重罚。”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述负责人说,现在“区里面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我们目前需要通过各乡镇自行申报的情况,来看这些农民新村的建设是否在规划上到位,是否通过农村土地的‘增减挂钩’来确保土地来源的合法性。”该负责人说,基于上述原因,该区政府向全区农民新村下达了责令停工的通知,且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也向各乡镇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罗先德5月29日对本报记者称,该区对媒体曝光的有关双凤镇建“三无”农民新村及该镇官员可能在该项目中存在腐败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调查,且责令“保合新村”停工。他说,纪委调查期间,相关项目不得施工。
    但是,本报记者的实地查看显示,“保合新村”实际上并未停工,从5月22日至6月8日,该项目一直在施工。
    乡镇“自行扩权”
    合川区国土、农委、建委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称,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或程序,这种制度性缺位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大面积的问题。
    据本报记者掌握的信息,重庆市东部某偏远区县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部分乡镇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随意选址甚至是选在永久性基本农田范围内;部分乡镇贪大、求多,规模大的‘农民新村’高达二三百亩,目前全区26个街道镇乡新建的61个农民新村中,尚未合法取得用地手续面积高达3459亩;部分乡镇与开发商合作,让开发商直接从土地上获利,事实上形成了国家禁止的小产权房”等问题。
    “实际上现在农民新村建设的权限基本上都在乡镇政府手里面,我们也只是管管建设安全及外观风貌等。”合川区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该区农民新村的主要牵头单位是农委。
    该区土房局负责人称,以合川区为例,该区农委名义上是该区新农村建设的牵头单位,但实际上处境很尴尬:国土、建委、规划都不可能归它管,实际上是不可能牵头的。该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农委并没有权限拟定该区各乡镇政府的农民新村建设计划,他们只负责汇总各区的农民新村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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