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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入刑已2年 农民工工资仍被拖欠

发布时间:2013-1-23 14:24:21 来源:西部网 【字体: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每到过年,农民工讨薪总会牵动着社会的神经。其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在2011年2月25号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如今时间已经过去快两年了。但是让人不解的是,一边恶意欠薪早已入刑,一边欠薪的情况却依然存在。

蒲城农民工老吕家境贫寒,长期在西安打工,只有过年才回趟家。但是今年他直到现在都没有回蒲城,原因就是找遍全身老吕都凑不起几十元的车票钱。

进城务工人员 老吕:“从蒲城过来的,二月份过来的,打工一直到五月份,他(老板)也没统计,我估计下来(工资)五千块钱左右。没有五十块钱我都难回去,现在目前我只有二十块钱,想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老吕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他在工厂里打工。原本说好一个月两千元,干了三个月多月后因为家人身体不适,他就提出照顾家人离开工厂,等到年底再清工资。但等他回来先后几次向老板去讨薪,而对方只零零散散的给了他两千元钱。为了拿回剩下的血汗钱,记者和老吕一起找到了他的老板。

老吕的老板:“他是按计件算。”

记者:“大概能给他多少钱?”

老吕的老板:“现在他没剩多少钱了,就一两千块钱吧,2302你想他干了三个月,然后跑了”

记者:“平均工人能拿多少钱?”

老吕的老板:“大多一个月两千。”

记者:“高的呢?”

老吕的老板:“没太高的。”

记者:“都是两千左右?”

老吕的老板:“嗯”

记者了解到,老吕人比较勤恳,工作也一直不错,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今年厂里效益不行。不过在记者的调解下,老板终于想办法将老吕的工资结算清。当老吕拿回自己两千元的血汗钱时,他说自己终于可以赶在年前回老家了。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农民工拿回薪水,早在去年初刑法就出台了修正法案,正式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刑法范畴,其中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道理说,出台这样的法案后,当农民工得不到工资的时候,可以立即将老板们告上法庭,但是为何还会有人像老吕一样,拿不到工资呢?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姬亚平:“(因为)我国总体劳动力还是供大于求,老板掌握着话语权,拒绝和农民工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往往也存在连环债务,上一个环节不给下一个环节支付报酬,下一个单位也没办法向农民支付报酬。”

姬教授告诉记者,以老吕为例,他原先从农村出来打工是因为工友介绍,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提出要和老板签订合同,而薪水也只是和对方进行了口头承诺,所以当索要薪水时才会出现后续的问题。而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民工讨薪案例中,有些农民工在有律师的支持下还寻求了司法部门的帮助,为何还要不回自己的血汗钱呢?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姬亚平:“第一,现在刑法本身规定的是有缺陷的,刑法规定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是要经过劳动监察部门催告以后,仍然拒不支付,才构成犯罪,这个程序完全是多余的。0637第二个原因就是立法本身存在问题,现在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那么什么算数额较大,一万十万还是一百万,不明确。另外拖欠的时间多长才能构成犯罪。”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农民工将老板告上法庭后,对方只有在无计可施时才会将薪水还给农民工,而通常情况下都会采取一个字——拖。据新华网报道,农民工讨薪的平均周期是3到10个月,而今年在我省,讨薪入罪的案件仅有三例。既然如此,到底怎样农民工才能拿回自己应得的钱呢?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姬亚平:“第一要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第二要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对用人单位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定要从重处罚,第三要解决连还债的问题,从根源上解决农民工欠薪的问题。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应出台对讨薪罪的解释力度,加强具体金额和成都的司法解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