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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133项行政审批到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3-5-15 10:22:05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取消的133项行政审批到底是什么?

 

马 宇

 

   

日前,新华社记者采访我,要我谈谈对于国务院取消133项行政审批的看法。我反问他,你知道这133项审批都是什么吗?他说不知道,似乎还没有公开。我说,你们权威机构都没有拿到,我自己搜过也没有找到,怎么谈呢?我当然可以说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势在必行、取消133项行政审批力度很大云云,可这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呢?国务院部门现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明细单我们没有看到,不知道是什么;已经取消的这133项审批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取判断转得怎样、力度多大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政府设立的行政许可未经公开是不得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从执行层面来说,已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未公开、或者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未公开,都会让有关政府机构、企业、个人无所适从--这对审批部门和官员是莫大的好事,有了黑箱操作、自由裁决空间;但对被管制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可就要了命啦。李克强总理说了,他看到的一个资料,企业新上一个项目,要经过27个部门、50多个环节,时间长达6-10个月。如今,其中某些环节的审批可能取消了,可若不公布,企业还懵里懵懂地按着以往审批程序做可行性研究、安排相关事宜,等到了去审批时政府官员才告诉他,这项审批取消啦,岂不是耽误事么?

有鉴于此,为了便于执行,为了方便各方监督、避免有关部门搞猫腻,也为了宣传此次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心和力度,本人建议国务院尽快公布已经取消的这133项行政审批。

那1700多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清单,最好也予以公布,便于各界讨论哪些审批该取消、哪些审批该保留?或者有没有遗漏?遗漏的一经检举查实立即取消,并追究领导责任。该取消的别打马虎眼,必须坚决取消--不是本人多疑,实在是被以往的事实吓怕了,几乎每次削权都变成了扩权,才会有了这国家1700多项、地方上万项审批,所以此次若真改必须亮在明处让百姓监督;该保留的也给出理由,相信中国老百姓不会不讲理,故意跟政府作对,或者就是绝对的无政府主义者反对一切政府权力,对于那些必要的管理我们还是会认同而且遵守的。

其实,关于这些情况,中央领导已有明确的指示要求。本人不惜当回文抄公,把李克强5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录并评论如下:

“这次改革,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做到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最大可能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原则上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笔者评论:对于进出口商品的常规质量检验是不是属于该取消的行政许可?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过吗?可以把理由摆出来吗?)

“我们要相信市场机制的力量,必须转变职能、下放权力,下决心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笔者评论:当有关部门把出口产品质量检验列为法定行为,理由是“中国企业质量控制意识差、能力低”时,他们相信过市场机制的力量吗?他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干预,果真是为了他们说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吗?)

“政府履行职能必须依靠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无论履行哪一项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笔者评论:有关部门应该检讨一下,进出口法检目录的制定、检验内容、检验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具体的实施过程等,达到总理的要求了吗?)

要进一步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不能捉迷藏,也不能掺水分。尽快研究提出新一批取消和下放的事项,优先取消和下放那些含金量高、能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审批权。对应当取消和下放但一时还做不到的事项,要明确提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推出。对应当保留的事项,要提出明确意见,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根据职能转变要求,抓紧按程序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修订。要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笔者评论:出口法检,涉及数十万家企业、数百亿元费用、两万多亿美元进出口、数百亿美元增减,算不算“含金量高、能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审批权”?应不应该“优先”取消?有关部门有时间表了吗?如果要保留,也把理由摆出来,让企业、百姓欣赏下?)

“改革要公开透明进行,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适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笔者评论:可见,公开、透明、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并不只是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的愿望,而且也是李克强总理的指示!进出口商检主管部门居然“制止”一切监督行为,要求关专栏、撤博文、制止研究者发声,对总理指示置若罔闻,极力维护部门利益和一己之私,这是什么行为?)

李克强总理说,“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问责”,话不可谓不重,体现了坚决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决心。我们老百姓和企业,也会看着各个部门是不是真正落实总理的指示,还是一如既往地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相互扯皮、推诿拖沓,明放暗不放?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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