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量整体较低 越秀地产拟于新交所自愿除牌
1月20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公司已寻求建议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除牌。
越秀地产解释称,公司股份在新交所的成交量整体一直较低。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成交量远高于新交所成交量。
同时,董事会认为建议除牌将减除额外行政支出及与该等新交所规定相关的合规成本。甚至,该等支出大于公司于新交所主板第二上市的利益。
从新交所除牌可以让公司精简其合规责任、降低法律及合规成本及将资源重点放在其业务营运上。
此外,由于在新交所上市的股份成交量低且数目较少以及透过The Central Depository (Pte) Limited 以无纸化形式持有股份的人士能够在香港买卖股份,故公司认为不再有必要维持于新交所的第二上市。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越秀地产向新交所作出申请就建议除牌寻求批准。2016年1月19日,新交所告知,在遵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其并不反对建议除牌。
新交所表示,越秀地产须透过新交所网站立即就建议除牌作出即时公告;于除牌日期最少三个月前向CDP存托人士寄发CDP存托人士通知;并在通知内清楚披露CDP存托人士须采取的行动,包括CDP存托人士于过渡时产生的任何成本。
就此而言,新交所注意到越秀地产的陈述,公司将就除牌日期前进行股份转移的CDP存托人士从The Central Depository (Pte) Limited 将股份转移至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过程承担转移费。
公司亦须通知股东,于除牌日期前未采取任何行动的CDP存托人士如欲于香港联交所出售或买卖其股份,将须自行安排其股份存置于中央结算系统。
越秀地产表示,建议除牌将导致股份从新交所正式名单中除牌。除牌后,股份仅于香港联交所买卖。股东的投票权及享有股息的权利将不受除牌影响。公司将刊发进一步公告,知会股东(其中包括)建议除牌的时间表及CDP存托人士将就建议除牌采取的行动。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发现,越秀地产于1996年股份在美国市场柜台交易,在新加坡第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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