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时代 版权对于音乐的商业化尝试有多重要
很难说,如今数字音乐得以快速发展究竟是具体是由哪种力量直接成就的。
来自于政策红利?在“互联网+”的政策引导下,音乐产业也顺势向互联网转型。尤其是随着国家版权局在今年7月正式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更是被视为是通过政策干预为数字音乐发展保驾护航。
来自于资本催动?随着BAT纷纷将“内容”产业作为公司的重要的发展战略,音乐产业在资本的驱动下也正式进入了“唯版权论”的时代。
与视频网站相同,版权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竞争力,没有之一。以BAT为首的音乐平台也在正向抢夺数字音乐版权,像QQ音乐,目前曲库已经达到1500万首歌,现在还在大力的扩展曲库资源。可以说,现在数字音乐的竞争,其实就是资本和财力的竞争;
来自于行业转型?尽管像Swift那样的音乐天后到现在仍然拒绝数字音乐,但是这绝对不是整个音乐行业的流行趋势。
根据统计,音乐人来自版权销售收入占整体收入占比不足6%,版权分账加上专辑销售的总计占比也不过10.8%,大头仍是演出和商业活动。对大多数音乐人来说,很难像Swift那样凭借一己之力就能够“逆势发展”。音乐只是增加影响力的作用,收入还是要靠后续商业挖掘,这已成音乐行业默认的规则.
或许是“趋势”如此,或者是“时代”使然,所有这些因素的合力共同决定了数字音乐最好的发展时代来临。
正版保护:数字音乐发展的第一步
无论怎样,音乐数字化总算是从互联网乱象存生的草莽时代冲出了黎明,并且给整个市场注入了新的想象空间。
一方面,数字音乐带来的“正版”流行,可以刺激音乐市场的正向发展。
毫不讳言,正版音乐直接所保护的其实更多的是普通音乐人——那些大牌因为有足够的粉丝积累和商业活动,对来自正版的收入并没有那么多,但是普通音乐人发展初期,还是需要更多的依靠版权收入为后续创作缓解生活压力。对整个音乐产业,普通的音乐人才是保持行业有持续动力的源泉。
好在大多数音乐人对此都坚决维护,包括那些已经不太依靠“版权收入”的大牌。2014年12月,周杰伦的新专辑《哎呦,不错哦》就以数字发行形式在QQ音乐发行,给音乐人发行数字音乐树立了标杆。经过近一年的发展,数字音乐专辑已经成为众多音乐人首选的发行方式。仅在QQ音乐上,就已经为10余位歌手发行共20余张数字专辑,总计销售张数突破700万,销售额累计达4000万,单张数字专辑最高销量为129万张。
另一方面,音乐的数字化转型也为与国际接轨带来了巨大的空间。
索尼音乐亚洲区市场策略行政副总裁Ariel Fung在今年12月对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做出预判,“目前在IFPI——国际音乐唱片协会——的排名里,中国大陆音乐排在第19位,2020年以后在亚洲乃至世界我们觉得前五都会有中国的位置。”
很明显,不管是唱片公司垂涎于中国的音乐市场,还是中国音乐市场对国际音乐的需求,亦或中国音乐对走向国际市场的渴望,在国际音乐产业向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下,中国数字音乐可以借此跟国际更好的接轨。
而实际上,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这三大唱片公司也在加快与国内公司的合作,以腾讯为例,其独家代理了华纳音乐、索尼音乐在中国大陆的网络音乐版权。
面对数字音乐的蓬勃发展,各大平台方对于“正版”保护也不遗余力。
根据QQ音乐介绍,它们就针对正版音乐做了一个24小时的监控系统,找出各个平台盗版内容,帮助唱片公司进行维权。
这种类似的举措也给国内音乐产业也带来了长足的发展,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数字音乐的市场规模达491.2亿元,同比增长11.5%,数字音乐产业占音乐行业核心层规模比重高达75.5%,2015年我国数字音乐的市场占有率或超过80%。
商业模式:版权让更多尝试变为可能
解决盗版就是在帮音乐市场卸掉那个随时可能掉下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类似于QQ音乐的做法,在为自己甩开竞争对手,提高行业竞争壁垒的同时,亦可以被看作是在为自己成为整个音乐市场的“主宰”而铺路。
毕竟,依靠音乐带来的一些广告、会员收入,终不是BAT们所看中的最终“利益”,更多的还是在于隐藏在正版音乐之后的更多商业化的尝试。比如像是传统广告收益、数字专辑的售卖、音乐周边硬件产品的产销、O2O模式带动的粉丝经济等等。
数字音乐专辑是一种。像是在12月11日,带着光环踏入音乐圈的窦靖童在各大音乐平台上发布了自己的数字音乐新单曲,并且全部采用付费方式售卖。这就意味着听众在没有任何预设的条件下选择购买窦靖童的作品。截止14日,据新音乐产业观察报道,目前窦靖童的新歌可查销量已经达33352首。
还有一些在于与线下商业模式的结合。腾讯数字音乐部总经理吴伟林不止在一次场合表示,QQ音乐会和唱片公司讨论做一些O2O生态模式,比如O2O演唱会、艺人和观众线上线下互动等等。据了解,韩国BigBang就与QQ音乐合作,在明年3月份在华开演唱会,他们之所以能够成行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他们的4张Mini数字专辑,共计8首歌现在已经卖了超过400万张。可以预想,在整个音乐市场格局成型之后,音乐市场的寡头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商业变现的机会。
文章最后,我们回到Swift的例子:尽管Swift一再声明自己拒绝数字音乐,但是其这场逆潮流的“捍卫之路”也走的异常艰辛。比如为了吸引歌迷购买CD,Swift在专辑里会添加限量的拍立得私人照片、信息量巨大的歌词本,甚至还有买实体专辑才会有的隐藏歌曲……
试想一下,又有几个歌手敢于像Swift那样“特立独行”,甘于牺牲所有互联网音乐曝光的资源、冒着人气下跌的危险,去营造出一个为“艺术付费”的价值。
不过,像Swift这样的方式倒是给数字音乐的发展提了个醒,或许在依靠数字音乐版权树立防火墙的同时,或许这些“特立独行”的方式不失为一种对用户付费行为培养的侧面包抄方式。毕竟在崇尚一切“免费”的国内互联网,对于数字音乐的来临,用户端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接受期,个别音乐人的成功仍然很难说明问题,更多比过去“增值”的地方或许才是用户看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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