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现两大阵营 联盟VS单干
网络音乐的版权问题在2015年得到了极大的清理,各大网络音乐平台纷纷开始下线非版权内容,行业的基本规则正式建立,虽然盈利模式以及可见的大未来上,没有非常大的改观,但“无规矩不成方圆”,各大平台都开始走正版化的道路之际,版权被重新定义,网络音乐才有机会正式登上互联网的舞台。
国内的网络音乐市场主流的有五大平台,QQ音乐、网易云音乐、海洋音乐(酷我、酷狗)、百度音乐、阿里音乐。从财务背景来看,皆是巨头企业,没有一家是穷的叮当响的创业公司,这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的合并变成了困难,互联网巨头公司之间,合并的案例少之又少,宁愿自己“捏死”在手里,也断不会和竞争对手合并,所以,即使是亏损或者低微盈利的情况下,他们也会坚挺到底,可惜,互联网吃的是垄断的饭。
自由形态的“联盟”
和网络视频不同的是,网络音乐的各大厂商要理性的多,即使竞争,也都是理性竞争,像抹黑竞争对手、与友商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很少见。其中的核心点版权方面,各大网络音乐厂商虽然也会和唱片公司签订独家合约,但其往往会和友商进行转授权,通过相互转授权,扩大音乐的下载量,同时能获得一定的版权费,这部分版权费能够弥补版权购买的费用,一家厂商购买独家版权的费用着实太高,即使能够通过用户下载付费弥补,一家平台明显不够,多家平台却可以共同承担昂贵的版权费用。
2015年10月13日,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宣布达成合作,QQ音乐向网易云音乐转授音乐版权150万首。
2015年11月24日,QQ音乐和多米音乐签署版权授权协议。
2016年1月,QQ音乐宣布和酷狗、酷我两家公司签署相互转授权协议,授权音乐版权数量超过100万首。
网易云音乐、酷狗、酷我以及多米音乐这几家都和QQ音乐进行了版权方面的合作,这更像是一种自由形态的“联盟”模式,多家共同承担版权费用,这样既保证了良好的用户体验(前提是用户得付费),同时又保证了版权方的利益,对于唱片公司来说,他们的效益也得到了良好的保证,毕竟有人愿意为版权买单,而不是早些年的盗版横生,没人愿意付费,再加上现在几家都有抢版权的趋势,对唱片公司而言,是有利的。
当然,“联盟”并不是绝对的和平共处,版权同样是核心竞争力之一,虽然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我、酷狗等有相关的转授权协议,但某些内容并不包括,用户在某平台上经常会看到没有互授权的内容显示“因版权限制,该歌曲已下线”的提示,用户去别的平台下载,可能就需要收费了。像当前火热的电视剧《太阳的后裔》,酷我音乐就将尹美莱演唱的《Always》、以及EXO成员Chen(金钟大)的《Everytime》作为核心点,吸引用户付费下载,同时也能借助热点,让更多用户下载酷我音乐的APP。这种处理方式,既保证了版权合作方的利益,也保证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网络音乐倒是比网络视频跑的还快了,所以,2015年的几份报告中,酷我音乐都以用户体验最佳排到了榜首。
坚决“单干”
除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我、酷狗这种自由形态的“联盟”阵营,另一个阵营是坚决“单干”。面对授权的版权方面,他们不屑与友商为伍,这其中的代表就是阿里音乐。
2016年2月11日,阿里巴巴宣布收购韩国娱乐公司SM 4%股份,除SM外,阿里音乐旗下还有滚石、华研、寰亚、BMG、相信音乐几大独家版权的唱片公司。
关于当前网络音乐的双APP问题,阿里音乐CEO宋柯在面对《瞭望东方周刊》的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这两点,其实迈开了未来数字音乐正版化或者完善商业模式的第一步,是朝着健康的路径上发展。现在阿里与腾讯之间的版权界限分明,基本上消费者装两个APP就可以。虽然一开始大家觉得麻烦,但是与视频相比还好。我自己都下了几个APP,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就是因为它有版权壁垒,在音乐领域,这个情况还是会存在。”
从宋柯的话语中可以看到,阿里音乐并不甘心开放版权壁垒,与QQ音乐站在同一个起点上竞争,而是像网络视频一样,彻底将版权作为核心竞争力,与友商进行竞争,阿里音乐的野心很明确,就是彻底与QQ音乐争天下,版权方面,甭想合作。
据悉,阿里音乐之所以不愿意和QQ音乐进行版权互授,分歧在于早期的侵权费用问题,当初网易云音乐和QQ音乐从“死敌”到“相爱”,是因为网易云音乐方面支付了早期的侵权费用,而阿里音乐却不愿意为“过去”买单,这也导致了阿里音乐无法像网易云音乐一样,双方进行友好的版权互授,转而坚持“单干”,不与海洋音乐、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为伍。
除这几家外,百度音乐也比较有意思,其也算是“单干”的代表,早期百度收购了风靡一时的音乐播放器软件千千静听,尔后,在与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的竞争中,其因为版权问题一度盛传团队将解散的传闻,百度音乐虽未面临解散的局面,却在去年和太合音乐集团合并,双方合力打造一家“全新的互联网音乐机构”。
在这场几大网络音乐厂商龙争虎斗的过程中,百度音乐要安静的多,合并结束后的3个月时间内,未传出百度音乐的任何消息,颇为诡异。
版权之后,收费成常态
其实,所谓的“联盟”和“单干”,是几大网络音乐厂商面对版权问题的策略,不可能所有人都一条心,肯定有人不服气,想要“标新立异”。不管是“联盟”还是“单干”,正版化是网络音乐不可逆的趋势,网络音乐喊了那么多年的“狼来了”,网络音乐终于开始具备收费的基本条件。
一、主流平台纷纷开启正版化策略;
二、用户规模足够大;
三、移动支付的便捷性;
四、用户被付费的环境成熟;
五、单价便宜。
据我观察发现,目前几大网络音乐厂商在针对C端用户收费方面,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单曲付费,即每首歌曲单独收费,一首歌曲的价格是2元/首,另一种是会员包月/年收音乐包费用,还有一种是会员年费。
酷我音乐的音乐包是88元/年,会员费则为148/年;QQ音乐的音乐包价格是88元/年,每月有300首付费歌曲的特权,QQ音乐绿钻则是180/年;酷狗音乐的音乐包是88元/年,会员费则为100/年;酷狗音乐的音乐包是88元/年;天天动听的音乐包是100元/年;虾米音乐的会员年费是98/年。
从价格方面来看,几大网络音乐厂商的区别不大,都在100元左右,用户可下载300首付费版权的音乐,再加上一大波免费的音乐,足够用户使用。
除上面几种常见的收费外,网络音乐厂商已经开始做新的创新模式,比如与唱片公司/歌手合作,通过强大的运营能力做数字专辑内容,目前QQ音乐和酷我音乐都在尝试。
基础模式已成型,相关条件也具备,几大网络音乐厂商肯定会想办法挖掘C端在网络音乐上的消费能力,所以,收费音乐内容,逐渐会成为常态,2/元一首,用户并不会对其深恶痛绝,盗版之首的网盘上,目前也没发现大量有交换和分享收费网络音乐的内容出现。
从几大应用商店的下载量来看,目前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我、酷狗、百度音乐、天天动听、虾米音乐的下载量已破亿,有的综合下载量甚至破十亿,当下载量已经不是厂商考量的重点后,接下来要考验的则是,平台自身的运营能力,充分挖掘C端消费能力,还有就是平台自身基于外部的扩张和社交能力,如何让音乐内容“人性化”,而不是死的播放器,一旦有趣的事情发生,盈利,似乎可期了。
我个人还是喜欢“联盟”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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