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车改革“革命性”何在?
北京出租车改革“革命性”何在?
马 宇
北京出租车,近期多次成为媒体焦点。习近平总书记的第一次北京调研,就去了祥龙出租车公司;刚刚又有媒体报道,习总书记还曾在3月初晚高峰时坐过出租车,与司机聊天。或许有此背景,北京市对于出租车改革也就格外用心、用力。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从出租定位、体制机制、运营模式、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提高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另有8个配套综合措施将在6月前陆续公布。媒体评论,其中部分改革措施“在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带有‘革命性’”—可恕我眼拙,或许更是智弱,我翻来覆去看透露出来的这些“有关措施”,却怎么也看不出其中“革命性”何在?反而再次嗅出政府管理部门权力强化的味道!
检点那些连篇累牍的“综合施策”,增双班、电招、净承包金、准入退出考核、企业主体责任、社会舆论监督等等,都不能说是“革命性”的吧?惟一有点“革命性”模样的,大约也就是特许经营权的改变了。
北京出租车一直以来实行“无偿无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这次改革将逐步统一到6年—这就是最“革命性”的了罢?可略一推敲,就发现这“革命性”实在是“伪”的:
第一,这种做法完全没有改变政府管理部门掌握出租车资源配置权的现状,而这恰恰是北京出租车市场所有问题的根本所在,避实而就虚,治标不治本,这个“革命性”也太轻飘了吧!
第二,出租车经营权政府6年一动态调整,给谁不给谁、给多少还是政府说了算,权力再次大大强化—虽然说“通过竞争择优配置给企业”,但择优权在谁手里、配置权在谁手里一目了然。以往对出租公司包括司机没有监督管理和考核吗?可拒载、宰客屡见不鲜,北京站那些宰客出租车数十年如一日在那里趴着。还说什么社会舆论监督?多少人投诉了无数次了,监管部门自己也不是看不到,他们是怎么监管的?现在又说要竞争择优、搞什么准入退出考核了?还搞什么出租车利润控制!且不说政府本就没有权力、没有能力控制市场化企业的利润率,在市场垄断的情况下更不可能,只会增加官员的随意裁量权,或使管理部门与垄断企业愈加沆瀣一气。李克强总理说这次改革要削权放权,人家这改革却是在强权扩权,这一手改革活儿玩得漂亮啊!
第三,在“无偿无期限”的情况下,这么多年北京的出租车市场就没“均衡”过,经营期限改为6年就能均衡了么?别忘了,即使在“无偿无期限”的情况下,政府一样有权力调节供求(他们不好意思说“放开”,非要说“调节”,显得有水平,也说明他们这么管是有道理的—嘿嘿!),假如他们认为北京出租车供不应求,早就可以增加出租车数量了,但他们硬是眼睁睁看着北京黑车蓬勃发展,从郊区发展到市中心、从偏僻住宅小区发展到繁华商业中心乃至行政中心,总量甚至超过了正规出租车(北京出租车6.6万辆,但黑车估算超过7万辆,有研究者甚至认为超过10万辆),但他们还是以“北京市容纳不了更多出租车”为由拒不增加牌照供应!
顺便说一句:一两年以后,习主席再微服私访出租车,却碰上了黑车,北京市怎么交待?也说跟治理雾霾一样,“这事急不得”,再来一回“标本兼治”?
北京市交通委怎么有脸说“都有测算和评估”?明明有那么多黑车存在,交通委是怎么测算和评估市场合理容量的?我从来没有就此做过所谓的定量分析,但我接触过众多黑车,知道他们生意“都”很好(哈哈!若是亏本早就不存在了,市场现实比那些扯淡的测算准确得多),于是我就知道北京的出租车牌照至少应该增加一倍!--这是基本的市场判断。别跟我扯什么北京现有出租车人均水平超过了东京纽约,东京纽约的公共交通可不像北京这么费劲。
北京交通委宁愿容忍黑车存在,却多年不增加牌照,到底是为了什么?会是为了防止车辆过多、增加拥堵、污染环境吗?肯定不是,因为黑车一样也是存在着,更不会因为牌照有无而改变尾气排放;会是为了消费者利益吗?肯定也不是,黑车存在是因为有需求,即使黑车要高价、风险大,但在没有其他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消费者只好打黑车,正常权益当然也受侵害。笔者对此深有感触:每次打黑车被宰,都要痛恨管制者的无能,但又庆幸还有黑车可以解决出行问题-总比误了事强啊;这时看着小区里随处挂的“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拒绝黑车”大红横幅我就直想骂街!--你们给老百姓别的选择了吗?!
惟一的解释只能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这既得利益者,当然不是消费者,消费者只有挨宰、忍受的份儿,连愤怒都无处发泄;也不是黑车,他们提心吊胆地干,被抓住了一罚就是几万,他们也想领个牌照,光明正大地谋生、养家糊口,哪怕是多交点税—可官家不让,就是让他们这么黑着,就是宁愿动用宝贵的行政资源,天天与他们玩猫捉老鼠游戏,扣他们的车、罚他们的款,也不让他们堂堂正正地做生意!或许对官家来说这是既好玩又得利的事,可对黑车来说却是再悲惨不过的事!市场有需求,好好的生意就是不让做,非让你当贼,平头百姓就这么卑微低贱么?
于是,我们就知道了,所谓的既得利益者,只有两个:一是现有出租车公司,他们当然不希望黑车漂白,增加别人的出租车牌照,那会增加竞争抢他们碗里的羹—即使要增也只能增给他们;二是政府管理部门。放开供应无疑等于稀释乃至消解了他们的管制权力,只有保持牌照的短缺状态他们权力的市场价值才会提升!谁说这些官员用计划经济方式管理出租车市场是因为不懂市场经济?他们才最懂市场啊!他们最懂得权力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最值钱、怎么样才能把权力兑换成个人利益、怎么样才能通过权力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既得利益者们很清楚,保住了出租车市场垄断(政府继续掌控出租车资源配置权、现有出租车公司继续掌握经营权)就是保住了他们的根本利益。所谓的政府掌握出租车资源配置权、所谓的继续坚持出租汽车公司经营体制,都是出于垄断市场的目的。
我就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出租车必须要搞公司经营制呢?个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做?全世界都有个人出租车,中国其他城市也有,为什么北京就不能有?北京数万辆黑车为什么不能转为个体出租车?纯粹是因为不好管理吗?可为了政府方便管理而抬高市场准入门槛,似乎也不合适吧?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吧?有什么非此不可的“市情”么?
愚笨如我真想不透,最后只好“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还是因为权力和利益吧?公司经营体制状态下,牌照发放及调整、竞争择优考核、准入退出监管等等都掌握在政府手里,政企关系应该怎么处、会是什么样的状况,凡是中国人都能够想象得出;而如果是面对十多万个体出租司机呢?管制部门还会有那么大权力吗?人家符合条件申请牌照政府就得给人家、人家没有违规运营政府也不能随便找人家岔,官员不就有权没处使了么?不就真的从官老爷变成服务员了么?说句不上道的:那时,别说什么寻租了,想找出租司机报个餐费,怕也会被撅回去!弄不好还被举报投诉—都说中国的官员是高危职业,其实没权的官才是最危险的,看看别的国家就知道了,一顿饭钱、搭次便车、论文抄袭都能让首相、部长下台。
于是,他们就玩了一大堆改革花儿活--什么有限期限啊!什么总量运态调控啊!什么准入退出考核啊!什么测算评估啊!什么企业主体责任啊!什么净承包金啊!什么电招服务啊!什么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啊!--却就是不改最需要改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出租车管理虽然事小,无为、简政的内在道理一样。要害处不改,却鼓捣出一大堆花哨“综策”来,苛政、繁政并行,如此折腾只会让事情更糟。
这就是所谓的“革命性”?啊呸!原来我还把这叫作“阿Q革命式改革”,现在我只能把这叫作“食利自肥式改革”、“恬不知耻式改革”!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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