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让“原则上不许”走开
中国流行红/头文件,比如党/政几号文件,似乎重于法律法规。但是两者本质不同。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文件只能解释法律,文件只该细化法律。法律规定“是”就是“是”,不允许就是不允许。然而目前文件定位,似乎常常错位越位,不仅没有强化法/治,反而严重弱化法/治。貌似严格规定之后,经常是“原/则上不许”,如此当然导致人/治,导向官/治或高/官/治,法/治也就名存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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