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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限速调整,惊动国家不太好

发布时间:2013-4-12 23:31:11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广州内环路限速太低饱受诟病,以前只是吓唬吓唬,今年起全国实施最严交规,终于让广州司机吃到苦头,笔者就是其中之一。一年才过四分一,驾照被扣掉9分,两次超速栽在同一个内环匝道上。笔者开车不能说不小心,但是面对30公里的限速,徒叹奈何。不由得替每天行驶在路面的职业司机担忧起来,那饭碗比瓷还脆弱。难得广州市交警部门动起了恻隐之心,将广东的情况和建议汇报公安部。

此举显示市交警部门认为内环路限速有调整空间,这是值得称道的,但是在没有用足现有政策空间的情况下就向公安部打报告,有推卸责任之嫌。内环路分明是“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最高时速为80公里。市交警部门以“设计时速”作为“60公里限速”的依据,犯了一个逻辑错误。“设计时速”不是指全路段只能以60公里时速行进,而是指全路段最低的最大安全通过速度必须超过60公里。建成之后的内环路,假如在一些急转弯位置最大安全通过速度不足“60公里”,则为不达设计指标。也就是说,内环路最低限速不低于60公里,才是“设计时速60公里”的本意。除了个别特殊路段,内环路限速提高到80公里,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华南快速路限速80公里,更是没道理。快速路和高速路分别是英式英语与美式英语的意译,名称不同,实指完全一样。中国以美式英语为主,香港用英式英语,广州邻近香港,于是有了两套称呼。快速路与高速路的设计建设标准是一样的,所以快速路适用高速路的限速标准应当没有法律障碍。华南快速的收费标准就是参照高速公路,而且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上限。若说罚款的时候不明就里,收费的时候又清醒地混淆,精明过了头。

快速路和高速路虽然语义相同,但在国内的政治生态中还是有些差别。市政道路建设地方政府说了算,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中央审批。像广源快速、新光快速这种完全由地方投资,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的道路,却不以高速路命名,估计是立项的时候图省事。尽管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不收费,市民开车开得畅快,还是心怀感激的。不要因为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划分,明明是高速路,却按照普通市政路来限速和罚款,干扰市民的生活,活活把市民逼成专家。

在美国,每个州的公路限速不一样,联邦不干预。在欧洲,每个国家的公路限速不一样,欧盟不干预。中国各省的地理人文差异比美国和欧洲还大,限速标准不但全国统一,而且分门别类,规定得细致入微,生怕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多动脑筋似的。各地路况不同,主流车型不同,拿解放牌一统天下的时候制定限速标准,要求全国一律,不仅抑制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创造性,更限制市民追责的难度,因此而损失的效率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