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垫首付促销售 买卖双方警惕风险
文/邓浩志
虽然广州国五条细则已经落地,对于二套房贷首付和利率具体执行方式仍未有定论,不过借鉴其他城市的执行方式和广州的房地产发展现状,预期提高首付和利率的可能性相当大。受市场预期影响,开发商已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手段促进成交,其中某楼盘还打出开发商垫支首付、分期还款的促销手段。
旧有手法,针对刚需和首改客户
实际上,开发商出资垫付首期的形式已经不是新鲜事,以往在楼市淡季期,都会有楼盘采取这种方式吸引客户。早在2008年,广州就有楼盘为客户垫支首付。当年富力桃园帮二次置业者垫付首付款一成,购房者分期7个月支付给开发商;而南湖托斯卡纳则打出“首付10%,轻松入住”的促销标语;此外还有两家新楼盘针对首次置业者,首付分别为二成和一成半,在约定时间还款。因此,在今年楼市调控力度加大,若未来广州二套房政策和向北京看齐,再加上项目销售情况不理想的情况下,这种促销方式会再度涌现,估计在三个月至半年内,会有部分开发商跟进采取降低首付或者免息分期付款的方式。
而会采取这种促销方式的楼盘,一般经过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其中尚未成交的客户主要为对首付比较敏感的置业人群。该类楼盘以两大客户类型为主,一为刚需客,二为首改型客户。刚需客中,因大部分为首次置业者,给不起全部首期,因此需要降低首付比例,而此类客户除包括外来人外,也不乏广州本地人。首改型客户,主要是以外来人为主,此类客户主要从事小生意,以改善居住为目的,但又因生意周转问题,无法一次性给清首期。此外,这类楼盘也一般集中在近郊区域较多,中心区域较少。产品类型以两房和小三房为主。因针对客户为小生意老板,所以或会接近批发市场或城乡结合部。
开发商风险大 买家月还款数额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促销方式对卖家和买家都有一定的风险,应该要谨慎而行。对于卖家即开发商而言,一方面,采取垫支首付的方式对资金规模要求高,资金链存在较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客户还不起款的风险。拿60%首付,开发商垫付30%为例,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借款协议,相当于把30%的首付借给买家以凑齐60%的首付,60%的首付进入开发商监控账户,而客户也可以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但这样一来,因为客户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将房屋作为抵押物,一旦客户无法还款,银行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得款项,而开发商与客户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与此不同。该借款合同并没有抵押物作为担保,一旦客户无法还款,开发商也难以追回损失。而对买家而言,虽然首付减少了,但是每月偿还的款项却增加很多。实际上,因为企业资金回笼的压力,偿还首付的时间一般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拿一套100万的房子为例。如果按给足60%首付,1.1倍利率来算,贷款期限20年,则买家每月向银行还款3152元;但若是首付30%,再向开发商借款30%,不计利息两年还清,则首两年需每月还开发商和银行一共15652元,每月要多出12500元。这对于还款者来说,还是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买家在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时,也应该注意其中的风险,衡量自身的经济状况。
总的来说,开发商垫支首付的方式虽然不失为一种促销手法,对吸引买家入市有一定作用,但其导致开发商利润下降,风险上升,加上开发商整体自身资金状况也不算很宽裕,估计此方法也不会长久执行,更难以大规模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